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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中,北京金融法院终于落地了。
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这也是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中国第二家专门金融法院。
相较于金融机构云集、金融交易活跃的上海,北京有其特殊地位,是“一行两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及多数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总部所在地,因此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之前,业内就对北京设立专门金融法院寄予厚望,期待能够在组织定位和制度创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从目前的设定来看,北京金融法院定位為中级法院,管辖范围主要集中在北京辖区内,专门管辖北京市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在这些案件中,金融监管机构或住所地在北京市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都或将成为被告。
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看来,北京和上海两个区域在中国金融发展战略中承担的角色不同,今后这两大金融法院可能也会随着业务发展出现差异化定位。
黄震向《中国新闻周刊》进一步解释,上海主要承担国际金融中心角色,需要有国际化程度更高的金融司法机构;而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监管机构较多,同时也准备打造国家金融科技中心,今后业务领域可能更多涉及科技与金融交叉业务。
金融司法的专业化经历了一段较长的摸索过程。
2008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开创了金融案件专业化审理的先河。此后,重庆、河南、辽宁等地法院陆续设立金融审判庭。
在金融业高度聚集的北京,专业化金融审判更是快速推进。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在金融商事案件集中的西城、朝阳、海淀、房山四个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庭。金融行政审判方面,在金融行政案件集中的西城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了金融行政审判团队,其他法院也相应设立了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基本形成相对完整的金融审判组织体系。
但是,在金融纠纷和金融商事案件中,各地法院和法官对于法条的理解不同,难免会产生执法不统一的现象,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因此,成立专门金融法院,对涉金融案件统一管辖,成为业内一直以来的呼声。
2018年8月,中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成立。“上海的金融专业化审判,是一个十年磨一剑的过程。”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凯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早在2009年中央确定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之时,上海法院系统就开始了对金融专业化审判的探索。上海高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8家基层法院先后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其他基层法院也设立了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基本形成相对独立的金融审判组织体系。
肖凯表示,和几大国际金融中心相比,无论是伦敦、纽约,还是新加坡、中国香港,都是先成为金融交易中心,进而形成配置金融资源的主导地位。但如果看全球金融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以及跨境金融纠纷的解决,依然还集中在几个主要西方发达国家。
“无论是金融交易规模还是金融机构数量,上海都已经具备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需要加长的一个短板就是法治秩序建设。”肖凯表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制定过程,通过加强对跨境金融纠纷的管辖权行使,把握解释现有国际金融规则的话语权,增强规则的塑造力。
上海金融法院日前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递交首份《上海金融法院工作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案件16015件,审结14531件,涉案标的额高达3683.26亿元人民币。审理了多起具有示范性的全国首例案件,包括首例证券虚假陈述示范案件、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案件、证券从业人员操纵亲属账户炒股不服行政处罚案件等。
“作为一家专门的法院,要解决很多专业性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凭着朴素的常识或好恶就能作出判定的,必须要有专业知识。”肖凯表示,金融司法审判需要遵守两个逻辑,法律逻辑和金融市场逻辑。后者关系到判决能否为市场所认可,是否符合市场发展需求,能否将这些规则明确之后,促进金融发展。
为此,上海金融法院聘请了一些在金融领域有实务经验和学术研究经验的专家陪审员,专门聚焦专业性问题。2020年10月,上海金融法院还专门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对现实审判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形成共识。也正因为如此,上海金融法院成立至今,已经成功审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金融案件。
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投资合伙人、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看来,将金融案件集中到一个法院由既懂金融又懂法律的法官集中审理,能统一裁判尺度,做到一定区域的同案同判。
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这也是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中国第二家专门金融法院。
相较于金融机构云集、金融交易活跃的上海,北京有其特殊地位,是“一行两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及多数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总部所在地,因此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之前,业内就对北京设立专门金融法院寄予厚望,期待能够在组织定位和制度创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从目前的设定来看,北京金融法院定位為中级法院,管辖范围主要集中在北京辖区内,专门管辖北京市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在这些案件中,金融监管机构或住所地在北京市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都或将成为被告。
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看来,北京和上海两个区域在中国金融发展战略中承担的角色不同,今后这两大金融法院可能也会随着业务发展出现差异化定位。
黄震向《中国新闻周刊》进一步解释,上海主要承担国际金融中心角色,需要有国际化程度更高的金融司法机构;而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监管机构较多,同时也准备打造国家金融科技中心,今后业务领域可能更多涉及科技与金融交叉业务。
金融专业化审判之路
金融司法的专业化经历了一段较长的摸索过程。
2008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开创了金融案件专业化审理的先河。此后,重庆、河南、辽宁等地法院陆续设立金融审判庭。
在金融业高度聚集的北京,专业化金融审判更是快速推进。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在金融商事案件集中的西城、朝阳、海淀、房山四个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庭。金融行政审判方面,在金融行政案件集中的西城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了金融行政审判团队,其他法院也相应设立了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基本形成相对完整的金融审判组织体系。
但是,在金融纠纷和金融商事案件中,各地法院和法官对于法条的理解不同,难免会产生执法不统一的现象,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因此,成立专门金融法院,对涉金融案件统一管辖,成为业内一直以来的呼声。
2018年8月,中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成立。“上海的金融专业化审判,是一个十年磨一剑的过程。”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凯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早在2009年中央确定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之时,上海法院系统就开始了对金融专业化审判的探索。上海高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8家基层法院先后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其他基层法院也设立了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基本形成相对独立的金融审判组织体系。
肖凯表示,和几大国际金融中心相比,无论是伦敦、纽约,还是新加坡、中国香港,都是先成为金融交易中心,进而形成配置金融资源的主导地位。但如果看全球金融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以及跨境金融纠纷的解决,依然还集中在几个主要西方发达国家。
“无论是金融交易规模还是金融机构数量,上海都已经具备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需要加长的一个短板就是法治秩序建设。”肖凯表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制定过程,通过加强对跨境金融纠纷的管辖权行使,把握解释现有国际金融规则的话语权,增强规则的塑造力。
上海金融法院日前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递交首份《上海金融法院工作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案件16015件,审结14531件,涉案标的额高达3683.26亿元人民币。审理了多起具有示范性的全国首例案件,包括首例证券虚假陈述示范案件、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案件、证券从业人员操纵亲属账户炒股不服行政处罚案件等。
“作为一家专门的法院,要解决很多专业性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凭着朴素的常识或好恶就能作出判定的,必须要有专业知识。”肖凯表示,金融司法审判需要遵守两个逻辑,法律逻辑和金融市场逻辑。后者关系到判决能否为市场所认可,是否符合市场发展需求,能否将这些规则明确之后,促进金融发展。
为此,上海金融法院聘请了一些在金融领域有实务经验和学术研究经验的专家陪审员,专门聚焦专业性问题。2020年10月,上海金融法院还专门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对现实审判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形成共识。也正因为如此,上海金融法院成立至今,已经成功审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金融案件。
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投资合伙人、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看来,将金融案件集中到一个法院由既懂金融又懂法律的法官集中审理,能统一裁判尺度,做到一定区域的同案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