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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周荣焱收到了将近17万元人民币赔偿金。这只是法院判决他获得的近20万元赔偿的一部分。这笔精确到分的款项,来自周荣焱的工作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和其主管单位、巴南区农业局,以及当时“收治”他的界石医院,这是对他1998年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后又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赔偿和工资补偿。
13年,周荣焱从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变成了44岁、华发已生的中年男子。谈起过去,他说,他很高兴那段被扭曲的青春年华终于得以伸张正义,并且,出人意料地,他没有表现出别人想象的悲观失望,或愤世嫉俗。“我只是刚好遇到了这种不公正现象,” 他平静地说,“如今他们也算得到了教训。”
神秘的电话
1998年底的一天,东溪中学的老师范建泓接到了一个来自重庆界石的电话。他不知道对方是谁,电话的消息却十分惊人:哥哥周荣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周荣焱和范建泓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两人同时在1991年大学毕业,周荣焱被分配到重庆市巴县(现巴南区)农业局,范建泓则到东溪中学当老师。因为父母管教严格,周荣焱兄妹三人都成绩优异,并考上大学。全家紧衣缩食多年后,眼看苦尽甘来要过上好日子,大哥却被关精神病院了,怎么可能呢?
打电话给范建泓的胡宗荣也不信。
今年45岁的胡宗荣,家住重庆界石医院附近。她与丈夫钟其才是在公交车上认识大学毕业生周荣焱的。当时,周荣焱坐在他们夫妇后面,向他们打听界石怎么走,还认真记下了他们的名字和住址。
“那应该是他到巴县报到,我们把他带到界石区公所,他去报到后,分配到下面的忠兴乡,当天晚上他在我们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才去乡里。”在胡宗荣夫妇眼里,这个大学毕业生挺老实,没有干部架子,“他叫我胡姐”。
周荣焱就这样和萍水相逢的胡宗荣夫妇熟识了,在忠兴乡工作时,经常到他们家里探望,给孩子买东西,有时还给一二百元钱资助。他们没想到,七年之后,居然能有机会救周荣焱一命。
“大概是下午三四点,邻居何德明从(界石)医院带了个纸条给我们,上面说周荣焱被关在界石精神病医院,打电话叫他家里人来救他。”胡宗荣赶紧找到公共电话,按纸条上的号码拨了出去。
事发
范建泓连忙请假去重庆,才知道大哥周荣焱在单位惹了麻烦。
1998年,已调回巴南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下称“农经站”)的周荣焱,刚好碰到单位开始分配职工福利房。那时他31岁,住临时宿舍,正面临结婚成家等现实问题。周荣焱已工作7年,又是本科毕业,在多是技校毕业生的农经站里,他的资历有明显优势。
但周荣焱发现,领导试图把成套住房拆分成单间分给他们。他认为这违反了国家房改政策,“成套住房不能化整为零,应该成套购买,应该根据得分多少排序排队。”周荣焱因此向纪检部门举报单位领导,年轻气盛,言辞颇为激烈。
他没想过后果。有人告诉他,被骂的领导汤如学等三人向巴南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诉其诽谤,但法院未予立案。他便再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然而,1998年9月17日上午,周荣焱突然收到巴南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其到法医室接受精神鉴定。周荣焱上大学时喜欢研究法律,也时常帮人打官司,他发现,这个传票既没有案件编号,也没有案由,认为其不符合程序,决定不予理会。
没想到,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他正在宿舍外洗衣服,来了十来个法警和农业局的人,向他打听周荣焱。意识到可能会出事,周荣焱谎称帮他们叫人,趁机跑了。
下午三点一上班,周荣焱就找到巴南区组织部部长办公室,反映有人诬告他,并希望准假到北京反映问题。周荣焱后来解释这样做的动机:“我告的是单位一把手,只能向他的上级反映。”他还考虑到了组织程序,“我不能去单位,但不请假会被开除,跟组织部请假就把组织纪律照顾到了。”
周荣焱并没很快离开重庆,他决定先向本地司法机关举报此事。10月第一周的星期二,是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接待日,周荣焱凌晨四点多就坐上了早班车,到法院门口排队,等待第一个被接待。可惜院长不在,接待他的庭长记录情况后,让他回巴南区解决。“当时我就心凉了。”
