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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实践教学实施的主阵地在课内,而不是在课外,其中参与式教学是较能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念的实践教学形式。文章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特点,介绍对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进行的实施探索,并研究如何最大限度地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关键词: 实践教学 参与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强调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一提到实践教学,很多人就会觉得是要大学生们走出校门,到基层进行社会调查、参观各种德育基地、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等等,进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笔者认为,这些走出课堂、走入社会的活动固然是实践活动,但绝不应等同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更不能把这些课外、校外的实践活动作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中明确提出,要“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可见实践教学实施的主阵地应该在课堂内,与理论教学并存互补,而不是在课堂外。正如安徽师范大学的钱广荣教授在《实践教学需要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一文中所指明的:“实践教学是把教学内容内含的‘社会实践大课堂’中的理论问题搬进‘学校小课堂’来进行理论分析和论证,帮助大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活动应该是形式多样的。但不管是哪种形式,万变不离其宗,都要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学生的参与程度越高,在一定程度上预示该实践教学形式越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2015年中宣部、教育部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在阐述实施创新计划的基本原则时提出:“坚持教师讲授与学生参与相结合,注重师生教学互动,充分調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式教学是较能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念的实践教学形式,值得深入探讨。笔者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及科研工作,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的特点,在近年来的课堂教学中对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实施探索。
一、“基础”课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一)明确规则
“基础”课的教学对象都是刚刚进入大学的新生。在目前高考的指挥棒下,一些中小学校采用题海战术、死记硬背的陈旧教育理念和方法。这使得多数大一的学生对于需要自己主动参与的学习模式不熟悉、不适应。所以师生之间的充分沟通就显得特别重要。
笔者所在高校“基础”课的开设情况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14个教学周,每个教学周两节课时。教师在第一教学周课上,不要急于讲授教学内容,应在阐述完新课程的性质、意义和学习方法等后,与学生表明,在教师讲授之外,课堂内还有他们要参与的实践教学环节,并进一步说明参与式实践教学将如何开展、学生有哪些责任、将如何计入期终成绩等,从而使学生在一开始就明确课堂实践教学的规则,有助于从心理上做好参与实践教学的准备。
(二)确定小组
在第一教学周课后至第二教学周课前,这7天内,各班必须完成各小组成员的确定。在具体实施中,“基础”课为大班教学,一般由两个教学班组成一个大班,每个教学班五六十人,我们会把两个班标记为A班与B班,依照自愿的原则,在学习委员的协调下,各班分为10个学习小组,依次排好序,如A1,A2……B1,B2……每组人数差异不能过大,为五六人,同时选出各自队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班分组名单将一式两份,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则由各班学习委员留存。
(三)任务设计
小组实践教学任务的设计好坏是能否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的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最能体现教师实施实践教学和主导课堂能力的重要环节。为通过实践教学帮助学生理解和接受课堂讲授内容,我们共设计了20个小组任务(具体参见下表)。
(四)布置任务
根据将要讲授的理论内容,提前一周把相关的小组参与的实践教学任务布置下去,保证每个小组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准备。笔者一般会选择在课间休息的十分钟来向相应的小组发布任务。布置任务不是简单地把任务告诉他们,教师应该适时地加以讲解,主要是针对不同任务内容展开研究思路的辅导,再次重申对展示成果的要求,帮助学生把握好大方向,使学生少走弯路,尽快地理顺思路,投入研究。
(五)开展研究
各学习小组在领取参与实践教学的任务后,在组长召集和组织下尽快开展研究,包括组织组员讨论、细分目标,组员具体任务分工、资料收集、讲稿撰写、PPT制作、展示演练,等等。
(六)成果展示
在课堂上相应理论内容讲授期间,各学习小组将学习成果进行展示。展示时间10~15分钟。可以由推选的组员代表演讲展示,更可推荐全体组员共同参与展示。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展示形式,实际采取PPT辅助展示为多。
(七)评价总结
小组成果展示前,组长先要随机抽取5名同学组成学生评委,每个学生评委各有10分的打分权,任课教师有50分的打分权。每组展示完后,由学生评委和教师当场给予点评、打分,总分就是这一组课堂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
