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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汉朝独尊儒术以来,我们中国人对于儒家的“中庸之道”可说颇不陌生。过去的读书人应试必读的四书五经,其中有一本就叫《中庸》。老百姓虽然没有正儿八经读过儒家的什么经书,但他们“间接受古书影响很大”,他们“每每拿绅士的思想,做自己的思想”,濡染之下,自然就熟悉起来。
何为“中庸”?据历代大儒讲,那就是“无过无不及”,“不偏不倚”。正像精确到几千分之一甚或几万分之一的衡器,天平两边不会有丝毫的倾斜。“中庸”好不好?据说很好。孔丘先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也就是说,中庸乃是道德的最高境界。怪不得宋代有个大儒叫程颢的对人们竖起大拇指说:“中”,乃“天下之正道”,“庸”,则是“天下的定理”。你看,天下所有的事物,永远不让它走到极端,永远保持一种“中和”之态,物得其平而不鸣,事得其平而不争,“不鸣”、“不争”,于是天下太平,其乐融融!
按理说,这么好的一个“中庸之道”,理当行之无碍,一以贯之了,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儒家文化是讲“中庸”的,但与法家文化联姻之后的儒家文化再也不可能讲“中庸”,政治本身就不可能是中庸的。儒家文化不中庸起来比任何文化都不中庸,它最好上纲上线,把思想的、文化的斗争全扯到政治的斗争中去,以把矛盾提交到法家文化的君主专制制度的法庭上,给持不同思想、不同观念的人以毁灭性打击。我们且看儒家经典《礼记》“王制”中的一段:
“析言破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异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这第一诛和第四诛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自由;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著作出版自由。而且,这“四诛”可以不经审判,便格杀勿论,这哪里有一点“中庸”的味道。可是,当人民不堪忍受其极端统治起而反抗时,他们便倒穿着鞋子,挥舞着“仁恕”的旗子赶忙来劝说要行“中庸”了。看来,“中庸”还是“非中庸”,要看话语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关于中庸之道的实质,有论者说,它有两块王牌:一曰仁,一曰义。仁是对统治者用的,他劝说统治阶级多施仁政,不要使人民控诉“苛政猛于虎”。人民只要有一口饭吃,有工作做,养生送死没有多大困难,他们自然不会怨气冲天,起来闹“暴乱”了。义是对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用的。他劝谕人民在能够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下,要克己复礼,正名定分,即使有些愤怒不平,要发泄,也可以发泄一下,不过要“发而皆中节”。这就是说,人民的怨恨不能升级而为“暴乱”、革命、造反。所以汉儒解释说:“仁者,人也。义者,宜也。”人就是人道主义,宜就是要安分守己,不为过甚。越过这个宜的限度,就是犯上作乱,大不宜了。我想,倘若统治阶级真能施行仁政,老百姓也守义遵节,倒也不失为一种暂安的局面,可惜的是,在中国的封建时代,除了少数几个所谓“圣君贤臣”,大都做不到这一点。往往是一点点仁政,堆上一大片苛政,直闹得民不堪命,酿成革命。
“中庸”与“非中庸”,看似对立,其实是一对孪生兄弟。于是人们发现,“中庸”与“非中庸”,不但是可供交替使用的两手,而且彼此还可以互相转变。一旦“非中庸”没有了市场,他便高喊“中庸”,其差别不过在于一为进攻性武器,一为防御性武器罢了,然其为武器则一。至于“中庸”还是“非中庸”,则要视情形而定。
有人称“中庸之道”为“和稀泥主义”,陶渊明就讥笑孔子是“汲汲鲁中叟,弥缝使其淳”。这“弥缝”二字十分形象,他把国情比作一堵城墙,孔子及其儒家的所谓“中庸之道”者,就像水泥石灰,它可以把城墙上的裂缝填满,看上去仍是一堵完好的城墙,却永远不会找到防止这城墙倒塌的根本办法。
最近,在国内一本颇有影响的刊物上,读到一篇谈论“中庸之道”的文章,其对“中庸之道”推崇备至,说“中庸之道”“乃是一种具有极高水准的治国理论”。何以言之?据说它“为古代的权力制约,特别是君权制约思想提供了一种高瞻远瞩的哲学基础”,甚至简直可以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相媲美云云,因称:“不加分析地批判中庸之道而提倡斗争哲学,真个是离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十万八千里了”。于是对“中庸之道”冠之以“极高明”三字而后已。
我们且不说儒家的“中庸之道”讲的并非政治,而是道德,将它视为什么“治国理论”本就有点勉强;也不必争论它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是否一回事——二者的差别原本就不可以道里计。至于谈到“中庸之道”对古代权力尤其是对君权的制约,则只要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有哪一次不是由于统治阶级的“非中庸”所激起,对这个问题便不必费力论证了。
人们也许会纳闷,有人何以会将“中庸之道”同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拉扯到一起呢?其实并不奇怪,早在上个世纪初期的1918年,鲁迅先生就讲过:“现在有一班好讲鬼话的人,最恨科学,因为科学能教道理明白,能叫人思路清楚,不许鬼混,所以自然而然就成了讲鬼话的人的对头。于是讲鬼话的人,便须想一个方法排除他”。而“其中最巧妙的是捣乱。先把科学东拉西扯,羼进鬼话,弄得是非不明,连科学也带了妖气”。揆诸今日之儒道诸公,宁非其流亚乎?
