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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份三中全会决定指明了国企改革的新方向,拉开了新一轮国企改革序幕,经过一年多中央和地方的试点,出台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时机逐渐成熟,未来几个月内预计国企改革有望迎来第二春。预计新的方案将从混合所有制建设、国企分类标准、利润上缴比例、管理层约束和激励、财政以及社保的对接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 指引。
第一批试点央企所引发的巨大示范效应,各个省份不断出台的国企改革政策,第二批央企改革试点启动的预期将催热市场关于国企改革投资机会的热情。这一次国企改革的意义,也许并不亚于05年股权分置改革对市场的提振作用。央企将分批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更趋市场化的资本市场来提供平台和途径,为国有企业顺利转制提供有利的契机。央企试点的改革效应有望引爆地方国企改革的热潮。
“顶层设计” 呼声再起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并未在2014年年底如期而至,期盼今年一季度出台的预期愈发热烈。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有三个最主要的方案,一个是国资委牵头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一个是财政部牵头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方案;还有一个是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意见。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由财政部、发改委和国资委牵头制定,可能以“1+N”的形式发布。其中,“1”是指首先会出台一个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N”则是三四十个配套方案。这些配套方案将分阶段分批发布。
对“顶层设计”的猜测还在继续,国务院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不像地方,地方省长书记一说话马上就可以拿出来,全国改革比较大,有很多程序,首先是各部委先提出初步方案,然后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要一致,再提交国务院企业改革领导办,国务院常务会要通过,之后再提交综改办,最后重大的问题政治局还要开会。
不论困难有多大,总体文件迟迟不能出台,已经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软肋,影响到国企改革总的进程,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认为。
地方国企改革以怎样的方向、速度和力度推进,如何同中求“异”,还需要看“顶层设计”的脸色。
国企改革事件驱动的重要的时间点越来越近,今年,第二批国企改革试点名单随时可能出台,三月份两会召开估计又要讨论国企改革。
地方国企改革已行动
2015年是国资国企改革落地年,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地方版本的国企改革万众期待。据统计,截至2015年1月,全国已经有上海、四川、甘肃、山东、南京、长沙等22省市出台了地方版本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部分省份意见虽未正式出台,但一些改革举措已在进行之中。
“我省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的68项改革任务,目前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20项,其中,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台账的12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这是来自2015年1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的一则消息。
具体看四川省国资国企改革完成情况,川商集团与粮油集团的整合重组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已合体运行,二者整合组建的省商业投资集团有望在近期挂牌;长虹集团改组为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也正有序推进……
四川的频频动作只是地方版国企改革的一个缩影,继2013年12月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即“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以来,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加入国资国企改革队伍。
不同的地方国企改革版本略显差异,但这种差异性还是不够大。专业人士表示,在地方出台的国资改革意见里面,重复性较强是其中的一大问题,各个省的意见都差不多。
改革发展最初的动力都在地方,地方发展混合所有制更强调自有特色,不搞一刀切。混合制改革如此,整个国资国企改革都是如此。
国企改革方案应该因地制宜,国企改革的推进,应该是多元化的。东部地区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前沿阵地,在国企改革的大潮下,东部地区已经冲在最前面。例如,上海在全国各地最早发布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并提出大胆和新颖的改革措施;广东、江苏等地也陆续提出有见地的改革意见。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在经济发达程度较为相似的地区,各省份可以做得“更有特色”一些,例如,同样是能源、军工、原材料等行业国企较为集中的西部地区,可以依据本省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有行业针对性、更适合自身改革力度的国资国企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核心目标是要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国有企业活力,改革的大方向为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成为改革重头戏
梳理现已公布的地方国企改革方案后不难发现,大多方案都会包含混合所有制、分类监管、员工持股、区分不同国企功能等改革方向,不同方案的区别多在于具体的实施目标、实施方法等方面。
其中,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资,尤其成为各地改革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例如,在上海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重头戏。
江苏国企改革方案也提出,一方面,在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和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形式上不设限制;另一方面,江苏和其他五个省市一起,成为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省份,明确提出将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在50%以下的国企定义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逐渐放松管制,对其施行“负面清单”制的市场化 管理。