周荣焱开始跑北京。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上访者常跑的地方,他都跑到了。
1998年底,周荣焱重回重庆,找到区农业局局长说明情况。然而十几分钟后,他就被押上巴南区法院的车,送到了界石医院(又名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界石医院当天出具的诊断书结论如下:周荣焱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应对症治疗。医院病历首页记载:“供史者与患者的关系:汤如学、干群”“精神异常10年,主要表现:睡眠差、乱语、坚持不断写材料无故乱告总认为领导和同事在刁难和迫害他,仍整天写材料四处告状”,该病历附页载明“家族史:祖宗以来每代人有一精神病患者”。
同日,受巴南法院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也对周荣焱进行了鉴定。这份出具时间为1998年12月29日的鉴定为:周荣焱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妄想性精神病、目前无辨认能力及责任能力。
周荣焱记得,那天重庆不太冷,他穿着一件有方块状花纹的紫红色羊毛夹克,是在北京西单商场买的,390元。
“就像到了世界末日”
被强行推进精神病院那一刻,周荣焱承认,“恐惧到了极点,就像到了世界末日。”
那时的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两个保安守着一扇大铁门,院墙高达六七米,墙头镶嵌着玻璃碎片,医院里病人乱拉乱尿,脏乱不堪。
周荣焱最初被关在一层。当晚,有个躁狂型精神病人与他同住,夜半时一脚踢破房门并高声吼叫,吓得他魂飞魄散,浑身发抖。第二天,周荣焱被转移到了二层,与三人同住,周荣焱不敢与他们交流。
病人每日三餐前要吃药,吃完后要把舌头伸出来接受检查。周荣焱吃完药后常心慌意乱、坐卧不安、全身发抖,医生告诉他这是正常反应,实在受不了,再吃一种药减缓发抖症状。
周荣焱一有机会就向医护人员解释,自己因为分房问题与领导产生矛盾才被送进来,家人尚不知道,希望能打个电话,但没人理他。
他整夜不能入睡。他下决心,绝不能就这样倒下,一定要找机会逃出去,并搜集证据,以法相搏。很幸运,他遇到了在医院做零工的何德明,更幸运的是,何德明正是胡宗荣夫妇的邻居。就这样,周荣焱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消息,终于被送到了范建泓那里。
几经周折,范建泓在1999年年初与巴南农委达成协议,将周荣焱转往离家较近的重庆三峡民康医院,农业局在介绍信中注明,周荣焱进出院手续由巴南区人民法院或巴南区农业局联系办理。
十几年后,《中国新闻周刊》向民康医院医生陈云龙提起周荣焱时,他还记得,周荣焱当时由单位和亲属一起送来,情绪稳定,交流顺畅,思维表达清晰而且衣着整洁。入院时,院方也只收到了周荣焱此前写的那封控告信,并没有其他任何有关精神病的材料和依据。
第二天一早,周荣焱年愈六旬的老母亲彭善珍步行半个小时去医院,见到儿子好好的,便要医院放人。医院回答说,是农业局送来的人,对方不让放。
彭善珍自此每天到医院陪周荣焱,弟弟范建泓也不时从二十多公里外的学校赶来。为了让他不吃药少受罪,家人三天两头打点医护人员,也寻找各种关系解救周荣焱。1999年1月27日,以回家过年为由,周荣焱终于出院,医院在3月1日的出院记录上注明:自动出院。
周荣焱暗暗发誓,绝不能再被关进去,一定要翻案。
“就像一个没有死的人被送到火葬场,然后又救回来”
出院后,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便对周荣焱进行过一次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这份出具时间为1999年2月26日的鉴定书陈述:由于周荣焱1998年向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察局控告,其所在单位领导怀疑其患有精神病,因此由重庆市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在华西医科大学对周荣焱进行是否患有精神病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周荣焱无精神病确切证据。”
鉴定书复印件被交给了医院、巴南区农业局和巴南区法院。医院极其慌张,要求彭善珍把人送回来,并威胁说要报警全城捉拿疯子。
被抓的风险笼罩着周荣焱,他踏上了长达6年的逃难之路。起初,每到一个地方,他最多停留5天,后来才慢慢地租房子住下来。
最大的困难是缺钱。交通、住房、发电报和特快专递,打字复印都费钱,周荣焱格外节约,主要吃面条,偶尔才吃一点米饭。有时,他在长达两天一夜的火车上只吃三个面包,有时一天一顿饭,甚至一个月只用3到15元钱。
家人竭尽全力资助他支撑看似遥遥无期的逃难生活。亲戚朋友借遍,便贷款,一个人不能多贷,就用很多人的名字多次贷款。“现在我还在还账,还欠一两万。”已经72岁的彭善珍说,她和老伴仍然节衣缩食。
