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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检察机关各方面的工作将产生巨大影响。为了适应新的工作情况,在增加新职能的前提下,必须做到增机构、增人员、增装备、增设施、增经费,才能保证新刑诉法的顺利贯彻实施。本文拟就实施新刑诉法后基层检察机关新增检察工作量所需检务保障进行思考,并探讨相关应对之策。
一、新刑诉法实施后新增检察工作量分析
新刑诉法出台之后,对基层检察机关而言,主要增加了以下工作量:(1)非法证据的排除工作;(2)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工作;(3)各类法律文书的修改、完善工作;(4)批捕案件的后续跟踪审查工作;(5)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接待工作;(6)刑事和解工作;(7)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工作;(8)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工作;(9)法律监督调查工作;(10)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11)证人作证、保护工作;(12)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13)特别程序中增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工作;(14)技术侦查工作。
二、新增工作量对检务保障的新要求
由于检察工作量的增加,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投入:一次性投入基础设施、设备及信息化装备建设和经常性经费增加需求,现分述如下:
(一)经常性经费增加需求。为完成新增检察工作量,必须增加检察干警的招录力度,人员经费保障是检务保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工作量的增加必然导致相关经常性经费的增加。另外,基层检察机关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适用,需要将以往的法律文书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整理,淘汰过时、陈旧的文书样式,制作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文书,办公用品(纸、笔、本、文件夹、打印、复印设备以及打孔机、装订机等)的需求量增多;办案、提审及外出核查证据的办案交通费需求量增多;接待律师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所需的接待费用需求量增多;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对检察人员进行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必然导致相关培训费用的增加。
(二)一次性投入基础设施、设备及信息化装备建设经费增加需求
为适应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和科技强检的要求,要建成了"三网四室五系统"构成的基础信息运用平台("三网",即局域网、专线网、互联网;"四室",即视频会议室、指挥监控室、审讯室、电子阅览室;"五大系统",即局域网信息发布系统、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系统、审讯监控指挥系统、电子显示屏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这些强制性要求也必然需要有经费做后盾。此外,为了改革办公模式,提高办案效率,适应新形势下侦查监督和公诉等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需构建一个快速的电子文档收发平台,同时,还应添置网络视频系统传输证据材料用于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多媒体出庭示证器材,建立独立的存储可录播系统,这些均需要经费支持。为适应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需要, 检察技术部门需要的各种新型检验设备,如应建设侦查信息查询平台,添置电子证据取证箱、电子证据只读设备、便携式影像记录设备、防磁柜、文检检验箱、翻拍架、彩色打印机、文检专用扫描仪和照相机等设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加强检察经费保障的对策措施
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在落实公用经费预算、保证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公用经费按标准安排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满足检察机关公用经费需求上还有较大差距,本文拟从解决问题关键出发,力求为检察经费保障困难的化解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一)争取上级支持,保障依法履职。为保障基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级机关应加大对基层院在办案经费上的支持和倾斜,逐步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所占比例,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基层院的支持力度,从而把部分基层地区过重的财政负担,转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这样做一方面使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发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另一方面避免出现少数基层院的业务部门"不敢办案、没有能力办案"的状况。
(二)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政策支持,用活用足政策。一主动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反映检察机关工作特殊性和真实需求,积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二是积极推行"两手抓"机制,即"一手抓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到位工作,一手抓本级预算的主渠道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轉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并将更多需求挤入预算,最大限度的避免"挤出效应"和挤占问题。
(三)建立公用经费标准的定期修改机制,逐步提高办公办案硬件软件夫。为满足当前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适应不断上升的检察业务成本,建立公用经费标准的定期修改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具体而言,笔者建议公用经费标准的修改,一是应实行"二年一改"的原则,时间过短则易过度增加地方财政负担,时间过长则无法发挥该机制的应有作用;二是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每次修改都应严格参照上一年度检察机关各项经费的人均实际支出以及当地的财政收入增长水平,从而做到有理有据、科学合理。
(四)加强公检法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逐步实现办案业务设备的资源共享。要在公检法各单位之间不断提高资源共享水平,尽量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和大宗设备的重复购置,各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通过实现办案资源的合理利用,达到减少办案经费投入的目的。
(五)严格管理讲求实效,逐步建立管理出效益的机制。按照节约、勤俭的原则,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管好有限的经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不能浪费,不能滋生豪华之风。经费保障要量力而行,强化节约意识,全体干警都要有勤俭节约的观念和全局的观念,形成"人人理财,人人管财"的良好局面。
