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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草籽
从天祝草原归来,我的裤腿和袜子上,沾了许多星星点点的草籽,我小心地把这些草籽摘下来,数了数,一共三十六颗,全部是金黄色,它们闪耀着古朴的光泽,似乎带有灵性。
我把这三十六颗青草籽放到鼻尖上嗅,一丝微甜的气味迅速进入鼻腔,刺激得眼睛亮了一下,眉头皱了一下。草籽的气味让我在瞬间返回天祝草原——先是一轮大月亮照耀美人峰,然后是一朵云栖落在天堂寺的一角瓦檐。
而我努力回忆着这些活蹦乱跳的草籽,是怎么跑到我的裤腿上来的。它们不多不少,刚好三十六颗,这与我人生的某个转折点相关的数字神秘契合。说真的,我有点迷信这个数字。多年以前,沿着这个数字的脉络,我的命运走向改变,如沿着故乡的河流走向凄迷开阔的远方。
我把这三十六颗带有某种暗示的草籽,装入一只透明的瓶子里,和一本常读的枕边书放到一起——等同于和我内心最珍视的物事放在一起,一边观察着草籽们在瓶子内的变化。
我听到雨声像急促的鼓点,在天祝草原的上空盘旋飘落,那是命运赶路的声音吗?
那一天,阳光原本很好,把整个草原照得逶迤辽阔,青草婆娑不止,草籽叮当作响。我们一群人走着走着,忽然仰头,看到一片黑云从乌鞘岭顶端飞来。起初,大家还以为是一只硕大的苍鹰呢,只见它越飞越低,像一架轰炸机,一眨眼的工夫草原上就扑啦扑啦地落雨了,这是一场毫无准备的雨,一场斩钉截铁没有商量余地的雨。
情急之下,大家急忙躲进了路边牧民的帐篷。牧人一家十分好客,一番忙碌,端上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捧在手里,每人一杯。很快,人们喝上醇香的土酒,吃着煮好的羊羔肉开始唱歌跳舞。几天来,从内地到草原,大家都由一只只羞怯的小绵羊变成了豪放的白牦牛,这是地理环境对人的改变。
雨声密集,砰砰地敲打帐篷,草原上响着鼓声,响着阵阵吵吵嚷嚷的声音,天色渐渐变黑,像一张朦胧的黑白照片。
在热闹中,我悄悄抽离人群,掀开门帘,走出帐篷。外面是阔大的草原,远山和羊群,通通笼罩在淅淅沥沥的雨雾中,雨水也毫不客气地打湿了我的脸、头发和衣服。但我还是能看清周围的景物:遍地的野花,芨芨草高过膝盖,还有车前子和牛蒡。花草们似乎很高兴,张开双臂迎接雨珠的降临,整个草原嘻嘻哈哈地笑了。我在雨中龇龇牙也笑了。紧接着雨停了,然后阳光唰地一下就出来了。
黑漆漆的草原恢复了明亮,一架彩虹出现在两座远山之间,像一个大光圈。我想,跨过这道彩虹门,能看到众神的狂欢吗,还是酒徒的盛宴?