范建泓那时已经成家,他说很长时间没给过妻子一分钱,全都支援给了周荣焱,有时也想狠下心不管了,可是只要周荣焱找到,他还是有多少给多少。许多年过后,范建泓宽慰道,“其实也锻炼了我,不像别人那样打牌赌博,现在过得也还好。”
经济拮据,但周荣焱一直保持衣着整洁,“破破烂烂的,有损我的尊严和形象”。
就在医院作出院记录后三天,此前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向巴南区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汤如学等三位农经站领导,已在1999年3月4日撤回起诉。农经站则宣布于1999年5月14日起对周荣焱停职停薪。
一年后,2000年5月20日,经巴南农业局申请,巴南法院以前述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周荣焱患偏执性人格障碍、妄想性精神病、目前无辨认能力及责任能力为由,判决:周荣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周泽桂为周荣焱的监护人。周泽桂并非周荣焱的近亲属,仅仅是周荣焱父亲的同事,因为稍微懂一点法律曾被委托做周荣焱财产损害赔偿案的代理人,而他本人也不愿意做周荣焱的监护人。
周荣焱每年到北京上访一两次,有时还帮其他上访者,“有些确实是无理取闹,我就做工作让回去,有理的我就帮他们说说,”周荣焱不否认这样对自己也有好处,“至少他们会请我吃顿饭。”
2005年3月,因邀请到某中央媒体记者前来调查,逃跑六年后,周荣焱重新踏入巴南区。怕被发现,他最初只敢晚上出来买菜,两三个月后才敢上街进商场。之后试探性地渐渐接近巴南区法院农业局。“我想要告他们,”他说,“就必须面对面。”
不过,巴南区组织部、检察院、区委和区人大是他翻身的希望所在,他想尽一切办法,使这些机构能够听到他的声音。六年时间,足够让周荣焱对自己的案件理清头绪,他决定先针对2000年判决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审判下手,指出:这次审判没有开庭,鉴定机构没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监护人非近亲属、没有通知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出庭等。
这些有理有据的意见起了作用。
4月,巴南区检察院向巴南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2000年巴南区人民法院对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依法予以纠正。但巴南区法院审查后,却通知巴南区检察院撤回该建议书;三个月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检察院致函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由于此案属不能提出抗诉的特别程序案件,区法院拒不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书,建议由上级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重庆市高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因此批示:要求第五中级法院负责监督纠正。
周荣焱也没有坐等,继续奔波于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人大。2005年年底,巴南区法院终于判决撤销了周泽桂作为周荣焱监护人的资格,不过又转而指定巴南农经站为周荣焱的监护人。这意味着,2000年的判决仍然有效。
周荣焱坦言,唯一支撑他的,是对“每个人都有良知”和“正义必将被伸张”的信仰。因此,他选择一些“在人品和忠诚度都经得起考验”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他们写信,“从感情上、人性上、党性上、党的历史以及社会发展前进的必然趋势进行分析,说明这种报复行为很恶劣,公然违反法律危害社会秩序。”逢年过节,他还随信寄出明信片等礼物,有时是一条毛巾,有时是一张近照,还有赞扬坚持正义的七律诗。
事隔多年,周荣焱依然能够记得每一位帮助过他、给予过他同情或支持的人的姓名,在他看来,“他们非常卖命地帮我”。
2007年8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回复第五中院请示的形式,动员巴南区农经站申请撤销原判决书,责成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追究有关人员的错案责任,撤销巴南区法院2000年对周荣焱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
