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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首例民事调解抗诉案件简介2014年10月31日,针对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格民初字(2008)第488号民事调解书,海西州人民检察院以西检民监~014]07号民事抗诉书正式向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是我院成功提请的我省首例民事调解抗诉案件,在我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