帐篷在我的身后,门前不远处,有一口大大的黑铁锅,灶下的木柴快被雨水浇灭了,冒出一缕潮湿的烟。锅灶下,是三只血淋淋的羊头。听人说,天祝草原的牧民嫌拾掇羊头麻烦,索性当废物丢掉,东一只西一只,丢得远远的,留给那些在深夜觅食的野狼。野狼们吃了新鲜的羊头肉,会向牧人的帐篷投去平静的一瞥,目光里的杀气暗淡了许多。万物有灵,再生猛的动物也有温驯的侧面。牧人用这种古老的方式,与野兽保持可控的安全距离。
“羊脸肉很好吃呢,”我心里嘀咕,“在内地,一只羊头卖一百多元。”
但这里是草原,牧民们不稀罕。牧民们稀罕什么呢?人嘛。没错,一年四季,他们难得见到同类,用一生的时间放养牛羊,满眼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耳边响着风声雨声以及远山呼啸、河流沸腾之声。常常,牧人正在草原深处好好地放羊,一边吹著口哨,暴风雨突如其来,使整个草原陷入骚动,瞬息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汪洋之海。扔掉皮鞭,无处躲藏的牧民只能抱紧一只老羊抵御恐惧,企图从一只老羊的身上汲取温暖和力量,否则会被冻僵,成为草原上一根直挺挺的木桩。
大自然将牧民的命运置于一场又一场严峻的考验之中,急流险滩或雷电夹击,让他们学会坚韧,在风雨中挺立,然后再迎接上天赐予的丰厚奖赏——肥沃的花野和大地的乳汁。
我早就听说,天祝草原肥得流油,抓一把土放到手里,会闻到浓烈的糌粑香味。
入秋以后,草野渐黄,忙碌了一年的牧民们清闲下来,才会换上新衣,穿戴整齐地串亲访友,带上珍藏的青稞酒和奶酪,从一个藏包到另一个藏包,赶着马车,迎着阳光,载歌载舞。这一刻,草原陷入无边的静谧,大地一片金黄。
秋天,草籽在阳光下饱满成熟,旅人在发光的草原小路行走,会听到周围响起一阵奇怪的“叭叭”声,起初,以为是各种昆虫发出振翅欲飞的响声,从一株草飞向另一株草,草是昆虫永远的故乡。
但仔细倾听,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呢,是草籽在季节的催促下发生了爆裂。
爆裂后的草籽被阵风吹向天空,尾随着云朵低低飞翔,像夜空的彩弹,全面盛开,最终羽毛般落入草原广袤的泥土,被土质的颗粒掩埋,又经过季节的发酵,躲过马蹄的践踏和群鸟的追踪,化为来年春天的一簇簇新草。
草籽是整个草原的精魂,只有牧人才能听得懂它在深夜爆响的含义。
大露珠
不等太阳出来,一滴大颗粒的露珠便翻转身体,早早地出现在草芒上,在它的身后,紧跟着一串小颗粒的露珠,排列整齐,个个玲珑剔透,叮咚作响,把整个草原从酣睡中摇醒,及时发布一些有关节气、时令和日光的信息。
很久以前,因为草原上的露珠通体透明而无杂质,人们便传说它是布道神灵的化身,其真实身份是一位无所不晓的仙者,上知天文,下通地理。它乘一朵七彩云下凡,降落在一片开花的荞麦地,潜伏在荞麦花蕊中住了几天,露珠通过荞麦吸饱了天地的精气,而后缓缓进入更广阔的草原深处。在草原上搭起帐篷,白天向迷路的行人布施导航,夜晚降落在草尖上遁形为露。
它有水的外形,光的灵魂,诗人的激情顽皮和哲学家的安详内敛;它比灶膛里的柴草更加无私,纯粹到随时可以彻底消失,不留下一点儿灰烬,这是一滴露传达给人类最宝贵的品质。