周荣焱拿到这份有“平反”意味的判决书时,已是2008年1月29日下午4点。一个小时后,他把判决书复印件送到了农业局局长和人事局局长桌上。周荣焱还记得,农委主任对他说:你终于翻身了。“当时已经快过年了,他还主动借给我5000元钱”。
春节过后,周荣焱接到书面通知,要求他回去上班。
距离周荣焱上次踏出巴南区农委大门,已有十年,回来后,周荣焱依然负责农村政策。回想这些年的经历,周荣焱形容说,“就像一个没死的人被送到火葬场,然后又救回来”。
还没有结束
这不止是周荣焱的胜利,也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成功监督的案件。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认为本案“具有立法意义上的价值”,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的小组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但对周荣焱来说,事情还远没有结束。从2008年2月起,周荣焱又开始了申请工资补偿和精神赔偿的征程。
今年9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周荣焱没有暴力行为和症兆,没有危害社会安全,在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陪同下,巴南农委、巴南农经站将周荣焱强送界石医院以患精神病进行治疗,明显违背周荣焱意愿行为,造成周荣焱身体权、健康权和人格权受到损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界石医院违反相关医疗规范,仅凭单位来人陈述和观察,即对周荣焱按精神病人进行收治,是不当的医疗行为”三家单位共被判赔偿周荣焱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第二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再就周荣鑫申请巴南农经站支付其工资赔偿作出终审判断,判决巴南农经站补发周荣焱含奖金、津贴等福利在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4万余元。
不过,眼前的胜利对于周荣焱来说,还远远不够。他说,接下来要做的,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的纪律处分,以及相关司法机关的责任。“这些做完,我的工作才算做完。”周荣焱预计,一年之内可以搞定剩下的部分,“非常有信心”。
周荣焱从小就喜欢玩一种游戏,规则是:人吃鸡、鸡啄虫、虫咬木、木打虎、虎吃人。“没有谁比谁更凶,不管你多凶,总会有比你更凶的。”周荣焱相信这就是自然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也适用于自己的案子。无论对方多么强大,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更强大的力量。
就在周荣焱领到赔偿款后一星期,精神卫生法草案于10月24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提出“被精神病”责任人可能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草案对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未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将就诊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司法鉴定人员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13年,周荣焱从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变成了44岁、华发已生的中年男子。谈起过去,他说,他很高兴那段被扭曲的青春年华终于得以伸张正义,并且,出人意料地,他没有表现出别人想象的悲观失望,或愤世嫉俗。“我只是刚好遇到了这种不公正现象,” 他平静地说,“如今他们也算得到了教训。”
神秘的电话
1998年底的一天,东溪中学的老师范建泓接到了一个来自重庆界石的电话。他不知道对方是谁,电话的消息却十分惊人:哥哥周荣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周荣焱和范建泓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两人同时在1991年大学毕业,周荣焱被分配到重庆市巴县(现巴南区)农业局,范建泓则到东溪中学当老师。因为父母管教严格,周荣焱兄妹三人都成绩优异,并考上大学。全家紧衣缩食多年后,眼看苦尽甘来要过上好日子,大哥却被关精神病院了,怎么可能呢?