而在国企改革的广东样本中同样可以看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字样,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至2017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2020年,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基础设施项目实现混合持股,国有资本流动性显著提高”。
尽管各地都把积极发展混合制作为重要的改革标签,但混合制的推进在不同地区的侧重点有所差异。
专家认为,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基本集中在央企和东部地方国企,因此东部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着重分类改革,相较西部地区更精细更具体,有更强的转型升级特点。 在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国企基础较好的区域,改革多强调优化国资布局、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而在经济欠发达或者国企基础较差区域,更强调国有资本收益率和保值增值,并对资本化率也有一定的要求:如新疆明确指出,要将国有资本收益的15%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但有专家提醒,并非所有国企都适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资证券化改革促进释放企业效率
2015年是国企改革大年,A股历史上也有两次与国企改革相关的投资浪潮。第一次是在1998年的重组股热潮;第二次是2007年央企资产注入、整体上市行情。
1998年国企改革掀起的重组股热潮,其背景是1997年末提出的三年国企脱困,A股成为当时国企改革最重要的战场。有统计显示,1998~2000年间,国有企业上市融资4934亿元,三年期间上市公司仅支付红利522亿元,国有企业从股市中获得的净融资约为4412亿元。
而2006年、2007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企业的改革,核心是大型企业调整重组,央企做强做大。包括利用资本市场理顺国企的股权、清晰主业、整合资产、做大做强,在A股市场的表现是大批央企向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注入、整体上市。
本次国资国企改革已经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比上一次更加明晰。另外,上一次国资证券化是在全球经济都较好的背景下,实施无非是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而本次是在经济整体下滑的情况下,政府又不愿意重复4万亿资金推动,通过实施国资证券化等改革措施来释放企业效率,达到经济内生性增长,因此本次国资国企改革迫切性更强,也可以理解成“雪中送炭”。
在本次国企改革中,有券商行业人士从制度的角度,将改革自上而下划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改革国资委,即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第二是改革国有企业,是国企公司治理体制改革;第三是改革人事制度。本次国资改革以推进资本化,让资本发挥主导作用为方向。其核心是国有资产资本化,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以及国资的战略掌控力、社会公益保障性等。
短期而言,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的提高,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能起到更好助推作用。伴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国有资产证券化有望加速。一项资产从无人问津到有人青睐,在引进战投方面,实施资产证券化“包装”提升企业核心价值尤为重要。而站在政府的角度,盘活国有资产,使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资产证券化也是较好的途径,因为这将降低政府债务,政府实施资产证券化迫切性也比较明显。
推动实施员工持股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的一年多时间,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以及后来成立的国企改革调研组都进行了数十次的调研,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实施办法已基本形成共识。其中包括对于国资分类、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交叉持股比例等敏感问题。
一直冰封的央企员工持股计划,出现了曙光。1月12日召开的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激发内部活力的源泉,但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如先在央企下属三级、四级公司试点。
允许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这是非常积极和正确的决定。例如,中国建材旗下的南京凯盛改制后实行员工持股,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持股比例为48%,只用了短短10年的时间,这家公司发展成现在有上千名员工、每年有十几亿元收入和几亿元利润的国际化工程技术公司。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约有60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其员工持股计划,而非常不成比例的是,其中民营企业数量大大超过国有企业数量;而在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之中,竟然没有一家是央企,试水的全是地方国有企业。
专家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应该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严格遵守现有国有企业改制等情况下防止大家一哄而上。实施员工持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几方面:
首先,从事一般性竞争业务的国有企业才可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是要强调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市场竞争风险,对于从事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业务的企业,具有国家特许经营资质企业,政策性企业以及其他非竞争性企业,不太适合引入员工持股的方式。
第二,从企业自身来看,在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或者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时候,可以同步引入员工持股计划。
再次,从持股人员来看,原则上应该限定本企业的职工,防止利益输送;四是从持股比例看,全员持股并不是可推广和鼓励的方式,要向关键岗位、科技骨干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并且员工比例应该设置上限,保证国有的控制力;五是可以采取直接持股,或者采取间接持股;六是从出资方式来看,坚持以合法现金出资;七是股权来源一般采取增值控股,不易通过转让存量的股权作为员工持股;八是以评估值作为基本定价依据;九是员工持股日常管理应该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的机制,包括收益分配机制 等等。
