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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南省是农业大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保证全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关键,而当前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认识不到位、涉农贷款不涉农、金融服务水平不高的现象却依然存在。本文从县域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影响的角度出发,实地调研长沙县,运用实证分析,探讨县域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所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且在此基础上提出县域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县域金融 “三农” 金融支持 实证研究
一、引言
长期以来,中央和地方对“三农”问题都高度关注。湖南省湘政发〔2013〕37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诸多提及需加大对“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根据2013年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涉农贷款虽有加大,但金融机构用于扶持农业发展的贷款比例偏低,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仅为3.1%,远低第一产业在经济总量中12.6%的比重。
国内外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比比皆是。国外如Patrick(1966)提出的两种模式:“需求追随”与“供给领先”。第一种即随着经济的增长,农村金融机构以提供相应的农村经济主体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的模式;第二种即在农村经济主体的需求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及其服务便会提前出现的模式。
魏冰洁(2014)指出县域金融应加大农村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解决融资困难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理引导民间融资。吴竞择,戴鸿广(2012)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力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中提及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高晓光(2015)提出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构建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二、湖南省县域金融对“三农”支持的基本情况与问题分析
(一)湖南省县域金融支持“三农”的基本情况
1.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县域金融发放涉农贷款。从2015年4月20日起,央行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降1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这表明政策支持金融发放涉农贷款力度加大。
2.涉农金融机构范围不断扩大。湖南省县域涉农金融机构范围不断发展壮大,构建了相对完善的金融体系,为农村金融创新有了良好的保证。其中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支农格局,对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10亿元,全年新增515.7亿元,同比增长19.6%;2011年,全省各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额达到4378.2亿元,湖南省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的30%,2012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高达4701亿元;截至2013年末,湖南省涉农贷款余额为5837亿元,同比增长32.2%。
(二)湖南省县域金融机构在扶持“三农”存在的问题
1.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缺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但支农贷款以粮棉油的收购信贷为主要业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等其他业务,信贷结构极不合理。在长沙县调查了解到,该行主要是发放政府贷款,涉农贷款基本不涉及。
2.农村商业银行成为支农主力军。截止2013年,湖南省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达206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0%以上,居同业之首,由于网点布局广,数量多等特点,为农商行能更好地服务“三农”的优势。
3.邮政储蓄银行支农地位不稳。虽然邮蓄银行结束了“只存不贷”的局面,主要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但由于前期在县域开设网点较多,可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远小于农商行。
4.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持续发展困境。农村金融改革以来出现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缺少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面临着资金规模有限而难以为继的问题,为农服务的经营方向约束限制了其盈利能力的发展。
(三)湖南省县域金融支农不通畅的原因分析
1.县域金融体系不完善,降低了支持“三农”的效率。近几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大量撤并农村地区营业网点,逐步从农村市场“淡出”。同时,由于农村金融体制的设计原因,形成了大量的农村资金外流,而且破坏了作为农业信贷资金主要提供者的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循环。
2.农业生产风险较高,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受制约。由于县域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农村金融业务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依然高于城市业务,金融整体环境较差,各金融机构授信权限基本上收、审贷更加严格,难以达到放贷标准,涉农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突出。
3.农村信用担保落后,运行难度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尽管可以解决小部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但农户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受到了抵押品缺乏的制约。所以农户可用于抵押申请贷款的资产范围太窄,担保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创新。
三、湖南省县域金融支持“三农”的实证分析——长沙县为例