打电话给范建泓的胡宗荣也不信。
今年45岁的胡宗荣,家住重庆界石医院附近。她与丈夫钟其才是在公交车上认识大学毕业生周荣焱的。当时,周荣焱坐在他们夫妇后面,向他们打听界石怎么走,还认真记下了他们的名字和住址。
“那应该是他到巴县报到,我们把他带到界石区公所,他去报到后,分配到下面的忠兴乡,当天晚上他在我们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才去乡里。”在胡宗荣夫妇眼里,这个大学毕业生挺老实,没有干部架子,“他叫我胡姐”。
周荣焱就这样和萍水相逢的胡宗荣夫妇熟识了,在忠兴乡工作时,经常到他们家里探望,给孩子买东西,有时还给一二百元钱资助。他们没想到,七年之后,居然能有机会救周荣焱一命。
“大概是下午三四点,邻居何德明从(界石)医院带了个纸条给我们,上面说周荣焱被关在界石精神病医院,打电话叫他家里人来救他。”胡宗荣赶紧找到公共电话,按纸条上的号码拨了出去。
事发
范建泓连忙请假去重庆,才知道大哥周荣焱在单位惹了麻烦。
1998年,已调回巴南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下称“农经站”)的周荣焱,刚好碰到单位开始分配职工福利房。那时他31岁,住临时宿舍,正面临结婚成家等现实问题。周荣焱已工作7年,又是本科毕业,在多是技校毕业生的农经站里,他的资历有明显优势。
但周荣焱发现,领导试图把成套住房拆分成单间分给他们。他认为这违反了国家房改政策,“成套住房不能化整为零,应该成套购买,应该根据得分多少排序排队。”周荣焱因此向纪检部门举报单位领导,年轻气盛,言辞颇为激烈。
他没想过后果。有人告诉他,被骂的领导汤如学等三人向巴南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诉其诽谤,但法院未予立案。他便再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然而,1998年9月17日上午,周荣焱突然收到巴南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其到法医室接受精神鉴定。周荣焱上大学时喜欢研究法律,也时常帮人打官司,他发现,这个传票既没有案件编号,也没有案由,认为其不符合程序,决定不予理会。
没想到,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他正在宿舍外洗衣服,来了十来个法警和农业局的人,向他打听周荣焱。意识到可能会出事,周荣焱谎称帮他们叫人,趁机跑了。
下午三点一上班,周荣焱就找到巴南区组织部部长办公室,反映有人诬告他,并希望准假到北京反映问题。周荣焱后来解释这样做的动机:“我告的是单位一把手,只能向他的上级反映。”他还考虑到了组织程序,“我不能去单位,但不请假会被开除,跟组织部请假就把组织纪律照顾到了。”
周荣焱并没很快离开重庆,他决定先向本地司法机关举报此事。10月第一周的星期二,是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接待日,周荣焱凌晨四点多就坐上了早班车,到法院门口排队,等待第一个被接待。可惜院长不在,接待他的庭长记录情况后,让他回巴南区解决。“当时我就心凉了。”
周荣焱开始跑北京。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上访者常跑的地方,他都跑到了。
1998年底,周荣焱重回重庆,找到区农业局局长说明情况。然而十几分钟后,他就被押上巴南区法院的车,送到了界石医院(又名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界石医院当天出具的诊断书结论如下:周荣焱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应对症治疗。医院病历首页记载:“供史者与患者的关系:汤如学、干群”“精神异常10年,主要表现:睡眠差、乱语、坚持不断写材料无故乱告总认为领导和同事在刁难和迫害他,仍整天写材料四处告状”,该病历附页载明“家族史:祖宗以来每代人有一精神病患者”。
同日,受巴南法院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也对周荣焱进行了鉴定。这份出具时间为1998年12月29日的鉴定为:周荣焱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妄想性精神病、目前无辨认能力及责任能力。
周荣焱记得,那天重庆不太冷,他穿着一件有方块状花纹的紫红色羊毛夹克,是在北京西单商场买的,390元。
“就像到了世界末日”
被强行推进精神病院那一刻,周荣焱承认,“恐惧到了极点,就像到了世界末日。”
那时的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两个保安守着一扇大铁门,院墙高达六七米,墙头镶嵌着玻璃碎片,医院里病人乱拉乱尿,脏乱不堪。
周荣焱最初被关在一层。当晚,有个躁狂型精神病人与他同住,夜半时一脚踢破房门并高声吼叫,吓得他魂飞魄散,浑身发抖。第二天,周荣焱被转移到了二层,与三人同住,周荣焱不敢与他们交流。
病人每日三餐前要吃药,吃完后要把舌头伸出来接受检查。周荣焱吃完药后常心慌意乱、坐卧不安、全身发抖,医生告诉他这是正常反应,实在受不了,再吃一种药减缓发抖症状。
周荣焱一有机会就向医护人员解释,自己因为分房问题与领导产生矛盾才被送进来,家人尚不知道,希望能打个电话,但没人理他。
他整夜不能入睡。他下决心,绝不能就这样倒下,一定要找机会逃出去,并搜集证据,以法相搏。很幸运,他遇到了在医院做零工的何德明,更幸运的是,何德明正是胡宗荣夫妇的邻居。就这样,周荣焱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消息,终于被送到了范建泓那里。