作者简介:吴晓宁,男,1967年出生,浙江苍南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干部,研究方向:检察基础理论。
一、新刑诉法实施后新增检察工作量分析
新刑诉法出台之后,对基层检察机关而言,主要增加了以下工作量:(1)非法证据的排除工作;(2)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工作;(3)各类法律文书的修改、完善工作;(4)批捕案件的后续跟踪审查工作;(5)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接待工作;(6)刑事和解工作;(7)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工作;(8)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工作;(9)法律监督调查工作;(10)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11)证人作证、保护工作;(12)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13)特别程序中增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工作;(14)技术侦查工作。
二、新增工作量对检务保障的新要求
由于检察工作量的增加,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投入:一次性投入基础设施、设备及信息化装备建设和经常性经费增加需求,现分述如下:
(一)经常性经费增加需求。为完成新增检察工作量,必须增加检察干警的招录力度,人员经费保障是检务保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工作量的增加必然导致相关经常性经费的增加。另外,基层检察机关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适用,需要将以往的法律文书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整理,淘汰过时、陈旧的文书样式,制作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文书,办公用品(纸、笔、本、文件夹、打印、复印设备以及打孔机、装订机等)的需求量增多;办案、提审及外出核查证据的办案交通费需求量增多;接待律师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所需的接待费用需求量增多;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对检察人员进行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必然导致相关培训费用的增加。
(二)一次性投入基础设施、设备及信息化装备建设经费增加需求
为适应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和科技强检的要求,要建成了"三网四室五系统"构成的基础信息运用平台("三网",即局域网、专线网、互联网;"四室",即视频会议室、指挥监控室、审讯室、电子阅览室;"五大系统",即局域网信息发布系统、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系统、审讯监控指挥系统、电子显示屏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这些强制性要求也必然需要有经费做后盾。此外,为了改革办公模式,提高办案效率,适应新形势下侦查监督和公诉等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需构建一个快速的电子文档收发平台,同时,还应添置网络视频系统传输证据材料用于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多媒体出庭示证器材,建立独立的存储可录播系统,这些均需要经费支持。为适应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需要, 检察技术部门需要的各种新型检验设备,如应建设侦查信息查询平台,添置电子证据取证箱、电子证据只读设备、便携式影像记录设备、防磁柜、文检检验箱、翻拍架、彩色打印机、文检专用扫描仪和照相机等设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加强检察经费保障的对策措施
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在落实公用经费预算、保证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公用经费按标准安排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满足检察机关公用经费需求上还有较大差距,本文拟从解决问题关键出发,力求为检察经费保障困难的化解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一)争取上级支持,保障依法履职。为保障基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级机关应加大对基层院在办案经费上的支持和倾斜,逐步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所占比例,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基层院的支持力度,从而把部分基层地区过重的财政负担,转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这样做一方面使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发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另一方面避免出现少数基层院的业务部门"不敢办案、没有能力办案"的状况。
(二)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政策支持,用活用足政策。一主动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反映检察机关工作特殊性和真实需求,积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二是积极推行"两手抓"机制,即"一手抓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到位工作,一手抓本级预算的主渠道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轉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并将更多需求挤入预算,最大限度的避免"挤出效应"和挤占问题。
(三)建立公用经费标准的定期修改机制,逐步提高办公办案硬件软件夫。为满足当前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适应不断上升的检察业务成本,建立公用经费标准的定期修改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具体而言,笔者建议公用经费标准的修改,一是应实行"二年一改"的原则,时间过短则易过度增加地方财政负担,时间过长则无法发挥该机制的应有作用;二是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每次修改都应严格参照上一年度检察机关各项经费的人均实际支出以及当地的财政收入增长水平,从而做到有理有据、科学合理。
(四)加强公检法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逐步实现办案业务设备的资源共享。要在公检法各单位之间不断提高资源共享水平,尽量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和大宗设备的重复购置,各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通过实现办案资源的合理利用,达到减少办案经费投入的目的。
(五)严格管理讲求实效,逐步建立管理出效益的机制。按照节约、勤俭的原则,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管好有限的经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不能浪费,不能滋生豪华之风。经费保障要量力而行,强化节约意识,全体干警都要有勤俭节约的观念和全局的观念,形成"人人理财,人人管财"的良好局面。
作者简介:吴晓宁,男,1967年出生,浙江苍南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干部,研究方向:检察基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