在它的身边,是牧民的马匹、羊群和一辆木轮车;夕阳西下,苍凉的藏族歌自远山飘荡,而露珠隐藏在空气里,人们感受不到它的存在。露珠用灵性四射的目光望着草原上一年四季的变化,日出日落,大雨倾盆,洪水滚滚,植物的生长和动物的繁衍,以及牧民在草丛中度过的光阴,孤寂里的悲欢,失落中的收获。 事实上,一滴露珠完美地充当了牧民生活的参与者和记录者,像人类的各种劳作一样,它们每天早早醒来,开始一天的忙碌,从一片草叶到另一片草叶,从一座野岭到另一座野岭,露珠扇动着一双小小的翅膀飞翔,可真够辛苦的。它们记下羊在草原上的第一声咩叫,记下阳光洒在草尖上的瞬间,记下寒夜里炭火燃烧的时间,炉子上的水沸腾的温度。
我想起小时候,在故乡村头的篱笆上,从一根牵牛花藤的叶子上发现一滴大颗粒的露珠,它通体闪光,远远地吸引着我和伙伴们的眼球,我们放下割草的镰刀,小心翼翼地走近,但又生怕惊动了它,以至于在用手触摸它的时候心惊肉跳,屏住了呼吸。然而,当我们打算将它从草叶上取下来时,它奇怪地滴落在水塘里,似乎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动,迅速遁入水的宁静,一圈涟漪在迅疾消失。而恰恰在这一瞬间,它点燃了美,启发了美。露珠用自己的消失,给每一位乡村儿童上了平生第一节美学课。
像春天的麦地被惊雷唤醒,它用牺牲的代价给予天真的乡村儿童最早的启蒙教育:让他们早早懂得,人活一世,除了骨骼,还须拥有一颗柔软之心,因为世界上暴戾的人太多,人类眼下的生活太苟且太粗糙了。而在它消失的地方,神奇地出现了一只天牛和一只蝈蝈,它们喝饱了露珠,正惬意地抖动两根胡须。
自那以后,我们知道露珠是天下昆虫的乳娘。
当然,内心柔软的露并非没有锋芒和性格,它有石头般坚硬的原则,在遇到不公和欺辱时,它会不顾一切地维护大地上日渐稀少的公正。平日里,露珠是个极护犊子的乳娘,它见不得强者欺负弱小,比如在它看到某一头牦牛欺负一只羊的时候,就会果断出手,给牛屁股和阴囊部位致命的一击,这股力量是极其强大的。牛被一股突如其来的袭击打蒙了,受了惊吓,迅速发出一声哞叫,撒开四蹄在草原上狂奔起来。一路上,被牛踢落的所有的露珠都在瞬间变成了无数锋利的小刀,寒光一闪,把它的腿伤得血肉模糊。终于,它跑不动了,倒在草地上大口喘气。
在天祝草原,一只牦牛受了伤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情。因为,这里是白牦牛唯一生活的地方。如果你在别处看到了一只白牦牛,那一定是从天祝草原上出生,养大后找了婆家,嫁到了更远更高的草原地带——比如青海或西藏;如果是一只公牦牛,那一定是到远方走亲戚去了,乘坐一辆马车,穿越茫茫草原和祁连山白色的雪线,去看望它们的舅舅和外祖母。
依照世俗的层面来看,白牦牛浑身都是宝哩!肉可以食用,做成牛肉干和牛排,牛毛可以加工毛绒毯和围巾,牛皮可以制作皮衣和靴子。牧民们在新年时穿上皮衣,脚穿一双大皮靴子,“咔哧咔哧”地走在雪地上的样子,是相当威风的。至于白牦牛奶,是牛奶中的极品,营养价值丰富不说,口感更加香甜。剩下的是牦牛的角、骨头和牛蹄,它们稀有珍贵,可以做成梳子、乐器、佛珠等等与当地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什。
在天祝草原,人们精心饲养着这些能给他们带来金钱财富的牲口,除了青草,还喂它们盐巴之类,以便让它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出毛病,不缺乏维生素之类的营养,顺顺利利地长得膘肥体壮。
为了把一群白牦牛养大,牧民可谓煞费苦心,夏天宁肯自己忍受在大太阳下暴晒,也要把牦牛赶到有山坡的阴凉处放养,因为牦牛怕热。这一号称“高原之舟”的特殊物种,远远看上去,它们矗立高原刺骨的冷风里,排列整齐,像一个个披着斗篷的斗士,狙击手般不可一世,舍我其谁。
