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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农资打假入手,严格农资监管,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是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核心。介绍辽宁农资打假实施效果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强化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农资打假的工作方向。
关键词: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7)08-0068-03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从农产品源头加强质量监管成为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农药化肥的过度施用和难以控制是危害农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为此,辽宁省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保障农资产品质量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从农资打假入手,严格农资监管,严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 辽宁农资打假实施效果
2016年,辽宁省共立案侦办涉假农资案件106起,破案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7人,打掉犯罪团伙17个,捣毁窝点12个,涉案价值5 30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犯罪的嚣张气焰。查办农资案件1 382件,案值3 219.0万元,检查农资经营者22 445户次,整顿市场853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1户,受理申诉案件36件,挽回经济损失557.5万元,保证了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2 辽宁农资打假主要措施
2.1 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召开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由省农委主任与各市农委主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状,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任务作为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制定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在全年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以查处案件和公开案件为抓手,以农资监管信息化和农资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着力创新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农资产销旺季,相继开展农资打假春季和秋冬季专项行动。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机等农资管理部门也分别制定了各行业工作方案,开展各行业整治活动。
2.2 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一是组织省高法、省高检等10家辽宁省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省农委各有关部门,收视收听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省农资打假工作。二是与省工商局在3.15期间联合举办了“辽宁省农资打假暨红盾护农行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大规模优质农资展销和专家咨询活动,并对农资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三是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就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工作的分工、协作及下一步工作开展密切磋商,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四是建立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机制,使部门间协作不断规范化、模式化。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对查处案件达到移交标准的第一时间进行移交,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协调及技术支持作用。
2.3 加强农药经营条件审查
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工作的意见》,将农药经营条件审查作为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当中,制定了《辽宁省农药经营单位条件审查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经营单位建设标准,包括证照齐全、经营人员资质、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环境、制度建立及规范管理情况、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标准等,指导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规范、改善自身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各地政府、农业部门对农药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淘汰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单位近1 000家。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植保站共同考核,对各市随机抽查审查合格并颁发合格证书的农药店进行量化打分考核,2015年通过考核的农药经营单位有6 300余家,占全省农药经营单位总数的71%。从考核情况看,通过审查的农药店和未通过审查的农药店相比,店容整洁、制度健全、流向記录完整、销储区域清晰、人员素质好,管理痕迹明显。
2.4 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农技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教育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证索票,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通过《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和辽宁金农网等媒体,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抽检结果及时公告,震慑不法行为,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药。开展“12316”农资打假投诉举报,与广大农民和消费者形成良好互动,增强百姓参与农资监管工作积极性,提升农资管理部门服务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积极摸索,开展了“诚信单位”“放心示范单位”等多种评比活动。东港市开展农资经营单位5星评价标准,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合法经营,疏导行业发展,让农民真正用上放心农资。
2.5 坚持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常态化
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2016年,省本级共抽查种子产品246份,农药产品402个;抽查标签
4 000个;抽检有机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及其他肥料产品106批次;抽检树种苗6万株;检查农机商品30 089台件。注重检测结果的利用,依据检测结果追根溯源,实施检打联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把问题产品和地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时动态跟踪,强化农资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 2.6 提高农资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设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支持投入品监管、质量追溯、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多个系统,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增设视频会议、语音通话等功能。平台实现了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备案管理、远程监控、二维码信息查询、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大数据统计等功能,并在沈阳、辽阳、朝阳等市的12个县开展了试点,着力提高农资监管效率和能力。
2.7 發挥示范单位带头作用
加强示范带动,宣传典型经验。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基层农资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农资管理各项制度,加大农资监管执法的力度。全年创建安全县5个、示范县5个。安全县和示范县县域内全部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实行农资经营条件审查制、农资经营备案制、高度农药定点经营制。开展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和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发挥安全县和示范县带头作用,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农资打假工作突出地区学习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3 辽宁农资打假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农资市场秩序有待加强
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资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
3.2 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现象依然存在
在农产品抽检过程中,不合格农产品主要超标项目依然是克百威等禁限用农药。但在执法调查中发现,农户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并未使用这类农药,这说明在普通农药中添加违禁成分的情况依然存在。
3.3 农资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农资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依据不充分,处罚措施不具体情况依然存在。农资产品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已出台近20 a,许多条款明显滞后,不适应当前市场监管的要求,而新的条例迟迟没有出台。《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仅为部门规章,对整个行业管理指导不足。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对农资打假执法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导致对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
3.4 农民识假辨假能力不足、维权意识较差
农民对假劣农资产品辨别能力不足,相关知识欠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他们往往只注重产品价钱而忽视其是否出自正规的购货渠道,从无证商贩手中购买“三无”产品或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而留下安全隐患,导致遭受损失和出现问题后很难找到销售方。
3.5 农资产品检测时效性差、水平较低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违法手段日趋高明,农资产品检测水平越来越无法满足要求,致使一些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现有的农药检测机构设备老化、专业人员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导致执法过程中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大大影响执法进程。而且,在实际执法中遇到农药残留、违法添加等问题时,因缺少科学实验支持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始终处于落后状态。
4 辽宁农资打假工作发展对策
4.1 加强行业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隐性成分等行为。
4.2 强化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深入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条件审查,将审查工作纳入市县级政府考核范围。强化经营准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净化农药市场,着力使农药经营单位全部达标。
4.3 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监管
落实好高毒农药进货备案制、实名购买制、流向记录制、贮存专区制、销售专柜制等,合理布局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实现高毒农药在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溯。
4.4 全面推行农资备案制度
备案合格的产品允许上市销售,对合格产品实行条形码或二维码标识管理,运用信息查询、终端扫描等手段,实现农药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和质量可追溯。
4.5 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
鼓励实力强、信誉好、有资质的农资经营企业采用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将合格农资产品送到田头,使优质品牌农资得到广泛认可并应用。
4.6 推动《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工作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等部门,尽快出台《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 李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措施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6(9):316.
