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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公司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日前,本公司将投资A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初始投资成本为100万元,实际转让所得为6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所得中包括未分配的股息红利400万元.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请问: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中是否应扣除免税收入?2.股权转让收入是否应扣除投资成本后的余额并入应税收入?3.对股权转让中所包含的股息红利性质收入是否应当从应税收入总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