(一)长沙县的调查分析
从长沙县金融办了解到,2014年当地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共118个网点,主要有农商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发行以及村镇银行。
图1 长沙县涉农银行金融机构比例图
从图1中可看出农商行和邮储银行所占比例最大,占全部的89%,由于较早的扎根县域和农村,所以农商行和邮储银行在支农方面有很大市场。
(二)县域金融支农的实证研究
由上文可知,县域金融存在突出的供求矛盾,长沙县存在供给抑制现象。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进一步明确金融供给增加与农村经济增长及农民增收的关系,为湖南省县域金融加强支农服务提供理论依据。 1.模型设定。柯道函数是经济学中应用最为广泛的经典生产函数,其基本形式为Y=AKN,揭示资本和劳动对产出的影响。本文假定金融支持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积极影响,将金融支持引入柯道函数中,使其具Y=AKNF的形式。两边取对数后,扩展的柯道函数为:LNY=LNA+LNK+LNF。
2.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新农村建设的成就可从两方面反映出来,一是整体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故引入RGDP(农村GDP)和RINC(农民人均纯收入)为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第一产业生产总值。财政支农支出为选取全县年度财政支出为基础数据,根据年鉴的相关比例做调整,将2001~2009年的数据以20%的比例计算,2010~2014年的数据以30%的比例计算得到最终TESA的数据。长沙县的各项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长沙县各项指标基本特征
数据来源:湖南统计局。
本文选取长沙县2001~2014年金融数据做回归分析,检验县域金融对新农村建设是否存在积极影响。本文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LNRGDP=C+LNRL+LNTESA(1)
LNRINC=C+LNRL+LNTESA(2)
式(1)中RGDP为被解释变量,从经济总量层面体现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以农村GDP衡量。式(2)中RINC为被解释变量,从农民收入层面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以农民人均纯收入衡量。由于县域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发放贷款数量上,所以选取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为解释变量,以RL表示,衡量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由于短期内劳动力数量波动较小,且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闲置劳动力,不考虑劳动力因素,将财政支农支出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以TESA表示。为随机误差项。
3.模型构建与结果分析。本文的实证模型采用EViews7.2完成。利用数据进行农村GDP模型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模型的实证检验。根据长沙县2001~2014年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显著性水平为1%),对回归方程进行OLS估计,估计结果如下:
LNRGDP=2.55+0.20LNRL+0.25LNTESA
T值 t (16.76) (3.85) (4.74)
T值 p (0.00) (0.00) (0.00)
R2=0.99 n=14 F=1913.27 F统计量的p值:0.00
LNRINC=6.17+0.36LNRL+0.14LNRINV
T值t (21.98) (5.61) (3.72)
P值p (0.00) (0.00) (0.00)
R2=0.99 n=14 F=1173.19 F统计量的p值:0.00
由回归结果得出,两个模型的F值较大、P远小于1%且拟合优度十分接近1,即显示方程整体十分显著,具有统计意义。在模型中,所代表的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拉动作用,农民每增长100万元可带动农村GDP平均增长0.20百万元,平均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0.36百万元。财政支农支出也有一定的正向作用,农民每增长1百万元带来农村GDP平均增长0.25百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则将平均提升0.14百万元。该结论验证了:金融支持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显著正向作用,符合经济学意义。
4.实证研究结论。由上述回归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财政支农支出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对农村GDP的拉动作用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显著正效应的作用。所以应增加县域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投入,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更能从根本上促进农民的收入。
四、完善湖南省县域金融支农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开展信用创建活动,改善县域信用环境
积极推进县域征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农村中小企业、农户信用信息登记、汇总、查询、披露、共享等方面社会化,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农户信用等级系统,并将其纳人全社会征信系统中。
(二)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功能
第一,建设三农保险体系。探索扎根与服务农村的保险营销方式,因地制宜地建设农村营销服务部,提高保险的乡镇级网点覆盖率。同时,保险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乡村网点、农村信用社加强业务联系,通过其现有网络营销“三农”保险产品。
第二,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发挥民间金融支农的影响。湖南省县域中存在一个规模庞大、增长迅速的民间金融市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借贷资金、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大多来源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和保护民间金融,并对其进行一定的监管,是完善金融支农体系的需要。
(三)建设支农担保体系,促进涉农贷款供给
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创新和发展县域金融担保体系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尤其是涉及农村土地等“三权抵押”改革迫在眉睫,必须在试点、调研和反复论证的条件下,本着统筹规划、配套同步的原则,全面推进抵押担保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魏冰洁.关于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思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36).