二、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其核心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实施得好不好,就看能否最大限度地在实践教学中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教师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参与式实践教学的全过程,从最初规则的制定、任务的设计、对学生研究开展的引导直至点评总结。这中间有两个问题尤需注意:一是如何科学设计实践教学任务的问题,二是如何科学评价考核的问题。 任务的设计应该遵循这样四个原则:一是紧扣理论教学内容,毕竟实践教学的重要目标是帮助大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二是尽可能贴近现实,包括贴近社会时事热点与贴近学生的现实,这也是任务设计要尽可能地“接地气”的意思。三是难度适中,因为“基础”课涉及的范围包括全国所有本专科高校的大一学生,学情差异大,各高校之间的教学条件更是千差万别。设计任务前一定要做本校的学情分析,深入了解教学条件,使设计的任务既是学生在目前条件下需要努力才能完成的,又不至于因难度太大而让学生失去完成的信心。四是形式多样、适当选用。在学生参与式实践教学中可以有很多具体的形式,应不拘一格,这也是考验师生创新能力。但切忌为了形式而形式,只有选择最适合展示内容的形式才是最恰当的,才会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在评价总结环节,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学习小组和各组员的表现给予及时、合理、恰當的评价。及时评价,意味着不能太拖延,学生展示后就进行评价,尤其不能拖到下一教学周。合理评价,是指既要指出小组的优点加以鼓励,更要对突出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予以纠正;既要对展示的内容进行评价,又要对展示的过程及所体现出来的合作状况、参与态度等进行评价。恰当评价,是教师必须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原则是既要考虑公正合理地做出专业的评价,又不要太打击学生的参与积极性。
(二)最大限度地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以学生为主体,应体现在参与式实践教学的全过程。规则与任务的设定都要着重考虑学生这一主体对象的结构、素质与能力等。而开展研究、分析讨论到成果展示,则都是由各学习小组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这是参与式实践教学与理论知识讲授最大的区别。最后的评价总结,引入了学生评价部分,我们在期末的开卷考试试题中还设计了一道开放论述题,就是让学生写一写对这种参与式实践教学的感受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这种实践教学模式提出很多有益的参考意见。
总之,对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大家都有共识。但在实施的可行性方面,理论层面的思考较多,实际实施起来多困难重重。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不失为一种较易实施、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式,过多的争论毫无意义,我们将在以后的思政理论课教学中不断摸索完善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以期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钱广荣.实践教学需要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07):72-73.
[2]彭付芝.合作学习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大班教学中的实践探索[J].北京教育(德育),2012(11):44-46.
基金项目:2015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互联网 ”时代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研究》(15C32)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 实践教学 参与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强调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一提到实践教学,很多人就会觉得是要大学生们走出校门,到基层进行社会调查、参观各种德育基地、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等等,进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笔者认为,这些走出课堂、走入社会的活动固然是实践活动,但绝不应等同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更不能把这些课外、校外的实践活动作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中明确提出,要“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可见实践教学实施的主阵地应该在课堂内,与理论教学并存互补,而不是在课堂外。正如安徽师范大学的钱广荣教授在《实践教学需要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一文中所指明的:“实践教学是把教学内容内含的‘社会实践大课堂’中的理论问题搬进‘学校小课堂’来进行理论分析和论证,帮助大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活动应该是形式多样的。但不管是哪种形式,万变不离其宗,都要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学生的参与程度越高,在一定程度上预示该实践教学形式越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2015年中宣部、教育部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在阐述实施创新计划的基本原则时提出:“坚持教师讲授与学生参与相结合,注重师生教学互动,充分調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式教学是较能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念的实践教学形式,值得深入探讨。笔者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及科研工作,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的特点,在近年来的课堂教学中对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实施探索。
一、“基础”课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一)明确规则
“基础”课的教学对象都是刚刚进入大学的新生。在目前高考的指挥棒下,一些中小学校采用题海战术、死记硬背的陈旧教育理念和方法。这使得多数大一的学生对于需要自己主动参与的学习模式不熟悉、不适应。所以师生之间的充分沟通就显得特别重要。
