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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采用文献资料法与数理统计法,对CBA、WCBA 03-04赛季部分场次的裁判临场情况进行研究,对裁判员的执裁水准做出评定。研究结果表明:误判平均总次数在4次以上,误判的总比率超过5%。较多、较重误判的场次占41.67%,是高竞争度比赛的62.5%。表明CBA、WCB裁判员的整体判罚水平,以正误判率做衡量,限定在中上等之间。误判在不同的比赛中对比赛造成的不利程度不同。竞争度越高,误判构成的不利程度越大,反之则越小。关键时刻的误判能直接影响比赛的结果。误判虽不是决定比赛胜负的唯一因素,但确与比赛的结果有相应的联系规律。结论认为:我国篮球裁判执裁国内顶级比赛的整体水平低于比赛的竞技水平;较高误判率说明目前CBA、WCBA裁判员的执裁能力较差,水平差距在于执裁高竞争度、高难度比赛的能力不够;减少误判次数、降低误判率是提高裁判水准的必然。单场比赛裁判员的误判率达到5%以下,是目前CBA、WCBA裁判员执裁水准的较佳期待值,是提高CBA、WCBA竞赛质量的基础保证。
关键词: CBA、WCBA;篮球裁判
中图分类号: G8005 文章编号:1009-783X(2007)01-0094-03 文献标识码: A
任何一项体育竞赛离不开裁判工作。篮球裁判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篮球竞赛水平和篮球运动水平的高低。“裁判员队伍素质和能力体现着一个国家篮球运动的发展。有了高水平的裁判也就能有高水平的联赛,虽不能必然,但有必然的联系。”[1]CBA、WCBA篮球联赛代表中国篮球的最高水平,但CBA、WCBA的裁判工作在前两个赛季却屡屡出现问题,某些场次甚至出现比较重大的失误。中国的篮球裁判水平已经影响了中国篮球水平的发展。为进一步探索篮球裁判员临场判罚的科研途径,研究篮球裁判员执裁水准的科学性评定,对CBA、WCBA部分比赛场次裁判员判罚情况进行跟踪统计,通过裁判员临场判罚的细节、过程与后果,寻找裁判员临场判罚与比赛关系的规律,为今后篮球裁判员临场判罚的优劣评定及不同等级的规格标准从理论上做一探讨性的研究。
1 研究对象
2003—2004赛季CBA、WCBA 联赛25人次国际级裁判员;11人次国家A 级、国家级裁判员。国际级中1名金哨奖、4名银哨奖获得者。
2 研究方法
2.1 CBA、WCBA联赛裁判员培训班的所有文件与规定,CBA错漏判分析录像,相关文献资料及研究成果,国际篮联最新规则与规则解释,国际篮联最新裁判教学指导光盘,中国篮协对CBA、WCBA联赛的统一规定及最新的理论,指导并用以研究。
2.2 对临场裁判员的每一次鸣哨,包括2或3人重哨进行统计,记录鸣哨的正判次数、错反判次数、漏判次数,然后对统计的数据做归纳处理并进行分析研究。
3 研究结果
对2003—2004CBA、WCBA男女篮球联赛的12场比赛进行统计研究。男篮8场:7场为常规赛,1场为季后1/4赛;女篮4场:3场为常规赛,1场为1/2半决赛。不同轮次、不同阶段、不同水平、不同分差、不同对抗等级与不同竞争程度的比赛场次;不同水平、不同能力、不同资历、不同经验的裁判员。比赛场次与裁判员的调研符合随机选样的原则。比赛均为相同的3人制裁判法,保证研究内容的一致性与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用统计的正判(正确判罚)次数、错判(错误判罚)次数、反判(相反的、颠倒了的判罚:如防守阻挡判成进攻撞人)次数,得出正判率、错反率。记录裁判员的漏判(漏掉的、没有鸣哨判罚的)次数。漏判次数不单列漏判率。漏判次数与错反判次数之和为误判次数。得出误判率。共管区内2裁判对同一情况出现误判(重哨或双漏)时,记2次误判。表中的误判次数则多于误判内容(如漏、错、反犯规X次)的次数,在误判次数后有注明。但计算比率时按三人所有(包括重哨) 次数计算。
误判的界定是依据规则、依据裁判员的判罚尺度和队员动作的后果,并达到共识。不够程度与保持比赛流畅、造假做秀者不在其列。
上述各项指标汇总整理出所有研究场次的总情况表。
总情况表中的数据显示CBA、WCBA裁判员总体判罚的情况。男篮、女篮与男女篮综合的误判平均总次数均在4次以上,误判的总比率也超过5%。这两项数据表明CBA、WCBA裁判员的整体判罚水平,以正误判率做衡量,限定在中上等之间。数据以量化形式客观反映出2003—2004赛季CBA、WCBA联赛的裁判工作质量。对于中国的顶级赛事而言,对于集中了全国所有优秀裁判员执法的比赛而言,此误判率和每场平均误判数略高。