然而,在这个如火如荼的秋天,整个草原上都知道有一只凶猛的牦牛受伤了,人们在相互传递这个消息,连深草丛中的野兔、黄鼠狼、蜥蜴和小蚱蜢都在议论这件事。
只有草尖上的露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它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蹲伏在草丛间默不作声。
人们无论如何不会想到,是这滴柔软的露珠,把气吞山河的牦牛咬了一口,这是一向自负的牦牛终生记取的教训和疼。自此,它与草原上的万物击掌、拥抱、欢呼、干杯,达成了和解……
天堂寺的白云
在天堂寺屋顶的右上方,栖落着一团静止不动的白云,说比棉花白有点俗,用雪来比喻已够不上级别,最后,我找了一个饶舌的说法:“白得没有杂质,像白本身。”
据我在旅途中偶遇的藏族诗人央金介绍:“这朵白云在天堂寺上方挂着,一千多年了。”这是我头一次听到有人如此表述一朵云,好像这朵云自唐朝起就停留在那里,成为天堂寺变迁的见证。央金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诗人,我想这是诗人才有的想象。但她表情认真,语气平静,说一朵云像说自家的亲戚。
一路上,她向我讲述天祝的风物、历史和人文;讲述她在松山古城度过的童年岁月:夜晚,土墙上空有一轮明晃晃的月亮,把荒凉的古城照得通明,芨芨草的芒穗闪闪发亮,蛐蛐在寒夜深处悲鸣,伴随着古城内稀奇古怪的声音。年幼的她,时常在夜半听到阵阵厮杀声,那是古城兵士训练场上的声音,随大漠的风自宋代传来,在古城上空萦绕,这是历史苍凉的回音。除了芨芨草,我在古城内看到的,还有散落破败的土屋子,从木栏羊圈散发的阵阵羊粪味。央金说,古城上空的月亮都被羊粪熏得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泼洒下来的月光都是块状物。
小时候,她经常跟随父亲到天堂寺朝拜。从古城出发,需要起个大早,因为去天堂寺的路好远,要穿越一片草原和大片火红的藜麦地,越过一座土疙瘩似的山丘,踩响遍地的石頭,再走几十里乡路,直到眼前出现汹涌澎湃的大通河,站在古老的桥头歇下脚,抬头看一眼,远处就是矗立在白云中的天堂寺了。
每每看到天堂寺浮动在云霞里的影子,寺瓦镶着庄严明亮的金边,父亲便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摸摸心口窝,嘴里念念有词,拉起她的手到大通河里沐面净手,把吹拂了一路风尘的小脸蛋洗干净,再去朝拜天堂寺。
在她的印象中,天堂寺里始终涌动前来朝拜的信众,他们手摇经筒,磕着长头,或泪流满面。奇怪的是,他们经过一番朝拜后,似乎转忧为喜,一切生活中的不如意都得到化解,一脸轻松地走了。一批人走了,又有新的一批人来……年年,月月,日复一日,络绎不绝。
信众们经过一番朝拜和祈祷,卸下心里淤积的悲苦,现实日子的重负与琐碎,像河流疏通了血管,恢复了流畅的通道。
自那时起,年幼的央金就发现了天堂寺右上方的一角,始终浮动着一朵静止不动的白云,远看像莲花,近观像拂尘。当然,刮风下雨时它是隐去的,人们用肉眼看不到它,但只要天晴了太阳一出,它就霎时悬挂在天空,耀眼而夺目,照亮了天堂寺的周围。在信众们眼里,这朵云是佛的住所,或者就是佛本身。自从有了天堂寺那天起,云就在这里了,用神灵的眼睛注视着天堂寺,那些身着紫红色袈裟的僧人,来来往往的信众与香客,寺院内一株生长了五百余年的紫檀树,叶片上滚动的雨滴和觅食的飞鸟。