笔者所在高校“基础”课的开设情况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14个教学周,每个教学周两节课时。教师在第一教学周课上,不要急于讲授教学内容,应在阐述完新课程的性质、意义和学习方法等后,与学生表明,在教师讲授之外,课堂内还有他们要参与的实践教学环节,并进一步说明参与式实践教学将如何开展、学生有哪些责任、将如何计入期终成绩等,从而使学生在一开始就明确课堂实践教学的规则,有助于从心理上做好参与实践教学的准备。
(二)确定小组
在第一教学周课后至第二教学周课前,这7天内,各班必须完成各小组成员的确定。在具体实施中,“基础”课为大班教学,一般由两个教学班组成一个大班,每个教学班五六十人,我们会把两个班标记为A班与B班,依照自愿的原则,在学习委员的协调下,各班分为10个学习小组,依次排好序,如A1,A2……B1,B2……每组人数差异不能过大,为五六人,同时选出各自队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班分组名单将一式两份,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则由各班学习委员留存。
(三)任务设计
小组实践教学任务的设计好坏是能否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的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最能体现教师实施实践教学和主导课堂能力的重要环节。为通过实践教学帮助学生理解和接受课堂讲授内容,我们共设计了20个小组任务(具体参见下表)。
(四)布置任务
根据将要讲授的理论内容,提前一周把相关的小组参与的实践教学任务布置下去,保证每个小组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准备。笔者一般会选择在课间休息的十分钟来向相应的小组发布任务。布置任务不是简单地把任务告诉他们,教师应该适时地加以讲解,主要是针对不同任务内容展开研究思路的辅导,再次重申对展示成果的要求,帮助学生把握好大方向,使学生少走弯路,尽快地理顺思路,投入研究。
(五)开展研究
各学习小组在领取参与实践教学的任务后,在组长召集和组织下尽快开展研究,包括组织组员讨论、细分目标,组员具体任务分工、资料收集、讲稿撰写、PPT制作、展示演练,等等。
(六)成果展示
在课堂上相应理论内容讲授期间,各学习小组将学习成果进行展示。展示时间10~15分钟。可以由推选的组员代表演讲展示,更可推荐全体组员共同参与展示。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展示形式,实际采取PPT辅助展示为多。
(七)评价总结
小组成果展示前,组长先要随机抽取5名同学组成学生评委,每个学生评委各有10分的打分权,任课教师有50分的打分权。每组展示完后,由学生评委和教师当场给予点评、打分,总分就是这一组课堂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
二、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其核心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实施得好不好,就看能否最大限度地在实践教学中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教师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参与式实践教学的全过程,从最初规则的制定、任务的设计、对学生研究开展的引导直至点评总结。这中间有两个问题尤需注意:一是如何科学设计实践教学任务的问题,二是如何科学评价考核的问题。 任务的设计应该遵循这样四个原则:一是紧扣理论教学内容,毕竟实践教学的重要目标是帮助大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二是尽可能贴近现实,包括贴近社会时事热点与贴近学生的现实,这也是任务设计要尽可能地“接地气”的意思。三是难度适中,因为“基础”课涉及的范围包括全国所有本专科高校的大一学生,学情差异大,各高校之间的教学条件更是千差万别。设计任务前一定要做本校的学情分析,深入了解教学条件,使设计的任务既是学生在目前条件下需要努力才能完成的,又不至于因难度太大而让学生失去完成的信心。四是形式多样、适当选用。在学生参与式实践教学中可以有很多具体的形式,应不拘一格,这也是考验师生创新能力。但切忌为了形式而形式,只有选择最适合展示内容的形式才是最恰当的,才会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在评价总结环节,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学习小组和各组员的表现给予及时、合理、恰當的评价。及时评价,意味着不能太拖延,学生展示后就进行评价,尤其不能拖到下一教学周。合理评价,是指既要指出小组的优点加以鼓励,更要对突出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予以纠正;既要对展示的内容进行评价,又要对展示的过程及所体现出来的合作状况、参与态度等进行评价。恰当评价,是教师必须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原则是既要考虑公正合理地做出专业的评价,又不要太打击学生的参与积极性。
(二)最大限度地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以学生为主体,应体现在参与式实践教学的全过程。规则与任务的设定都要着重考虑学生这一主体对象的结构、素质与能力等。而开展研究、分析讨论到成果展示,则都是由各学习小组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这是参与式实践教学与理论知识讲授最大的区别。最后的评价总结,引入了学生评价部分,我们在期末的开卷考试试题中还设计了一道开放论述题,就是让学生写一写对这种参与式实践教学的感受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这种实践教学模式提出很多有益的参考意见。
总之,对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大家都有共识。但在实施的可行性方面,理论层面的思考较多,实际实施起来多困难重重。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不失为一种较易实施、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式,过多的争论毫无意义,我们将在以后的思政理论课教学中不断摸索完善参与式课内实践教学,以期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钱广荣.实践教学需要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07):72-73.
[2]彭付芝.合作学习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大班教学中的实践探索[J].北京教育(德育),2012(11):44-46.
基金项目:2015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互联网 ”时代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研究》(15C3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