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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研究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本文发现,不完善的治理结构、严重的代理问题、人才的流失会使公司有动机选择股权激励,而这也是公司所致力于解决的头号问题。本文的贡献在于基于中国的制度背景对公司为什么选择股权激励进行研究,并发现了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内在动机。
关键词:股权激励 代理问题 公司绩效 公司治理
现代公司的经济特点在于其将许多分散的资本加以集中,并聘用具有相关专业才能的人士来运营公司。这样就意味着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离,即公司的股东们聘请管理人员经营公司并获得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本升值,而管理人员则获得了来自于股东们的报酬——工资。这时,两者之间产生了冲突:股东们期望管理人员努力工作以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管理人员工作的认真程度会影响到公司的价值以及股东的收益;可是不管管理人员是否认真的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他的收益是不变的。这样的冲突就是代理问 题的来源。
股东和管理人员之间是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管理人员总是更了解公司的状况,即股东是属于信息劣势的。经理们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他们将公司视为获取报酬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源泉,他们为了达到自身的目标,有时会以牺牲股东财富为代价制订决策从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就存在很多管理人员只注重于任期内的公司的短期收益,并且为自己尽量的谋求更多的闲暇时间和更多的在职消费的现象。在信息完全对称的时候,设计一个内容完全的雇佣合同就可以解决该问题。但是现实世界里,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雇佣合同完全地解决代理问题这件事成为了不可能。这是我们就需要其他的办法使得代理问题尽可能的小。
所谓股权激励,指的是公司与部分员工或全部员工之间进行某种股权安排,即以一定方式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或给予员工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力等等,其目的在于从报酬获得和所有者权力两方面给予奖励,具体股权收益在今后较长时间内兑现,从而实现对员工的长期激励。
股权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制度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决定了激励效用的发挥程度,此为股权激励计划里的重点和难点。现实中,我们常用的几种激励模式有:
一、股票期权模式。股票期权是一种衍生工具,也可以看作为一种选择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模式是目前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它的好处在于扩大了企业的资金来源,还有利于企业建立一个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并且股票期权模式获得收益的难度大,激励对象的收益全部来自于公司股价对于授予价格的溢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基本没有影响。
二、限制性股票模式,又被称为业绩股票模式。它是指公司预期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不过授予的股票会受到一定限制,禁售期内的股票不能任意抛售。
三、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股票的分红权和收益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这种模式有些类似于奖金,但是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有效的挽留住了公司的管理人员,减少了人才的流失。
四、股票增值权模式。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股票在年度末比年度初的净资产的增值价差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承担股价下降的风险。它同虚拟股票一样,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
五、期股奖励模式。从当年净利润中或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奖金,折股奖励给高层管理人员,是我国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模式。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的进步与开放,股权激励的重要性也在不断的凸显。对中小型企业来讲,股权激励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中小型企业因为可抵押资产较少,信用不及大型公司,所以很难从金融机构处得到大额的贷款,所能引入的投资业有限,这就造成了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因此,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公司能够适当地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现金流出。与此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因为企业的资金情况二失去绩效高、能力强的核心人才。对股东来讲,实行股权激励有利于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小代理问题,从而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安全分离。对激励对象来讲,实行股权激励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自身价值。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大致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内部职工控股阶段,这一阶段是为了实现筹集资本金和增强企业凝聚力,但是职工每人持股比例较小;第二阶段,职工持股会持股阶段,其中职工持股会是指公司组织设立的专门从事职工股管理、代表持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第三阶段,产权清晰的自然人控股阶段,是对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进行的激励机制;第四阶段,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探索新阶段,2005年11月国务院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要探索并规范激励机制,通过股票期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第五阶段,规范化发展阶段,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适时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不少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之后国资委又颁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三个办法构成了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为大力发展股票期权激励奠定了基础。
2006年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实行办法》等,2006年初证监会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企业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当年12月份国资委出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实行办法》,明确了实施细则,使得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政策障碍一扫而光。此外,随后相继出台的相关税收、会计等规定也让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