量化指标决定裁判员的工作质量,量化指标决定裁判员的执裁水准。
12场比赛中,男女篮较多、较重误判的场次相加有5场,是12场比赛的37.5%,是12场比赛中8场高竞争度比赛的62.5%。且高误判率的场次全在高竞争度的比赛里。其中3场误判率达10%以上(表3)。比赛的竞争度高,裁判的误判率也高。研究发现,高竞争度的比赛是双方真打真拼的比赛,是当时该轮次中决定双方排名甚至关系到所有队排名的比赛。是联赛的关键场次。比赛高强的利害关系导致裁判员较多、较重的误判。CBA、WCBA裁判较多、较重的误判相对集中在关键场次中,说明目前中国的篮球裁判员执裁关键比赛、执裁高难度比赛的能力不够。
男女各有1场无误判的比赛。2场无误判比赛的分差分别是男38分,女34分。负队都是因队中2~3名主力(国家队)队员伤病不能出场,导致球队实力骤减,无法竞争而失败。因比赛无竞争度,所以才无误判。
依据规则真实的判罚双方合法与否的动作与非法的动作后果,才是正确的判罚。裁判员不能或没有真实的判罚则造成误判。误判对双方造成正反不同的后果,不同的误判造成的正反后果也不同。
误判于比赛不利。误判在不同的比赛中对比赛造成的不利程度不同。不同竞争度的比赛对误判有不同的包容度,不同的包容度构成误判不同的不利程度。竞争度越高时,误判构成的不利程度越大,反之则越小。关键时刻的误判能直接影响比赛的结果。误判虽不是决定比赛胜负的唯一因素,但确与比赛的结果有相应的联系规律。 以总情况表中鸣哨的场次平均总次数为基准数,计算出当误判数不超过3时,误判率则比总情况表中的误判总比率降低1%。因此,作为最高裁判等级的裁判员,在中国篮球顶级赛事的比赛中,应达到每场比赛裁判员的误判总次数不超过3次,平均每人1次。我国的国际级裁判如能达到此标准,CBA、WCBA的裁判工作质量将会有质的飞跃,中国的篮球裁判水平才能真正提高并与世界水平接轨。中国篮协也应以裁判员临场的正误判率衡量与评定裁判员水平的优劣及裁判工作的质量等级。
4 结论
1)CBA、WCBA裁判员临场判罚的正误判率代表着我国篮球裁判的整体水平,研究表明,我国篮球裁判执裁国内顶级比赛的整体水平低于比赛的竞技水平。
2)CBA、WCBA裁判员临场判罚的较高误判率说明目前CBA、WCBA裁判员的执裁能力较差,大部分裁判员的水平差距在于执裁高竞争度、高难度比赛的能力不够。
3)裁判员的每一次误判均会给竞技的双方带来诸多正反不同的后果,造成双方得利与失利的多少,误判的比率越高,客观上给予比赛结果的影响则越大。减少误判次数、降低误判率是提高裁判水准的必然。单场比赛裁判员的误判率达到5%以下,是目前CBA、WCBA裁判员执裁水准的较佳期待值,是提高CBA、WCBA竞赛质量的基础保证。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 CBA、WCBA;篮球裁判
中图分类号: G8005 文章编号:1009-783X(2007)01-0094-03 文献标识码: A
任何一项体育竞赛离不开裁判工作。篮球裁判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篮球竞赛水平和篮球运动水平的高低。“裁判员队伍素质和能力体现着一个国家篮球运动的发展。有了高水平的裁判也就能有高水平的联赛,虽不能必然,但有必然的联系。”[1]CBA、WCBA篮球联赛代表中国篮球的最高水平,但CBA、WCBA的裁判工作在前两个赛季却屡屡出现问题,某些场次甚至出现比较重大的失误。中国的篮球裁判水平已经影响了中国篮球水平的发展。为进一步探索篮球裁判员临场判罚的科研途径,研究篮球裁判员执裁水准的科学性评定,对CBA、WCBA部分比赛场次裁判员判罚情况进行跟踪统计,通过裁判员临场判罚的细节、过程与后果,寻找裁判员临场判罚与比赛关系的规律,为今后篮球裁判员临场判罚的优劣评定及不同等级的规格标准从理论上做一探讨性的研究。
1 研究对象
2003—2004赛季CBA、WCBA 联赛25人次国际级裁判员;11人次国家A 级、国家级裁判员。国际级中1名金哨奖、4名银哨奖获得者。
2 研究方法
2.1 CBA、WCBA联赛裁判员培训班的所有文件与规定,CBA错漏判分析录像,相关文献资料及研究成果,国际篮联最新规则与规则解释,国际篮联最新裁判教学指导光盘,中国篮协对CBA、WCBA联赛的统一规定及最新的理论,指导并用以研究。
2.2 对临场裁判员的每一次鸣哨,包括2或3人重哨进行统计,记录鸣哨的正判次数、错反判次数、漏判次数,然后对统计的数据做归纳处理并进行分析研究。
3 研究结果