在天堂寺,僧人的日子是清苦的,他们每天早早起床,先是把寺院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开始一天的诵经功课,手不释卷,盘腿打坐,坐成一幅唐卡。他们时常一日吃两餐,钵里是没有一滴油腥的饭菜,并且与故乡彻底告别,与生养的父母不再来往,终生侍奉佛事,直至最终在寺院实现圆寂。
当地人说:如果天堂太远,就去天堂寺吧。
而央金对我说,比较之下,她不是个虔诚的信众,甚至连居士都谈不上,因为她还牵挂着俗世里的一切,在心里丝丝缕缕地怎么也割不断,即便是在朝拜时,眼前还晃动着她养育的羊群和牦牛,预期中今年的收成和来年的规划,以及古城内削了一茬的芨芨草穗和刺碱蓬,临行前晾晒在绳子上的棉被,还有她新构思的一首没有写完的诗……瞧,她有太多世俗的眷恋与羁绊,怎么能做一个虔诚的信众呢。
一年一度秋风至,马车在草原的寒露下穿梭,半个车轮又陷在泥水里。牧人们一边歌唱,一边开始忙碌地收割与挖掘。而央金又行走在空旷的原野上,去天堂寺,给一朵圣洁的云献上雪白的哈达。
她之所以每月都来朝拜天堂寺,就是想看一眼天堂寺右上角的白云朵,让目光与这朵云接通。云知晓人世间的一切,能够扫净她内心的蒙尘。
(选自2020年第2期《山东文学》)
从天祝草原归来,我的裤腿和袜子上,沾了许多星星点点的草籽,我小心地把这些草籽摘下来,数了数,一共三十六颗,全部是金黄色,它们闪耀着古朴的光泽,似乎带有灵性。
我把这三十六颗青草籽放到鼻尖上嗅,一丝微甜的气味迅速进入鼻腔,刺激得眼睛亮了一下,眉头皱了一下。草籽的气味让我在瞬间返回天祝草原——先是一轮大月亮照耀美人峰,然后是一朵云栖落在天堂寺的一角瓦檐。
而我努力回忆着这些活蹦乱跳的草籽,是怎么跑到我的裤腿上来的。它们不多不少,刚好三十六颗,这与我人生的某个转折点相关的数字神秘契合。说真的,我有点迷信这个数字。多年以前,沿着这个数字的脉络,我的命运走向改变,如沿着故乡的河流走向凄迷开阔的远方。
我把这三十六颗带有某种暗示的草籽,装入一只透明的瓶子里,和一本常读的枕边书放到一起——等同于和我内心最珍视的物事放在一起,一边观察着草籽们在瓶子内的变化。
我听到雨声像急促的鼓点,在天祝草原的上空盘旋飘落,那是命运赶路的声音吗?
那一天,阳光原本很好,把整个草原照得逶迤辽阔,青草婆娑不止,草籽叮当作响。我们一群人走着走着,忽然仰头,看到一片黑云从乌鞘岭顶端飞来。起初,大家还以为是一只硕大的苍鹰呢,只见它越飞越低,像一架轰炸机,一眨眼的工夫草原上就扑啦扑啦地落雨了,这是一场毫无准备的雨,一场斩钉截铁没有商量余地的雨。
情急之下,大家急忙躲进了路边牧民的帐篷。牧人一家十分好客,一番忙碌,端上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捧在手里,每人一杯。很快,人们喝上醇香的土酒,吃着煮好的羊羔肉开始唱歌跳舞。几天来,从内地到草原,大家都由一只只羞怯的小绵羊变成了豪放的白牦牛,这是地理环境对人的改变。
雨声密集,砰砰地敲打帐篷,草原上响着鼓声,响着阵阵吵吵嚷嚷的声音,天色渐渐变黑,像一张朦胧的黑白照片。
在热闹中,我悄悄抽离人群,掀开门帘,走出帐篷。外面是阔大的草原,远山和羊群,通通笼罩在淅淅沥沥的雨雾中,雨水也毫不客气地打湿了我的脸、头发和衣服。但我还是能看清周围的景物:遍地的野花,芨芨草高过膝盖,还有车前子和牛蒡。花草们似乎很高兴,张开双臂迎接雨珠的降临,整个草原嘻嘻哈哈地笑了。我在雨中龇龇牙也笑了。紧接着雨停了,然后阳光唰地一下就出来了。
黑漆漆的草原恢复了明亮,一架彩虹出现在两座远山之间,像一个大光圈。我想,跨过这道彩虹门,能看到众神的狂欢吗,还是酒徒的盛宴?