另外,业内人士提醒,员工持股的股票与资金来源必须“防范高管牟取暴利以及空手套白狼。”否则必定被质疑为国有资产流失。毫无疑问,“国有资产流失”这柄利剑,一直悬在任何想要试水员工持股的央企头上,而一旦触发任何这方面的疑虑,对这些企业管理者而言都属于“政治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第一批试点央企所引发的巨大示范效应,各个省份不断出台的国企改革政策,第二批央企改革试点启动的预期将催热市场关于国企改革投资机会的热情。这一次国企改革的意义,也许并不亚于05年股权分置改革对市场的提振作用。央企将分批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更趋市场化的资本市场来提供平台和途径,为国有企业顺利转制提供有利的契机。央企试点的改革效应有望引爆地方国企改革的热潮。
“顶层设计” 呼声再起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并未在2014年年底如期而至,期盼今年一季度出台的预期愈发热烈。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有三个最主要的方案,一个是国资委牵头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一个是财政部牵头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方案;还有一个是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意见。
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由财政部、发改委和国资委牵头制定,可能以“1+N”的形式发布。其中,“1”是指首先会出台一个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N”则是三四十个配套方案。这些配套方案将分阶段分批发布。
对“顶层设计”的猜测还在继续,国务院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不像地方,地方省长书记一说话马上就可以拿出来,全国改革比较大,有很多程序,首先是各部委先提出初步方案,然后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要一致,再提交国务院企业改革领导办,国务院常务会要通过,之后再提交综改办,最后重大的问题政治局还要开会。
不论困难有多大,总体文件迟迟不能出台,已经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软肋,影响到国企改革总的进程,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认为。
地方国企改革以怎样的方向、速度和力度推进,如何同中求“异”,还需要看“顶层设计”的脸色。
国企改革事件驱动的重要的时间点越来越近,今年,第二批国企改革试点名单随时可能出台,三月份两会召开估计又要讨论国企改革。
地方国企改革已行动
2015年是国资国企改革落地年,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地方版本的国企改革万众期待。据统计,截至2015年1月,全国已经有上海、四川、甘肃、山东、南京、长沙等22省市出台了地方版本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部分省份意见虽未正式出台,但一些改革举措已在进行之中。
“我省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的68项改革任务,目前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20项,其中,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台账的12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这是来自2015年1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的一则消息。
具体看四川省国资国企改革完成情况,川商集团与粮油集团的整合重组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已合体运行,二者整合组建的省商业投资集团有望在近期挂牌;长虹集团改组为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也正有序推进……
四川的频频动作只是地方版国企改革的一个缩影,继2013年12月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即“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以来,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加入国资国企改革队伍。
不同的地方国企改革版本略显差异,但这种差异性还是不够大。专业人士表示,在地方出台的国资改革意见里面,重复性较强是其中的一大问题,各个省的意见都差不多。
改革发展最初的动力都在地方,地方发展混合所有制更强调自有特色,不搞一刀切。混合制改革如此,整个国资国企改革都是如此。
国企改革方案应该因地制宜,国企改革的推进,应该是多元化的。东部地区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前沿阵地,在国企改革的大潮下,东部地区已经冲在最前面。例如,上海在全国各地最早发布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并提出大胆和新颖的改革措施;广东、江苏等地也陆续提出有见地的改革意见。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在经济发达程度较为相似的地区,各省份可以做得“更有特色”一些,例如,同样是能源、军工、原材料等行业国企较为集中的西部地区,可以依据本省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有行业针对性、更适合自身改革力度的国资国企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核心目标是要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国有企业活力,改革的大方向为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成为改革重头戏
梳理现已公布的地方国企改革方案后不难发现,大多方案都会包含混合所有制、分类监管、员工持股、区分不同国企功能等改革方向,不同方案的区别多在于具体的实施目标、实施方法等方面。
其中,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资,尤其成为各地改革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例如,在上海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重头戏。
江苏国企改革方案也提出,一方面,在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和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形式上不设限制;另一方面,江苏和其他五个省市一起,成为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省份,明确提出将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在50%以下的国企定义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逐渐放松管制,对其施行“负面清单”制的市场化 管理。
而在国企改革的广东样本中同样可以看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字样,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至2017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2020年,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基础设施项目实现混合持股,国有资本流动性显著提高”。