[2]吴竞择,戴鸿广.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力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显成效[M].海南:金融简报2012.
[3]高晓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15(2).
【关键词】县域金融 “三农” 金融支持 实证研究
一、引言
长期以来,中央和地方对“三农”问题都高度关注。湖南省湘政发〔2013〕37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诸多提及需加大对“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根据2013年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涉农贷款虽有加大,但金融机构用于扶持农业发展的贷款比例偏低,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仅为3.1%,远低第一产业在经济总量中12.6%的比重。
国内外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比比皆是。国外如Patrick(1966)提出的两种模式:“需求追随”与“供给领先”。第一种即随着经济的增长,农村金融机构以提供相应的农村经济主体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的模式;第二种即在农村经济主体的需求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及其服务便会提前出现的模式。
魏冰洁(2014)指出县域金融应加大农村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解决融资困难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理引导民间融资。吴竞择,戴鸿广(2012)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力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中提及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高晓光(2015)提出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构建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二、湖南省县域金融对“三农”支持的基本情况与问题分析
(一)湖南省县域金融支持“三农”的基本情况
1.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县域金融发放涉农贷款。从2015年4月20日起,央行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降1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这表明政策支持金融发放涉农贷款力度加大。
2.涉农金融机构范围不断扩大。湖南省县域涉农金融机构范围不断发展壮大,构建了相对完善的金融体系,为农村金融创新有了良好的保证。其中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支农格局,对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10亿元,全年新增515.7亿元,同比增长19.6%;2011年,全省各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额达到4378.2亿元,湖南省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的30%,2012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高达4701亿元;截至2013年末,湖南省涉农贷款余额为5837亿元,同比增长32.2%。
(二)湖南省县域金融机构在扶持“三农”存在的问题
1.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缺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但支农贷款以粮棉油的收购信贷为主要业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等其他业务,信贷结构极不合理。在长沙县调查了解到,该行主要是发放政府贷款,涉农贷款基本不涉及。
2.农村商业银行成为支农主力军。截止2013年,湖南省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达206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0%以上,居同业之首,由于网点布局广,数量多等特点,为农商行能更好地服务“三农”的优势。
3.邮政储蓄银行支农地位不稳。虽然邮蓄银行结束了“只存不贷”的局面,主要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但由于前期在县域开设网点较多,可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远小于农商行。
4.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持续发展困境。农村金融改革以来出现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缺少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面临着资金规模有限而难以为继的问题,为农服务的经营方向约束限制了其盈利能力的发展。
(三)湖南省县域金融支农不通畅的原因分析
1.县域金融体系不完善,降低了支持“三农”的效率。近几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大量撤并农村地区营业网点,逐步从农村市场“淡出”。同时,由于农村金融体制的设计原因,形成了大量的农村资金外流,而且破坏了作为农业信贷资金主要提供者的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循环。
2.农业生产风险较高,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受制约。由于县域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农村金融业务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依然高于城市业务,金融整体环境较差,各金融机构授信权限基本上收、审贷更加严格,难以达到放贷标准,涉农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突出。
3.农村信用担保落后,运行难度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尽管可以解决小部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但农户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受到了抵押品缺乏的制约。所以农户可用于抵押申请贷款的资产范围太窄,担保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创新。
三、湖南省县域金融支持“三农”的实证分析——长沙县为例
(一)长沙县的调查分析
从长沙县金融办了解到,2014年当地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共118个网点,主要有农商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发行以及村镇银行。
图1 长沙县涉农银行金融机构比例图
从图1中可看出农商行和邮储银行所占比例最大,占全部的89%,由于较早的扎根县域和农村,所以农商行和邮储银行在支农方面有很大市场。
(二)县域金融支农的实证研究