对2003—2004CBA、WCBA男女篮球联赛的12场比赛进行统计研究。男篮8场:7场为常规赛,1场为季后1/4赛;女篮4场:3场为常规赛,1场为1/2半决赛。不同轮次、不同阶段、不同水平、不同分差、不同对抗等级与不同竞争程度的比赛场次;不同水平、不同能力、不同资历、不同经验的裁判员。比赛场次与裁判员的调研符合随机选样的原则。比赛均为相同的3人制裁判法,保证研究内容的一致性与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用统计的正判(正确判罚)次数、错判(错误判罚)次数、反判(相反的、颠倒了的判罚:如防守阻挡判成进攻撞人)次数,得出正判率、错反率。记录裁判员的漏判(漏掉的、没有鸣哨判罚的)次数。漏判次数不单列漏判率。漏判次数与错反判次数之和为误判次数。得出误判率。共管区内2裁判对同一情况出现误判(重哨或双漏)时,记2次误判。表中的误判次数则多于误判内容(如漏、错、反犯规X次)的次数,在误判次数后有注明。但计算比率时按三人所有(包括重哨) 次数计算。
误判的界定是依据规则、依据裁判员的判罚尺度和队员动作的后果,并达到共识。不够程度与保持比赛流畅、造假做秀者不在其列。
上述各项指标汇总整理出所有研究场次的总情况表。
总情况表中的数据显示CBA、WCBA裁判员总体判罚的情况。男篮、女篮与男女篮综合的误判平均总次数均在4次以上,误判的总比率也超过5%。这两项数据表明CBA、WCBA裁判员的整体判罚水平,以正误判率做衡量,限定在中上等之间。数据以量化形式客观反映出2003—2004赛季CBA、WCBA联赛的裁判工作质量。对于中国的顶级赛事而言,对于集中了全国所有优秀裁判员执法的比赛而言,此误判率和每场平均误判数略高。
量化指标决定裁判员的工作质量,量化指标决定裁判员的执裁水准。
12场比赛中,男女篮较多、较重误判的场次相加有5场,是12场比赛的37.5%,是12场比赛中8场高竞争度比赛的62.5%。且高误判率的场次全在高竞争度的比赛里。其中3场误判率达10%以上(表3)。比赛的竞争度高,裁判的误判率也高。研究发现,高竞争度的比赛是双方真打真拼的比赛,是当时该轮次中决定双方排名甚至关系到所有队排名的比赛。是联赛的关键场次。比赛高强的利害关系导致裁判员较多、较重的误判。CBA、WCBA裁判较多、较重的误判相对集中在关键场次中,说明目前中国的篮球裁判员执裁关键比赛、执裁高难度比赛的能力不够。
男女各有1场无误判的比赛。2场无误判比赛的分差分别是男38分,女34分。负队都是因队中2~3名主力(国家队)队员伤病不能出场,导致球队实力骤减,无法竞争而失败。因比赛无竞争度,所以才无误判。
依据规则真实的判罚双方合法与否的动作与非法的动作后果,才是正确的判罚。裁判员不能或没有真实的判罚则造成误判。误判对双方造成正反不同的后果,不同的误判造成的正反后果也不同。
误判于比赛不利。误判在不同的比赛中对比赛造成的不利程度不同。不同竞争度的比赛对误判有不同的包容度,不同的包容度构成误判不同的不利程度。竞争度越高时,误判构成的不利程度越大,反之则越小。关键时刻的误判能直接影响比赛的结果。误判虽不是决定比赛胜负的唯一因素,但确与比赛的结果有相应的联系规律。 以总情况表中鸣哨的场次平均总次数为基准数,计算出当误判数不超过3时,误判率则比总情况表中的误判总比率降低1%。因此,作为最高裁判等级的裁判员,在中国篮球顶级赛事的比赛中,应达到每场比赛裁判员的误判总次数不超过3次,平均每人1次。我国的国际级裁判如能达到此标准,CBA、WCBA的裁判工作质量将会有质的飞跃,中国的篮球裁判水平才能真正提高并与世界水平接轨。中国篮协也应以裁判员临场的正误判率衡量与评定裁判员水平的优劣及裁判工作的质量等级。
4 结论
1)CBA、WCBA裁判员临场判罚的正误判率代表着我国篮球裁判的整体水平,研究表明,我国篮球裁判执裁国内顶级比赛的整体水平低于比赛的竞技水平。
2)CBA、WCBA裁判员临场判罚的较高误判率说明目前CBA、WCBA裁判员的执裁能力较差,大部分裁判员的水平差距在于执裁高竞争度、高难度比赛的能力不够。
3)裁判员的每一次误判均会给竞技的双方带来诸多正反不同的后果,造成双方得利与失利的多少,误判的比率越高,客观上给予比赛结果的影响则越大。减少误判次数、降低误判率是提高裁判水准的必然。单场比赛裁判员的误判率达到5%以下,是目前CBA、WCBA裁判员执裁水准的较佳期待值,是提高CBA、WCBA竞赛质量的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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