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4月16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百家企业活动启动仪式在吉林省宾馆隆重举行。
为满足新形势下企业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给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和帮助,助推地方经济发展,长春市检、法两院共同开展了“服务百企”活动。法、检两院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及百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省法院、省检察院、长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了活动。
长春市法院、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整合资源、延伸职能、创新服务,印发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服务百家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在以下方面加强服务和保障:主动为大项目建设服务,切实保障全市重点产业规划及“十二五”期间新开工建设的大项目顺利实施;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可靠的法治环境;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依法缩短办案周期,高效便捷地为企业提供涉诉服务;依法慎用各类司法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开展法律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市法院、市检察院在全市确定了百家重点企业和大项目单位,对每一家联系企业各确定一名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为联系责任人,设立公开联系电话,开展长期的定点联系和走访服务;每半年召开一次活动协调会,年终召开活动总结会,确保“服务百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长春市法院院长宋利菲、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向企业代表发放了《服务手册》,举行了对接仪式。企业代表在发言中表示,法院、检察院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职能,送法到基层、到企业,是新时期法、检机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务实体现,广大企业十分拥护和欢迎。
长春市法院院长宋利菲在讲话中指出,市法院将把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核心任务,全体法官将把“服务百企”活动作为树立“长春法官形象”和创立“长春司法品牌”的重要形式,努力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一是要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对企业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功能,保证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二是要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强化法律支持,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避风险、防范欺诈,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三是要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排除部门和社会干扰,为企业营造最优的发展软环境;四是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也在讲话中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建立和完善领导联系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长春市副市长肖万民对市法院、市检察院突出服务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的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谈了四点意见:一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企业权益、破坏经济软环境的犯罪。二是要依法履行审判和监督职能,为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三要转变执法理念,妥善处理好每一个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案件,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充分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四是要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拓宽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式,形成共同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服务的良好环境。
为满足新形势下企业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给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和帮助,助推地方经济发展,长春市检、法两院共同开展了“服务百企”活动。法、检两院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及百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省法院、省检察院、长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了活动。
长春市法院、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整合资源、延伸职能、创新服务,印发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服务百家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在以下方面加强服务和保障:主动为大项目建设服务,切实保障全市重点产业规划及“十二五”期间新开工建设的大项目顺利实施;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可靠的法治环境;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依法缩短办案周期,高效便捷地为企业提供涉诉服务;依法慎用各类司法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开展法律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市法院、市检察院在全市确定了百家重点企业和大项目单位,对每一家联系企业各确定一名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为联系责任人,设立公开联系电话,开展长期的定点联系和走访服务;每半年召开一次活动协调会,年终召开活动总结会,确保“服务百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长春市法院院长宋利菲、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向企业代表发放了《服务手册》,举行了对接仪式。企业代表在发言中表示,法院、检察院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职能,送法到基层、到企业,是新时期法、检机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务实体现,广大企业十分拥护和欢迎。
长春市法院院长宋利菲在讲话中指出,市法院将把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核心任务,全体法官将把“服务百企”活动作为树立“长春法官形象”和创立“长春司法品牌”的重要形式,努力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一是要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对企业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功能,保证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二是要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强化法律支持,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避风险、防范欺诈,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三是要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排除部门和社会干扰,为企业营造最优的发展软环境;四是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也在讲话中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建立和完善领导联系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长春市副市长肖万民对市法院、市检察院突出服务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的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谈了四点意见:一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企业权益、破坏经济软环境的犯罪。二是要依法履行审判和监督职能,为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三要转变执法理念,妥善处理好每一个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案件,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充分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四是要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拓宽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式,形成共同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服务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