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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信阳消费者许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森地电动车购买才几天,问题就接二连三的出现,并且至今都未得到彻底解决。
许先生介绍说:2009年11月17日,我和女朋友一起到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北京商场对面的森地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森地悍马M8系列的踏板电动车,产品型号:TDR-H909,购买价格:2680元。在购买时,经销商非常卖力地宣传该款车的电池是68V20AH的,充满电后可以行驶120公里,至少可以跑明港一个来回。因为我当时选购的一个主要条件就是电池容量大,行驶时间长。所以听到经销商这样的宣传后,就很痛快地决定购买该款车。当时在提车的时候,我要求工作人员重新更换一块新电池,但对方称车上的电池就是新装的,不用进行更换,如日后有什么问题只要过来找他就可以了。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辆电动车购买回去不到两天便出现了问题。
首先,电动车减震器失去作用。在刚刚行驶一天后,我便发现电动车的减震出现问题,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于是我马上到当地森地电动车售后反映问题,维修人员在三次调适后,仍未能解决问题。我只好找到经销商,在经销商的陪同下找到森地售后,维修人员在多次试车后终于发现问题。就在我来来回回前后跑了六七趟之后,花费了半个月时间,才换上了新的减震器。
其次,电动车电池充满电后行驶不到60公里便无法继续行驶。当初在购买时,经销商告知该车的电池是68V20AH,可以行驶120公里。但是实际上我们发现行驶不到60公里电动车的电池便电量全无。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再次找到经销商。这次经销商直接将我带到了森地电动车的售后,维修人员在检查后,称电池没有被激活,需要连续充5次电,并且每次不低于12个小时。于是按照维修人员的说法,我回到家充电不下10次,并且每次都是12个小时以上,但是该车仍旧只能行驶60公里。由于发现问题的时候,我工作很忙,所以没有及时再次反映问题。直到12月7日,我再次找到售后,但是这次得到的回复真的使我感到震惊。售后工作人员说:我的电动车的电池实际是68V14AH的,由于装的是小电池,所以只能行驶60公里。我当时非常强烈的感觉就是被欺骗了。于是我立即联系经销商希望得到明确的说法,但是经销商告知,厂家发来的这批车的电池就是这个型号的,与他无关。
为了了解情况,我拨打了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的电话,详细询问了该款电动车的配置,工作人员答复说:该款电动车的电池有两种型号68V16AH和68V20AH,根本没有68V14AH的电池。那我就要提出质疑了,为什么我所购买的电动车的电池偏偏就是68V14AH的呢,请问问题出在哪里?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不重视产品质量,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据了解,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电动车企业,森地电动车总部及研发中心设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国内较早、中原最大的电动车研发生产企业。2006年,公司以江苏无锡生产基地、江苏南京生产基地、江苏无锡烤漆基地的建立为标志,完成了全国性产业布局。公司实力雄厚、技术先进,与多家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紧密合作两大产品研发机构:中国电动动力控制研发中心,中国电动车工业设计研发中心。森地所有的产品都是由“中国电动动力控制研发中心”、“中国电动车工业设计研发中心”两大科研机构联袂打造的。以无数精心雕琢的产品做填充支撑,真正做到了“中国电动车制造专家”。那么作为一家知名的企业,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芽
2009年12月21日10时50分,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记者以书面形式对“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进行采访:
1.贵公司生产的电动车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被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的购买信心?
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
许先生介绍说:2009年11月17日,我和女朋友一起到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北京商场对面的森地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森地悍马M8系列的踏板电动车,产品型号:TDR-H909,购买价格:2680元。在购买时,经销商非常卖力地宣传该款车的电池是68V20AH的,充满电后可以行驶120公里,至少可以跑明港一个来回。因为我当时选购的一个主要条件就是电池容量大,行驶时间长。所以听到经销商这样的宣传后,就很痛快地决定购买该款车。当时在提车的时候,我要求工作人员重新更换一块新电池,但对方称车上的电池就是新装的,不用进行更换,如日后有什么问题只要过来找他就可以了。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辆电动车购买回去不到两天便出现了问题。
首先,电动车减震器失去作用。在刚刚行驶一天后,我便发现电动车的减震出现问题,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于是我马上到当地森地电动车售后反映问题,维修人员在三次调适后,仍未能解决问题。我只好找到经销商,在经销商的陪同下找到森地售后,维修人员在多次试车后终于发现问题。就在我来来回回前后跑了六七趟之后,花费了半个月时间,才换上了新的减震器。
其次,电动车电池充满电后行驶不到60公里便无法继续行驶。当初在购买时,经销商告知该车的电池是68V20AH,可以行驶120公里。但是实际上我们发现行驶不到60公里电动车的电池便电量全无。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再次找到经销商。这次经销商直接将我带到了森地电动车的售后,维修人员在检查后,称电池没有被激活,需要连续充5次电,并且每次不低于12个小时。于是按照维修人员的说法,我回到家充电不下10次,并且每次都是12个小时以上,但是该车仍旧只能行驶60公里。由于发现问题的时候,我工作很忙,所以没有及时再次反映问题。直到12月7日,我再次找到售后,但是这次得到的回复真的使我感到震惊。售后工作人员说:我的电动车的电池实际是68V14AH的,由于装的是小电池,所以只能行驶60公里。我当时非常强烈的感觉就是被欺骗了。于是我立即联系经销商希望得到明确的说法,但是经销商告知,厂家发来的这批车的电池就是这个型号的,与他无关。
为了了解情况,我拨打了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的电话,详细询问了该款电动车的配置,工作人员答复说:该款电动车的电池有两种型号68V16AH和68V20AH,根本没有68V14AH的电池。那我就要提出质疑了,为什么我所购买的电动车的电池偏偏就是68V14AH的呢,请问问题出在哪里?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不重视产品质量,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据了解,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电动车企业,森地电动车总部及研发中心设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国内较早、中原最大的电动车研发生产企业。2006年,公司以江苏无锡生产基地、江苏南京生产基地、江苏无锡烤漆基地的建立为标志,完成了全国性产业布局。公司实力雄厚、技术先进,与多家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紧密合作两大产品研发机构:中国电动动力控制研发中心,中国电动车工业设计研发中心。森地所有的产品都是由“中国电动动力控制研发中心”、“中国电动车工业设计研发中心”两大科研机构联袂打造的。以无数精心雕琢的产品做填充支撑,真正做到了“中国电动车制造专家”。那么作为一家知名的企业,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芽
2009年12月21日10时50分,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记者以书面形式对“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进行采访:
1.贵公司生产的电动车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被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的购买信心?
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河南森地助力车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