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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允许”于2016年提出,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2017年开始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进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但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地方,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并没有落实到位。为什么“两个允许”在基层这么难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