几经周折,范建泓在1999年年初与巴南农委达成协议,将周荣焱转往离家较近的重庆三峡民康医院,农业局在介绍信中注明,周荣焱进出院手续由巴南区人民法院或巴南区农业局联系办理。
十几年后,《中国新闻周刊》向民康医院医生陈云龙提起周荣焱时,他还记得,周荣焱当时由单位和亲属一起送来,情绪稳定,交流顺畅,思维表达清晰而且衣着整洁。入院时,院方也只收到了周荣焱此前写的那封控告信,并没有其他任何有关精神病的材料和依据。
第二天一早,周荣焱年愈六旬的老母亲彭善珍步行半个小时去医院,见到儿子好好的,便要医院放人。医院回答说,是农业局送来的人,对方不让放。
彭善珍自此每天到医院陪周荣焱,弟弟范建泓也不时从二十多公里外的学校赶来。为了让他不吃药少受罪,家人三天两头打点医护人员,也寻找各种关系解救周荣焱。1999年1月27日,以回家过年为由,周荣焱终于出院,医院在3月1日的出院记录上注明:自动出院。
周荣焱暗暗发誓,绝不能再被关进去,一定要翻案。
“就像一个没有死的人被送到火葬场,然后又救回来”
出院后,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便对周荣焱进行过一次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这份出具时间为1999年2月26日的鉴定书陈述:由于周荣焱1998年向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察局控告,其所在单位领导怀疑其患有精神病,因此由重庆市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在华西医科大学对周荣焱进行是否患有精神病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周荣焱无精神病确切证据。”
鉴定书复印件被交给了医院、巴南区农业局和巴南区法院。医院极其慌张,要求彭善珍把人送回来,并威胁说要报警全城捉拿疯子。
被抓的风险笼罩着周荣焱,他踏上了长达6年的逃难之路。起初,每到一个地方,他最多停留5天,后来才慢慢地租房子住下来。
最大的困难是缺钱。交通、住房、发电报和特快专递,打字复印都费钱,周荣焱格外节约,主要吃面条,偶尔才吃一点米饭。有时,他在长达两天一夜的火车上只吃三个面包,有时一天一顿饭,甚至一个月只用3到15元钱。
家人竭尽全力资助他支撑看似遥遥无期的逃难生活。亲戚朋友借遍,便贷款,一个人不能多贷,就用很多人的名字多次贷款。“现在我还在还账,还欠一两万。”已经72岁的彭善珍说,她和老伴仍然节衣缩食。
范建泓那时已经成家,他说很长时间没给过妻子一分钱,全都支援给了周荣焱,有时也想狠下心不管了,可是只要周荣焱找到,他还是有多少给多少。许多年过后,范建泓宽慰道,“其实也锻炼了我,不像别人那样打牌赌博,现在过得也还好。”
经济拮据,但周荣焱一直保持衣着整洁,“破破烂烂的,有损我的尊严和形象”。
就在医院作出院记录后三天,此前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向巴南区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汤如学等三位农经站领导,已在1999年3月4日撤回起诉。农经站则宣布于1999年5月14日起对周荣焱停职停薪。
一年后,2000年5月20日,经巴南农业局申请,巴南法院以前述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周荣焱患偏执性人格障碍、妄想性精神病、目前无辨认能力及责任能力为由,判决:周荣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周泽桂为周荣焱的监护人。周泽桂并非周荣焱的近亲属,仅仅是周荣焱父亲的同事,因为稍微懂一点法律曾被委托做周荣焱财产损害赔偿案的代理人,而他本人也不愿意做周荣焱的监护人。
周荣焱每年到北京上访一两次,有时还帮其他上访者,“有些确实是无理取闹,我就做工作让回去,有理的我就帮他们说说,”周荣焱不否认这样对自己也有好处,“至少他们会请我吃顿饭。”
2005年3月,因邀请到某中央媒体记者前来调查,逃跑六年后,周荣焱重新踏入巴南区。怕被发现,他最初只敢晚上出来买菜,两三个月后才敢上街进商场。之后试探性地渐渐接近巴南区法院农业局。“我想要告他们,”他说,“就必须面对面。”
不过,巴南区组织部、检察院、区委和区人大是他翻身的希望所在,他想尽一切办法,使这些机构能够听到他的声音。六年时间,足够让周荣焱对自己的案件理清头绪,他决定先针对2000年判决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审判下手,指出:这次审判没有开庭,鉴定机构没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监护人非近亲属、没有通知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出庭等。
这些有理有据的意见起了作用。
4月,巴南区检察院向巴南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2000年巴南区人民法院对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依法予以纠正。但巴南区法院审查后,却通知巴南区检察院撤回该建议书;三个月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检察院致函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由于此案属不能提出抗诉的特别程序案件,区法院拒不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书,建议由上级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重庆市高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因此批示:要求第五中级法院负责监督纠正。
