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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法治理念引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rn坚持信访法治化建设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相结合,不断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切实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在改革理念上,大力推动信访工作回归群众工作本源、回归法治轨道,善用法治思维审视信访工作,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关系,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解决合理诉求.善用法治思维来分析引发信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法制框架内、法定渠道中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善用法治思维来明晰信访工作职责,处理好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依法界定信访职能,努力构建高效规范、和谐有序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二是在改革措施上,重点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建好用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实现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依靠基层协调和处理群众诉求,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压实基层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增强法治意识和宗旨意识,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是在改革目标上,更加自觉地维护群众权益,善于运用法治的“尺子”量一量,看看反映的诉求是否合法、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更加清晰地界定职能定位,坚决避免信访渠道代替法定途径、信访终结代替司法终结.更加积极地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强化首访责任,坚持依靠基层、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更加主动地维护信访秩序,防止“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切实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维护,依法信访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