尽管各地都把积极发展混合制作为重要的改革标签,但混合制的推进在不同地区的侧重点有所差异。
专家认为,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基本集中在央企和东部地方国企,因此东部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着重分类改革,相较西部地区更精细更具体,有更强的转型升级特点。 在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国企基础较好的区域,改革多强调优化国资布局、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而在经济欠发达或者国企基础较差区域,更强调国有资本收益率和保值增值,并对资本化率也有一定的要求:如新疆明确指出,要将国有资本收益的15%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但有专家提醒,并非所有国企都适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资证券化改革促进释放企业效率
2015年是国企改革大年,A股历史上也有两次与国企改革相关的投资浪潮。第一次是在1998年的重组股热潮;第二次是2007年央企资产注入、整体上市行情。
1998年国企改革掀起的重组股热潮,其背景是1997年末提出的三年国企脱困,A股成为当时国企改革最重要的战场。有统计显示,1998~2000年间,国有企业上市融资4934亿元,三年期间上市公司仅支付红利522亿元,国有企业从股市中获得的净融资约为4412亿元。
而2006年、2007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企业的改革,核心是大型企业调整重组,央企做强做大。包括利用资本市场理顺国企的股权、清晰主业、整合资产、做大做强,在A股市场的表现是大批央企向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注入、整体上市。
本次国资国企改革已经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比上一次更加明晰。另外,上一次国资证券化是在全球经济都较好的背景下,实施无非是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而本次是在经济整体下滑的情况下,政府又不愿意重复4万亿资金推动,通过实施国资证券化等改革措施来释放企业效率,达到经济内生性增长,因此本次国资国企改革迫切性更强,也可以理解成“雪中送炭”。
在本次国企改革中,有券商行业人士从制度的角度,将改革自上而下划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改革国资委,即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第二是改革国有企业,是国企公司治理体制改革;第三是改革人事制度。本次国资改革以推进资本化,让资本发挥主导作用为方向。其核心是国有资产资本化,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以及国资的战略掌控力、社会公益保障性等。
短期而言,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的提高,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能起到更好助推作用。伴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国有资产证券化有望加速。一项资产从无人问津到有人青睐,在引进战投方面,实施资产证券化“包装”提升企业核心价值尤为重要。而站在政府的角度,盘活国有资产,使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资产证券化也是较好的途径,因为这将降低政府债务,政府实施资产证券化迫切性也比较明显。
推动实施员工持股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的一年多时间,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以及后来成立的国企改革调研组都进行了数十次的调研,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实施办法已基本形成共识。其中包括对于国资分类、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交叉持股比例等敏感问题。
一直冰封的央企员工持股计划,出现了曙光。1月12日召开的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激发内部活力的源泉,但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如先在央企下属三级、四级公司试点。
允许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这是非常积极和正确的决定。例如,中国建材旗下的南京凯盛改制后实行员工持股,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持股比例为48%,只用了短短10年的时间,这家公司发展成现在有上千名员工、每年有十几亿元收入和几亿元利润的国际化工程技术公司。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约有60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其员工持股计划,而非常不成比例的是,其中民营企业数量大大超过国有企业数量;而在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之中,竟然没有一家是央企,试水的全是地方国有企业。
专家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应该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严格遵守现有国有企业改制等情况下防止大家一哄而上。实施员工持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几方面:
首先,从事一般性竞争业务的国有企业才可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是要强调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市场竞争风险,对于从事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业务的企业,具有国家特许经营资质企业,政策性企业以及其他非竞争性企业,不太适合引入员工持股的方式。
第二,从企业自身来看,在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或者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时候,可以同步引入员工持股计划。
再次,从持股人员来看,原则上应该限定本企业的职工,防止利益输送;四是从持股比例看,全员持股并不是可推广和鼓励的方式,要向关键岗位、科技骨干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并且员工比例应该设置上限,保证国有的控制力;五是可以采取直接持股,或者采取间接持股;六是从出资方式来看,坚持以合法现金出资;七是股权来源一般采取增值控股,不易通过转让存量的股权作为员工持股;八是以评估值作为基本定价依据;九是员工持股日常管理应该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的机制,包括收益分配机制 等等。
另外,业内人士提醒,员工持股的股票与资金来源必须“防范高管牟取暴利以及空手套白狼。”否则必定被质疑为国有资产流失。毫无疑问,“国有资产流失”这柄利剑,一直悬在任何想要试水员工持股的央企头上,而一旦触发任何这方面的疑虑,对这些企业管理者而言都属于“政治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