帐篷在我的身后,门前不远处,有一口大大的黑铁锅,灶下的木柴快被雨水浇灭了,冒出一缕潮湿的烟。锅灶下,是三只血淋淋的羊头。听人说,天祝草原的牧民嫌拾掇羊头麻烦,索性当废物丢掉,东一只西一只,丢得远远的,留给那些在深夜觅食的野狼。野狼们吃了新鲜的羊头肉,会向牧人的帐篷投去平静的一瞥,目光里的杀气暗淡了许多。万物有灵,再生猛的动物也有温驯的侧面。牧人用这种古老的方式,与野兽保持可控的安全距离。
“羊脸肉很好吃呢,”我心里嘀咕,“在内地,一只羊头卖一百多元。”
但这里是草原,牧民们不稀罕。牧民们稀罕什么呢?人嘛。没错,一年四季,他们难得见到同类,用一生的时间放养牛羊,满眼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耳边响着风声雨声以及远山呼啸、河流沸腾之声。常常,牧人正在草原深处好好地放羊,一边吹著口哨,暴风雨突如其来,使整个草原陷入骚动,瞬息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汪洋之海。扔掉皮鞭,无处躲藏的牧民只能抱紧一只老羊抵御恐惧,企图从一只老羊的身上汲取温暖和力量,否则会被冻僵,成为草原上一根直挺挺的木桩。
大自然将牧民的命运置于一场又一场严峻的考验之中,急流险滩或雷电夹击,让他们学会坚韧,在风雨中挺立,然后再迎接上天赐予的丰厚奖赏——肥沃的花野和大地的乳汁。
我早就听说,天祝草原肥得流油,抓一把土放到手里,会闻到浓烈的糌粑香味。
入秋以后,草野渐黄,忙碌了一年的牧民们清闲下来,才会换上新衣,穿戴整齐地串亲访友,带上珍藏的青稞酒和奶酪,从一个藏包到另一个藏包,赶着马车,迎着阳光,载歌载舞。这一刻,草原陷入无边的静谧,大地一片金黄。
秋天,草籽在阳光下饱满成熟,旅人在发光的草原小路行走,会听到周围响起一阵奇怪的“叭叭”声,起初,以为是各种昆虫发出振翅欲飞的响声,从一株草飞向另一株草,草是昆虫永远的故乡。
但仔细倾听,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呢,是草籽在季节的催促下发生了爆裂。
爆裂后的草籽被阵风吹向天空,尾随着云朵低低飞翔,像夜空的彩弹,全面盛开,最终羽毛般落入草原广袤的泥土,被土质的颗粒掩埋,又经过季节的发酵,躲过马蹄的践踏和群鸟的追踪,化为来年春天的一簇簇新草。
草籽是整个草原的精魂,只有牧人才能听得懂它在深夜爆响的含义。
大露珠
不等太阳出来,一滴大颗粒的露珠便翻转身体,早早地出现在草芒上,在它的身后,紧跟着一串小颗粒的露珠,排列整齐,个个玲珑剔透,叮咚作响,把整个草原从酣睡中摇醒,及时发布一些有关节气、时令和日光的信息。
很久以前,因为草原上的露珠通体透明而无杂质,人们便传说它是布道神灵的化身,其真实身份是一位无所不晓的仙者,上知天文,下通地理。它乘一朵七彩云下凡,降落在一片开花的荞麦地,潜伏在荞麦花蕊中住了几天,露珠通过荞麦吸饱了天地的精气,而后缓缓进入更广阔的草原深处。在草原上搭起帐篷,白天向迷路的行人布施导航,夜晚降落在草尖上遁形为露。
它有水的外形,光的灵魂,诗人的激情顽皮和哲学家的安详内敛;它比灶膛里的柴草更加无私,纯粹到随时可以彻底消失,不留下一点儿灰烬,这是一滴露传达给人类最宝贵的品质。
在它的身边,是牧民的马匹、羊群和一辆木轮车;夕阳西下,苍凉的藏族歌自远山飘荡,而露珠隐藏在空气里,人们感受不到它的存在。露珠用灵性四射的目光望着草原上一年四季的变化,日出日落,大雨倾盆,洪水滚滚,植物的生长和动物的繁衍,以及牧民在草丛中度过的光阴,孤寂里的悲欢,失落中的收获。 事实上,一滴露珠完美地充当了牧民生活的参与者和记录者,像人类的各种劳作一样,它们每天早早醒来,开始一天的忙碌,从一片草叶到另一片草叶,从一座野岭到另一座野岭,露珠扇动着一双小小的翅膀飞翔,可真够辛苦的。它们记下羊在草原上的第一声咩叫,记下阳光洒在草尖上的瞬间,记下寒夜里炭火燃烧的时间,炉子上的水沸腾的温度。
