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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门不得已,希望商场重视清雪问题。”执法人员无奈的话语值得我们反思。在当前行政执法难的现实情况下,如何才能平衡这个敏感的跷跷板:既能充分有效地实现具体行政行为,又能把对相对方的损害减至最小;既能遏制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专横,又不会纵容相对方对执法权威的漠视。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强制措施应在行之有效、有据、有限、有序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