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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作为全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四个试点省市之一,试点范围涉及全省21个市(州)及所辖的146个县(市、区)。2005年试点开始以来,在农业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四川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部第67号令及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标识溯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