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机关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来源 :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ep31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规范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我市从2011年起,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且不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本文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及改革的成效进行了阐述,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并对改革的前景进行展望。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及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方式,将政府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集中在人民银行或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上,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它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我国国情进行补充修改后实施的。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
  1、清理账户。市级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全额事业单位除经批准保留的实行专户核算的银行账户外,取消基本账户及在银行开设的其他账户。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2、清理资金。预算单位除实行专户核算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一律划入财政零余额账户。划入账户的资金,按照“财政性资金”和“往来性资金”分类管理、分户核算。
  3、单一账户核算。预算单位的的所有收支都编入预算,收入按照来源进行下拨,每一项支出严格按照性质对应来源支付,不得随意垫付、串用。
  4、推进“公务卡”结算报销方式。对日常公用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逐步取消现金结算方式。
  5、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采取“总额控制”的方式,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的监督管理。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成效
  1、强化财政约束,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通过取消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账户,把2011年底前的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划入财政账户,归入国库集中支付的体系之中。需要动用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时,用款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严格地审批程序,财政部门才会下达用款额度。而动用清理划入的“往来性资金”,也需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这样,实际上把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历年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集中起来,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或收回统筹安排使用,或编入预算,未编入预算的,原则上不得使用。这些积存的资金少则几十万,上百万,多则达千万,此举最大限度地盘活了这些原本在银行按活期计息的闲置资金。
  2、严格按预算支付,加强计划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各种资金是以计划的状态存在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单位每月必须按照工作开展情况续时申报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达用款指标。
  对于单位的收到的各类本级财政拨款以外的资金也通过代管资金的形式进行管理,任何进入代管资金账户的款项,必须由财政部门进行区分,界定为往来性资金的予以下拨,界定为财政性资金的,用款计划报财政审核通过后,才能下拨用款额度。
  3、加强集中支付的审核监控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国库集中支付按照支付方式分为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预算单位通过直接支付付出的每一笔款项,都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确保资金实际用途符合用款计划要求。授权支付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卡的报销以及小额现金提取业务,并且单位年度授权支付占比要控制在支付总额的10%以下。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行为严格进行了规范,必须事先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
  对于需要重点审核的特殊支付事项,通过采取“重点审核”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财政部门按支出类别分项下达预算,采取“总额控制”的方式,根据发生的支出核减控制数的可用额度。财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加强支出控制,确保经费支出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审核流程多,支付速度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加强了财政部门的监管力度,但每一笔款项的支付都需经财政部门的多个处室审批,支付的过程变长了,相应的支付的速度比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时间要慢得多。部分资金授权、到账、支付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事效果。
  通过完善和优化财政集中支付的业务流程,加快财政与商业银行等的联系,实现实时清算,可以极大地减少财政集中支付的中间环节, 加快支付速度,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2、资产科目细化,对账难度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单位的货币资金通过银行基本户, “集中支付用款额度”和“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科目核算。现在,国库集中支付对应的一级科目是“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再按时间分为“上年”和“当年”,最后,再按照收入来源分为“预算拨款资金”、“专户非税资金”、“专户专项资金”,以及“代管资金”。对于资金如此细化的分类,要求每一笔款项从支付时就要弄清列支渠道,一旦发生串用却又难以及时发现,很难调整。原因在于,财务核算上费用列支的细化无法进行明细的对账,不论是银行的对账单,还是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查询功能都只能提供“集中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对账单,再往下几级的对账就没办法了。因此,每年年底,根据账面余额与财政对账成了一件极其困难的事。通过强化和设计硬件设备,与代理银行的积极沟通,互相配合,不断完善财政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可以改变“对账难”的状况。
  3、代管资金账户中往来性资金使用不畅。预算单位在取消基本户之后,所有划转的资金都要通过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从一定意义上说,财政部门成了一个大出纳,需要对各个单位的划入资金逐笔界定性质,属于往来性资金的予以下拨。在实际工作中,财政部门经常无法根据入账票据界定资金性质。这样,很多资金就会处于未界定状态。而预算单位在财政集中支付系统中可以看到一笔只知金额不知来源的进账,必须在收到银行单据弄清进账项目再向财政书面申请下达用款额度。银行单据在传递过程中耽搁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往来性资金下达滞后,影响往来性资金的使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财政部门简化往来性资金下拨的程序,代理银行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4、托收专用存款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问题。为了解决预算单位在税费扣缴及其他相关托收业务的问题,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设了 “托收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不得办理除托收业务之外的其他任何支付,不得提取现金。为了避免产生新的资金结余,预算单位按实际支付进度将托收款项存入账户。这样一个余额几乎总是为零的账户,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问题。单位零余额账户解决托办理的难题后,这个问题应该可以迎刃而解了。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以来,对于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改革的过程中,总会有一些尚未理顺的环节,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银行等相关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一定可以边实践边解决问题,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各项制度,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作者单位: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 刘作锦. 浅析国库集中支付对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 现代经济信息,2015,01:241.
  [2] 何欣. 现阶段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对策[D].华中师范大学,2008
  [3] 乔园. 浅谈财政集中支付现状及其解决方法[J]. 财经界(学术版),2014,19:24.
其他文献
①少年得志的编剧于正,这一回跌了个大跟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被告停止对《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被告共计赔偿五百万元。这让我突然想起一句流行语:“有钱也不能任性。”这句话已成为大家的基本共识,那么“有才”能不能任性呢?答案也是否定的,于正的马失前蹄就是最好例证。  ②“才”是极其稀缺宝贵的,用才就像跳高,正常时可以上下翻飞,摘金拿银,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