周荣焱也没有坐等,继续奔波于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人大。2005年年底,巴南区法院终于判决撤销了周泽桂作为周荣焱监护人的资格,不过又转而指定巴南农经站为周荣焱的监护人。这意味着,2000年的判决仍然有效。
周荣焱坦言,唯一支撑他的,是对“每个人都有良知”和“正义必将被伸张”的信仰。因此,他选择一些“在人品和忠诚度都经得起考验”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给他们写信,“从感情上、人性上、党性上、党的历史以及社会发展前进的必然趋势进行分析,说明这种报复行为很恶劣,公然违反法律危害社会秩序。”逢年过节,他还随信寄出明信片等礼物,有时是一条毛巾,有时是一张近照,还有赞扬坚持正义的七律诗。
事隔多年,周荣焱依然能够记得每一位帮助过他、给予过他同情或支持的人的姓名,在他看来,“他们非常卖命地帮我”。
2007年8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回复第五中院请示的形式,动员巴南区农经站申请撤销原判决书,责成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追究有关人员的错案责任,撤销巴南区法院2000年对周荣焱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
周荣焱拿到这份有“平反”意味的判决书时,已是2008年1月29日下午4点。一个小时后,他把判决书复印件送到了农业局局长和人事局局长桌上。周荣焱还记得,农委主任对他说:你终于翻身了。“当时已经快过年了,他还主动借给我5000元钱”。
春节过后,周荣焱接到书面通知,要求他回去上班。
距离周荣焱上次踏出巴南区农委大门,已有十年,回来后,周荣焱依然负责农村政策。回想这些年的经历,周荣焱形容说,“就像一个没死的人被送到火葬场,然后又救回来”。
还没有结束
这不止是周荣焱的胜利,也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成功监督的案件。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认为本案“具有立法意义上的价值”,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的小组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但对周荣焱来说,事情还远没有结束。从2008年2月起,周荣焱又开始了申请工资补偿和精神赔偿的征程。
今年9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周荣焱没有暴力行为和症兆,没有危害社会安全,在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陪同下,巴南农委、巴南农经站将周荣焱强送界石医院以患精神病进行治疗,明显违背周荣焱意愿行为,造成周荣焱身体权、健康权和人格权受到损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界石医院违反相关医疗规范,仅凭单位来人陈述和观察,即对周荣焱按精神病人进行收治,是不当的医疗行为”三家单位共被判赔偿周荣焱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第二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再就周荣鑫申请巴南农经站支付其工资赔偿作出终审判断,判决巴南农经站补发周荣焱含奖金、津贴等福利在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4万余元。
不过,眼前的胜利对于周荣焱来说,还远远不够。他说,接下来要做的,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的纪律处分,以及相关司法机关的责任。“这些做完,我的工作才算做完。”周荣焱预计,一年之内可以搞定剩下的部分,“非常有信心”。
周荣焱从小就喜欢玩一种游戏,规则是:人吃鸡、鸡啄虫、虫咬木、木打虎、虎吃人。“没有谁比谁更凶,不管你多凶,总会有比你更凶的。”周荣焱相信这就是自然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也适用于自己的案子。无论对方多么强大,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更强大的力量。
就在周荣焱领到赔偿款后一星期,精神卫生法草案于10月24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提出“被精神病”责任人可能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草案对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未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将就诊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司法鉴定人员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