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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个性的张扬与社会发展的内在协调要求之间日益加深的矛盾,使现代法权的自由观重新回到了人们关注的视野。许多学者力图通过重新解读黑格尔法哲学中关于自由以及将自由纳入具体社会领域加以考虑的思想,找到个人自由与公共自由和解的途径。其实,马克思的法哲学中关于实践的自由观更加深刻地分析了自由与法的现实物质基础、阶级基础以及社会历史条件,这对于我国当代从自由的角度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法哲学之内在特征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