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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我国的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工农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经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四种;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即只能从事代理客户买卖股票等有价证券。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尽管发展速度很快,但还不规范,目前证券公司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试从会计角度谈谈证券公司的风险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