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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其不仅具有维持社会秩序的广度,也有维护人格尊严的深度。在民法典编纂的大背景下,对人格信息保护也逐步提上日程。个人信息不仅承载着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也随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具有财产属性。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出发,结合当今的法律困境提出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并根据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双重的保护模式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