我想起小时候,在故乡村头的篱笆上,从一根牵牛花藤的叶子上发现一滴大颗粒的露珠,它通体闪光,远远地吸引着我和伙伴们的眼球,我们放下割草的镰刀,小心翼翼地走近,但又生怕惊动了它,以至于在用手触摸它的时候心惊肉跳,屏住了呼吸。然而,当我们打算将它从草叶上取下来时,它奇怪地滴落在水塘里,似乎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动,迅速遁入水的宁静,一圈涟漪在迅疾消失。而恰恰在这一瞬间,它点燃了美,启发了美。露珠用自己的消失,给每一位乡村儿童上了平生第一节美学课。
像春天的麦地被惊雷唤醒,它用牺牲的代价给予天真的乡村儿童最早的启蒙教育:让他们早早懂得,人活一世,除了骨骼,还须拥有一颗柔软之心,因为世界上暴戾的人太多,人类眼下的生活太苟且太粗糙了。而在它消失的地方,神奇地出现了一只天牛和一只蝈蝈,它们喝饱了露珠,正惬意地抖动两根胡须。
自那以后,我们知道露珠是天下昆虫的乳娘。
当然,内心柔软的露并非没有锋芒和性格,它有石头般坚硬的原则,在遇到不公和欺辱时,它会不顾一切地维护大地上日渐稀少的公正。平日里,露珠是个极护犊子的乳娘,它见不得强者欺负弱小,比如在它看到某一头牦牛欺负一只羊的时候,就会果断出手,给牛屁股和阴囊部位致命的一击,这股力量是极其强大的。牛被一股突如其来的袭击打蒙了,受了惊吓,迅速发出一声哞叫,撒开四蹄在草原上狂奔起来。一路上,被牛踢落的所有的露珠都在瞬间变成了无数锋利的小刀,寒光一闪,把它的腿伤得血肉模糊。终于,它跑不动了,倒在草地上大口喘气。
在天祝草原,一只牦牛受了伤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情。因为,这里是白牦牛唯一生活的地方。如果你在别处看到了一只白牦牛,那一定是从天祝草原上出生,养大后找了婆家,嫁到了更远更高的草原地带——比如青海或西藏;如果是一只公牦牛,那一定是到远方走亲戚去了,乘坐一辆马车,穿越茫茫草原和祁连山白色的雪线,去看望它们的舅舅和外祖母。
依照世俗的层面来看,白牦牛浑身都是宝哩!肉可以食用,做成牛肉干和牛排,牛毛可以加工毛绒毯和围巾,牛皮可以制作皮衣和靴子。牧民们在新年时穿上皮衣,脚穿一双大皮靴子,“咔哧咔哧”地走在雪地上的样子,是相当威风的。至于白牦牛奶,是牛奶中的极品,营养价值丰富不说,口感更加香甜。剩下的是牦牛的角、骨头和牛蹄,它们稀有珍贵,可以做成梳子、乐器、佛珠等等与当地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什。
在天祝草原,人们精心饲养着这些能给他们带来金钱财富的牲口,除了青草,还喂它们盐巴之类,以便让它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出毛病,不缺乏维生素之类的营养,顺顺利利地长得膘肥体壮。
为了把一群白牦牛养大,牧民可谓煞费苦心,夏天宁肯自己忍受在大太阳下暴晒,也要把牦牛赶到有山坡的阴凉处放养,因为牦牛怕热。这一号称“高原之舟”的特殊物种,远远看上去,它们矗立高原刺骨的冷风里,排列整齐,像一个个披着斗篷的斗士,狙击手般不可一世,舍我其谁。
然而,在这个如火如荼的秋天,整个草原上都知道有一只凶猛的牦牛受伤了,人们在相互传递这个消息,连深草丛中的野兔、黄鼠狼、蜥蜴和小蚱蜢都在议论这件事。
只有草尖上的露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它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蹲伏在草丛间默不作声。
人们无论如何不会想到,是这滴柔软的露珠,把气吞山河的牦牛咬了一口,这是一向自负的牦牛终生记取的教训和疼。自此,它与草原上的万物击掌、拥抱、欢呼、干杯,达成了和解……
天堂寺的白云
在天堂寺屋顶的右上方,栖落着一团静止不动的白云,说比棉花白有点俗,用雪来比喻已够不上级别,最后,我找了一个饶舌的说法:“白得没有杂质,像白本身。”
