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权利觉醒离不开用税理念的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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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使用每一笔税款,应该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以此最大程度上促进税收公平使用。
  The every tax transaction of government using should be public for the society, in order to accept the supervision and reach the maximum degree of fairness taxation.
  
  无可否认,中国已经进入了纳税人权利觉醒的时代。1月4日,A股暴涨,领头羊是涨幅达8.88%的万科。万科和一众地产股暴涨的原因,则是传言房地产税细则最近将公开。无论这一传言是真是假,都足见房地产税的杀伤力——它改变的不仅是房价、股价,还有人们的心理预期,以及伴随着纳税人权利的觉醒而来的问题:作为一个共和国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中国经济周刊》1月6日)
  如今,中国公民,已进入一个“税感”时代,更进入纳税人权利觉醒的时代。无论出台某一个税种或提高税负,还是政府用税,每个纳税人皆有自己的合法诉求,税收法定、税收民主正走入每个纳税人的心田。
  不过,纳税人权利觉醒的道路并不平坦,从宏观角度来讲,纳税人拥有政治权利,所谓政治权利,即为公民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人权和监督权等等。就目前而言,国内纳税人能普遍享有这些权利吗?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纳税人所得到的权利至少被打折了。
  事实上,现在税收宣传中还存在一个重大误区,无论是学生课本,还是纳税宣传,大多为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而很少涉及到纳税人拥有哪些权利。比如说,在许多公益广告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标语——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现代社会里,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权利与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既为强制性、无偿性,那也就是单方面的义务,就是不对等的。曾经的中国人对税收无知无觉,亦不知自己作为纳税人的权利。而现在,税收越来越真实地被人们触摸,同时敏感起来的,还有作为纳税人的意识。
  更为重要的是,纳税人权利觉醒离不开政府用税理念的苏醒。公民依法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报务之间事实上是种契约关系,民众依法纳税就是要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的“合理报酬”。因此,每一笔税款怎么用,政府部门吃饭消费多少,公车消费多少,公务员工资支出多少,医疗投资多少,教育又投资多少等等,这些都涉及到用税公问题。这些问题不应只是预算监督部门所考虑的事情,也应该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促进税收公平使用。
  可现实情况却是,政府的钱花在何处,似乎无须直接向纳税人负责。比如说,官方版本的“三公消费”始终没有与公众见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愿意回答。害怕说出数字后让大家大吃一惊——原来政府在背地里用纳税人血汗钱,吃了这么多饭,买了如此多的公车,出了这么多次国。难怪乎,一到教育、卫生、社会保障那里就没钱花了,以至于出现了拖把救火、天价U盘、“三轮”校车以及年底突击花钱的闹剧。倘若每笔“三公消费”花得正当,每一分钱都花到刀刃上,那当然是不怕公众说三道四的,如果每笔公款花得不正当,花得不明不白,就缺乏公开的胆量了。
  一句话,惟有政府的用税理念苏醒了,税收宣传误区消灭了,纳税人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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