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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以降,四川省盐亭县高灯镇LM村创设了“三卡式工作法”和“党员扶贫基金会”的乡村自治模式,通过建立“接地气”的村庄合作互助方式,“实打实”地帮助那些在生产和生活上有困难的村民。这不仅增量和增值了乡村社会资本,和谐了乡邻关系,而且提升了基层组织的服务职能,缓解了基层干群间的矛盾。更重要地是他们用“最朴实”的合作互助方式,尝试构建乡村自治的新型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