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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无论是现代汉语还是正统文言里数词都不会与“诸”共现充当定语,但隋代译经《佛本行集经》中却有代词“诸”与数词共现做定语的用法,两者能共现的原因是:“诸”或者数词与紧接其后的名词已凝结成了一个类似于词的固定结构单位(其中的“诸”或者数词的意义已淡化),然后整体再接受另一个成分的限定或修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