由上文可知,县域金融存在突出的供求矛盾,长沙县存在供给抑制现象。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进一步明确金融供给增加与农村经济增长及农民增收的关系,为湖南省县域金融加强支农服务提供理论依据。 1.模型设定。柯道函数是经济学中应用最为广泛的经典生产函数,其基本形式为Y=AKN,揭示资本和劳动对产出的影响。本文假定金融支持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积极影响,将金融支持引入柯道函数中,使其具Y=AKNF的形式。两边取对数后,扩展的柯道函数为:LNY=LNA+LNK+LNF。
2.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新农村建设的成就可从两方面反映出来,一是整体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故引入RGDP(农村GDP)和RINC(农民人均纯收入)为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第一产业生产总值。财政支农支出为选取全县年度财政支出为基础数据,根据年鉴的相关比例做调整,将2001~2009年的数据以20%的比例计算,2010~2014年的数据以30%的比例计算得到最终TESA的数据。长沙县的各项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长沙县各项指标基本特征
数据来源:湖南统计局。
本文选取长沙县2001~2014年金融数据做回归分析,检验县域金融对新农村建设是否存在积极影响。本文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LNRGDP=C+LNRL+LNTESA(1)
LNRINC=C+LNRL+LNTESA(2)
式(1)中RGDP为被解释变量,从经济总量层面体现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以农村GDP衡量。式(2)中RINC为被解释变量,从农民收入层面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以农民人均纯收入衡量。由于县域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发放贷款数量上,所以选取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为解释变量,以RL表示,衡量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由于短期内劳动力数量波动较小,且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闲置劳动力,不考虑劳动力因素,将财政支农支出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以TESA表示。为随机误差项。
3.模型构建与结果分析。本文的实证模型采用EViews7.2完成。利用数据进行农村GDP模型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模型的实证检验。根据长沙县2001~2014年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显著性水平为1%),对回归方程进行OLS估计,估计结果如下:
LNRGDP=2.55+0.20LNRL+0.25LNTESA
T值 t (16.76) (3.85) (4.74)
T值 p (0.00) (0.00) (0.00)
R2=0.99 n=14 F=1913.27 F统计量的p值:0.00
LNRINC=6.17+0.36LNRL+0.14LNRINV
T值t (21.98) (5.61) (3.72)
P值p (0.00) (0.00) (0.00)
R2=0.99 n=14 F=1173.19 F统计量的p值:0.00
由回归结果得出,两个模型的F值较大、P远小于1%且拟合优度十分接近1,即显示方程整体十分显著,具有统计意义。在模型中,所代表的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拉动作用,农民每增长100万元可带动农村GDP平均增长0.20百万元,平均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0.36百万元。财政支农支出也有一定的正向作用,农民每增长1百万元带来农村GDP平均增长0.25百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则将平均提升0.14百万元。该结论验证了:金融支持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显著正向作用,符合经济学意义。
4.实证研究结论。由上述回归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财政支农支出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对农村GDP的拉动作用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显著正效应的作用。所以应增加县域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投入,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更能从根本上促进农民的收入。
四、完善湖南省县域金融支农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开展信用创建活动,改善县域信用环境
积极推进县域征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农村中小企业、农户信用信息登记、汇总、查询、披露、共享等方面社会化,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农户信用等级系统,并将其纳人全社会征信系统中。
(二)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功能
第一,建设三农保险体系。探索扎根与服务农村的保险营销方式,因地制宜地建设农村营销服务部,提高保险的乡镇级网点覆盖率。同时,保险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乡村网点、农村信用社加强业务联系,通过其现有网络营销“三农”保险产品。
第二,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发挥民间金融支农的影响。湖南省县域中存在一个规模庞大、增长迅速的民间金融市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借贷资金、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大多来源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和保护民间金融,并对其进行一定的监管,是完善金融支农体系的需要。
(三)建设支农担保体系,促进涉农贷款供给
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创新和发展县域金融担保体系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尤其是涉及农村土地等“三权抵押”改革迫在眉睫,必须在试点、调研和反复论证的条件下,本着统筹规划、配套同步的原则,全面推进抵押担保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魏冰洁.关于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思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36).
[2]吴竞择,戴鸿广.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力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显成效[M].海南:金融简报2012.
[3]高晓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