据我在旅途中偶遇的藏族诗人央金介绍:“这朵白云在天堂寺上方挂着,一千多年了。”这是我头一次听到有人如此表述一朵云,好像这朵云自唐朝起就停留在那里,成为天堂寺变迁的见证。央金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诗人,我想这是诗人才有的想象。但她表情认真,语气平静,说一朵云像说自家的亲戚。
一路上,她向我讲述天祝的风物、历史和人文;讲述她在松山古城度过的童年岁月:夜晚,土墙上空有一轮明晃晃的月亮,把荒凉的古城照得通明,芨芨草的芒穗闪闪发亮,蛐蛐在寒夜深处悲鸣,伴随着古城内稀奇古怪的声音。年幼的她,时常在夜半听到阵阵厮杀声,那是古城兵士训练场上的声音,随大漠的风自宋代传来,在古城上空萦绕,这是历史苍凉的回音。除了芨芨草,我在古城内看到的,还有散落破败的土屋子,从木栏羊圈散发的阵阵羊粪味。央金说,古城上空的月亮都被羊粪熏得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泼洒下来的月光都是块状物。
小时候,她经常跟随父亲到天堂寺朝拜。从古城出发,需要起个大早,因为去天堂寺的路好远,要穿越一片草原和大片火红的藜麦地,越过一座土疙瘩似的山丘,踩响遍地的石頭,再走几十里乡路,直到眼前出现汹涌澎湃的大通河,站在古老的桥头歇下脚,抬头看一眼,远处就是矗立在白云中的天堂寺了。
每每看到天堂寺浮动在云霞里的影子,寺瓦镶着庄严明亮的金边,父亲便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摸摸心口窝,嘴里念念有词,拉起她的手到大通河里沐面净手,把吹拂了一路风尘的小脸蛋洗干净,再去朝拜天堂寺。
在她的印象中,天堂寺里始终涌动前来朝拜的信众,他们手摇经筒,磕着长头,或泪流满面。奇怪的是,他们经过一番朝拜后,似乎转忧为喜,一切生活中的不如意都得到化解,一脸轻松地走了。一批人走了,又有新的一批人来……年年,月月,日复一日,络绎不绝。
信众们经过一番朝拜和祈祷,卸下心里淤积的悲苦,现实日子的重负与琐碎,像河流疏通了血管,恢复了流畅的通道。
自那时起,年幼的央金就发现了天堂寺右上方的一角,始终浮动着一朵静止不动的白云,远看像莲花,近观像拂尘。当然,刮风下雨时它是隐去的,人们用肉眼看不到它,但只要天晴了太阳一出,它就霎时悬挂在天空,耀眼而夺目,照亮了天堂寺的周围。在信众们眼里,这朵云是佛的住所,或者就是佛本身。自从有了天堂寺那天起,云就在这里了,用神灵的眼睛注视着天堂寺,那些身着紫红色袈裟的僧人,来来往往的信众与香客,寺院内一株生长了五百余年的紫檀树,叶片上滚动的雨滴和觅食的飞鸟。
在天堂寺,僧人的日子是清苦的,他们每天早早起床,先是把寺院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开始一天的诵经功课,手不释卷,盘腿打坐,坐成一幅唐卡。他们时常一日吃两餐,钵里是没有一滴油腥的饭菜,并且与故乡彻底告别,与生养的父母不再来往,终生侍奉佛事,直至最终在寺院实现圆寂。
当地人说:如果天堂太远,就去天堂寺吧。
而央金对我说,比较之下,她不是个虔诚的信众,甚至连居士都谈不上,因为她还牵挂着俗世里的一切,在心里丝丝缕缕地怎么也割不断,即便是在朝拜时,眼前还晃动着她养育的羊群和牦牛,预期中今年的收成和来年的规划,以及古城内削了一茬的芨芨草穗和刺碱蓬,临行前晾晒在绳子上的棉被,还有她新构思的一首没有写完的诗……瞧,她有太多世俗的眷恋与羁绊,怎么能做一个虔诚的信众呢。
一年一度秋风至,马车在草原的寒露下穿梭,半个车轮又陷在泥水里。牧人们一边歌唱,一边开始忙碌地收割与挖掘。而央金又行走在空旷的原野上,去天堂寺,给一朵圣洁的云献上雪白的哈达。
她之所以每月都来朝拜天堂寺,就是想看一眼天堂寺右上角的白云朵,让目光与这朵云接通。云知晓人世间的一切,能够扫净她内心的蒙尘。
(选自2020年第2期《山东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