何况,往往缺少什么,便会提倡什么。当今社会中那些“非中庸”的形形色色,即已昭示了“中庸”的缺失,不必再为“中庸之道”加添什么光环,其“高明”之处亦无须饶舌——我们的“圣哲先贤”的遗著足以汗牛充栋。倘说,“中庸之道”尚不失为一帖能暂时止痛的膏药的话,却也要弄清楚给谁贴上才合适,才管用。
何为“中庸”?据历代大儒讲,那就是“无过无不及”,“不偏不倚”。正像精确到几千分之一甚或几万分之一的衡器,天平两边不会有丝毫的倾斜。“中庸”好不好?据说很好。孔丘先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也就是说,中庸乃是道德的最高境界。怪不得宋代有个大儒叫程颢的对人们竖起大拇指说:“中”,乃“天下之正道”,“庸”,则是“天下的定理”。你看,天下所有的事物,永远不让它走到极端,永远保持一种“中和”之态,物得其平而不鸣,事得其平而不争,“不鸣”、“不争”,于是天下太平,其乐融融!
按理说,这么好的一个“中庸之道”,理当行之无碍,一以贯之了,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儒家文化是讲“中庸”的,但与法家文化联姻之后的儒家文化再也不可能讲“中庸”,政治本身就不可能是中庸的。儒家文化不中庸起来比任何文化都不中庸,它最好上纲上线,把思想的、文化的斗争全扯到政治的斗争中去,以把矛盾提交到法家文化的君主专制制度的法庭上,给持不同思想、不同观念的人以毁灭性打击。我们且看儒家经典《礼记》“王制”中的一段:
“析言破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异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这第一诛和第四诛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自由;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著作出版自由。而且,这“四诛”可以不经审判,便格杀勿论,这哪里有一点“中庸”的味道。可是,当人民不堪忍受其极端统治起而反抗时,他们便倒穿着鞋子,挥舞着“仁恕”的旗子赶忙来劝说要行“中庸”了。看来,“中庸”还是“非中庸”,要看话语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关于中庸之道的实质,有论者说,它有两块王牌:一曰仁,一曰义。仁是对统治者用的,他劝说统治阶级多施仁政,不要使人民控诉“苛政猛于虎”。人民只要有一口饭吃,有工作做,养生送死没有多大困难,他们自然不会怨气冲天,起来闹“暴乱”了。义是对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用的。他劝谕人民在能够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下,要克己复礼,正名定分,即使有些愤怒不平,要发泄,也可以发泄一下,不过要“发而皆中节”。这就是说,人民的怨恨不能升级而为“暴乱”、革命、造反。所以汉儒解释说:“仁者,人也。义者,宜也。”人就是人道主义,宜就是要安分守己,不为过甚。越过这个宜的限度,就是犯上作乱,大不宜了。我想,倘若统治阶级真能施行仁政,老百姓也守义遵节,倒也不失为一种暂安的局面,可惜的是,在中国的封建时代,除了少数几个所谓“圣君贤臣”,大都做不到这一点。往往是一点点仁政,堆上一大片苛政,直闹得民不堪命,酿成革命。
“中庸”与“非中庸”,看似对立,其实是一对孪生兄弟。于是人们发现,“中庸”与“非中庸”,不但是可供交替使用的两手,而且彼此还可以互相转变。一旦“非中庸”没有了市场,他便高喊“中庸”,其差别不过在于一为进攻性武器,一为防御性武器罢了,然其为武器则一。至于“中庸”还是“非中庸”,则要视情形而定。
有人称“中庸之道”为“和稀泥主义”,陶渊明就讥笑孔子是“汲汲鲁中叟,弥缝使其淳”。这“弥缝”二字十分形象,他把国情比作一堵城墙,孔子及其儒家的所谓“中庸之道”者,就像水泥石灰,它可以把城墙上的裂缝填满,看上去仍是一堵完好的城墙,却永远不会找到防止这城墙倒塌的根本办法。
最近,在国内一本颇有影响的刊物上,读到一篇谈论“中庸之道”的文章,其对“中庸之道”推崇备至,说“中庸之道”“乃是一种具有极高水准的治国理论”。何以言之?据说它“为古代的权力制约,特别是君权制约思想提供了一种高瞻远瞩的哲学基础”,甚至简直可以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相媲美云云,因称:“不加分析地批判中庸之道而提倡斗争哲学,真个是离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十万八千里了”。于是对“中庸之道”冠之以“极高明”三字而后已。
我们且不说儒家的“中庸之道”讲的并非政治,而是道德,将它视为什么“治国理论”本就有点勉强;也不必争论它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是否一回事——二者的差别原本就不可以道里计。至于谈到“中庸之道”对古代权力尤其是对君权的制约,则只要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有哪一次不是由于统治阶级的“非中庸”所激起,对这个问题便不必费力论证了。
人们也许会纳闷,有人何以会将“中庸之道”同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拉扯到一起呢?其实并不奇怪,早在上个世纪初期的1918年,鲁迅先生就讲过:“现在有一班好讲鬼话的人,最恨科学,因为科学能教道理明白,能叫人思路清楚,不许鬼混,所以自然而然就成了讲鬼话的人的对头。于是讲鬼话的人,便须想一个方法排除他”。而“其中最巧妙的是捣乱。先把科学东拉西扯,羼进鬼话,弄得是非不明,连科学也带了妖气”。揆诸今日之儒道诸公,宁非其流亚乎?
何况,往往缺少什么,便会提倡什么。当今社会中那些“非中庸”的形形色色,即已昭示了“中庸”的缺失,不必再为“中庸之道”加添什么光环,其“高明”之处亦无须饶舌——我们的“圣哲先贤”的遗著足以汗牛充栋。倘说,“中庸之道”尚不失为一帖能暂时止痛的膏药的话,却也要弄清楚给谁贴上才合适,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