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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三权”作为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是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劳动者对“劳动三权”的诉求不断在发展,但由于诸多原因,国家对此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主要通过权利替代和权利边界微调两种方式来应对这一诉求。从实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我国劳动关系调整从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的转型,社会对“劳动三权”的诉求愈发强烈。要想发挥“劳动三权”的基本功能,目标上,“劳动三权”应尽快回归其基本属性和特有的运行机制。路径上要实现三个回归,即工会行政化向社会化回归;集体协商向集体谈判回归;停工、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