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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考察韩国制定《人名用汉字表》的历史经过,着重探讨人名用汉字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014年10月大法院发表将人名用汉字再扩充到8142字,2015年1月起施行。《人名用汉字表》在199]年施行之后已过了二十多年,但是只对收字数量进行了增补,而未进行过科学的整理工作。如果取名时自己选的汉字未收在《人名用字表》中,就通过申请、审查把它补充到《人名用汉字表》中。既然如此,我们可以规定入名用汉字可使用字典所收录的字,但要考虑到“起名忌用不雅、令人厌恶的字,也忌用极难发音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