关键词:股权激励 代理问题 公司绩效 公司治理
现代公司的经济特点在于其将许多分散的资本加以集中,并聘用具有相关专业才能的人士来运营公司。这样就意味着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离,即公司的股东们聘请管理人员经营公司并获得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本升值,而管理人员则获得了来自于股东们的报酬——工资。这时,两者之间产生了冲突:股东们期望管理人员努力工作以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管理人员工作的认真程度会影响到公司的价值以及股东的收益;可是不管管理人员是否认真的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他的收益是不变的。这样的冲突就是代理问 题的来源。
股东和管理人员之间是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管理人员总是更了解公司的状况,即股东是属于信息劣势的。经理们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他们将公司视为获取报酬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源泉,他们为了达到自身的目标,有时会以牺牲股东财富为代价制订决策从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就存在很多管理人员只注重于任期内的公司的短期收益,并且为自己尽量的谋求更多的闲暇时间和更多的在职消费的现象。在信息完全对称的时候,设计一个内容完全的雇佣合同就可以解决该问题。但是现实世界里,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雇佣合同完全地解决代理问题这件事成为了不可能。这是我们就需要其他的办法使得代理问题尽可能的小。
所谓股权激励,指的是公司与部分员工或全部员工之间进行某种股权安排,即以一定方式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或给予员工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力等等,其目的在于从报酬获得和所有者权力两方面给予奖励,具体股权收益在今后较长时间内兑现,从而实现对员工的长期激励。
股权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制度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决定了激励效用的发挥程度,此为股权激励计划里的重点和难点。现实中,我们常用的几种激励模式有:
一、股票期权模式。股票期权是一种衍生工具,也可以看作为一种选择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模式是目前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它的好处在于扩大了企业的资金来源,还有利于企业建立一个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并且股票期权模式获得收益的难度大,激励对象的收益全部来自于公司股价对于授予价格的溢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基本没有影响。
二、限制性股票模式,又被称为业绩股票模式。它是指公司预期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不过授予的股票会受到一定限制,禁售期内的股票不能任意抛售。
三、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股票的分红权和收益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这种模式有些类似于奖金,但是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有效的挽留住了公司的管理人员,减少了人才的流失。
四、股票增值权模式。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股票在年度末比年度初的净资产的增值价差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承担股价下降的风险。它同虚拟股票一样,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
五、期股奖励模式。从当年净利润中或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奖金,折股奖励给高层管理人员,是我国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模式。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的进步与开放,股权激励的重要性也在不断的凸显。对中小型企业来讲,股权激励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中小型企业因为可抵押资产较少,信用不及大型公司,所以很难从金融机构处得到大额的贷款,所能引入的投资业有限,这就造成了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因此,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公司能够适当地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现金流出。与此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因为企业的资金情况二失去绩效高、能力强的核心人才。对股东来讲,实行股权激励有利于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减小代理问题,从而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安全分离。对激励对象来讲,实行股权激励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自身价值。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大致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内部职工控股阶段,这一阶段是为了实现筹集资本金和增强企业凝聚力,但是职工每人持股比例较小;第二阶段,职工持股会持股阶段,其中职工持股会是指公司组织设立的专门从事职工股管理、代表持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第三阶段,产权清晰的自然人控股阶段,是对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进行的激励机制;第四阶段,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探索新阶段,2005年11月国务院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要探索并规范激励机制,通过股票期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第五阶段,规范化发展阶段,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适时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不少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之后国资委又颁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三个办法构成了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为大力发展股票期权激励奠定了基础。
2006年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实行办法》等,2006年初证监会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企业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当年12月份国资委出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实行办法》,明确了实施细则,使得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政策障碍一扫而光。此外,随后相继出台的相关税收、会计等规定也让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