[2] 韩长赋.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J].今日农药,2011(6):14-15.
[3] 董卫中.发展农资连锁经营 维护农民切身利益[J].自然科学:文摘版,2017(6):00 147.
关键词: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7)08-0068-03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从农产品源头加强质量监管成为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农药化肥的过度施用和难以控制是危害农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为此,辽宁省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保障农资产品质量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从农资打假入手,严格农资监管,严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 辽宁农资打假实施效果
2016年,辽宁省共立案侦办涉假农资案件106起,破案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7人,打掉犯罪团伙17个,捣毁窝点12个,涉案价值5 30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犯罪的嚣张气焰。查办农资案件1 382件,案值3 219.0万元,检查农资经营者22 445户次,整顿市场853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1户,受理申诉案件36件,挽回经济损失557.5万元,保证了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2 辽宁农资打假主要措施
2.1 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召开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由省农委主任与各市农委主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状,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任务作为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制定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在全年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以查处案件和公开案件为抓手,以农资监管信息化和农资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着力创新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农资产销旺季,相继开展农资打假春季和秋冬季专项行动。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机等农资管理部门也分别制定了各行业工作方案,开展各行业整治活动。
2.2 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一是组织省高法、省高检等10家辽宁省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省农委各有关部门,收视收听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省农资打假工作。二是与省工商局在3.15期间联合举办了“辽宁省农资打假暨红盾护农行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大规模优质农资展销和专家咨询活动,并对农资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三是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就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工作的分工、协作及下一步工作开展密切磋商,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四是建立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机制,使部门间协作不断规范化、模式化。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对查处案件达到移交标准的第一时间进行移交,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协调及技术支持作用。
2.3 加强农药经营条件审查
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工作的意见》,将农药经营条件审查作为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当中,制定了《辽宁省农药经营单位条件审查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经营单位建设标准,包括证照齐全、经营人员资质、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环境、制度建立及规范管理情况、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标准等,指导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规范、改善自身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各地政府、农业部门对农药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淘汰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单位近1 000家。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植保站共同考核,对各市随机抽查审查合格并颁发合格证书的农药店进行量化打分考核,2015年通过考核的农药经营单位有6 300余家,占全省农药经营单位总数的71%。从考核情况看,通过审查的农药店和未通过审查的农药店相比,店容整洁、制度健全、流向記录完整、销储区域清晰、人员素质好,管理痕迹明显。
2.4 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农技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教育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证索票,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通过《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和辽宁金农网等媒体,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抽检结果及时公告,震慑不法行为,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药。开展“12316”农资打假投诉举报,与广大农民和消费者形成良好互动,增强百姓参与农资监管工作积极性,提升农资管理部门服务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积极摸索,开展了“诚信单位”“放心示范单位”等多种评比活动。东港市开展农资经营单位5星评价标准,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合法经营,疏导行业发展,让农民真正用上放心农资。
2.5 坚持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常态化
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2016年,省本级共抽查种子产品246份,农药产品402个;抽查标签
4 000个;抽检有机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及其他肥料产品106批次;抽检树种苗6万株;检查农机商品30 089台件。注重检测结果的利用,依据检测结果追根溯源,实施检打联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把问题产品和地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时动态跟踪,强化农资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 2.6 提高农资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设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支持投入品监管、质量追溯、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多个系统,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增设视频会议、语音通话等功能。平台实现了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备案管理、远程监控、二维码信息查询、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大数据统计等功能,并在沈阳、辽阳、朝阳等市的12个县开展了试点,着力提高农资监管效率和能力。
2.7 發挥示范单位带头作用
加强示范带动,宣传典型经验。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基层农资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农资管理各项制度,加大农资监管执法的力度。全年创建安全县5个、示范县5个。安全县和示范县县域内全部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实行农资经营条件审查制、农资经营备案制、高度农药定点经营制。开展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和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发挥安全县和示范县带头作用,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农资打假工作突出地区学习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3 辽宁农资打假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农资市场秩序有待加强
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资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
3.2 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现象依然存在
在农产品抽检过程中,不合格农产品主要超标项目依然是克百威等禁限用农药。但在执法调查中发现,农户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并未使用这类农药,这说明在普通农药中添加违禁成分的情况依然存在。
3.3 农资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农资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依据不充分,处罚措施不具体情况依然存在。农资产品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已出台近20 a,许多条款明显滞后,不适应当前市场监管的要求,而新的条例迟迟没有出台。《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仅为部门规章,对整个行业管理指导不足。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对农资打假执法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导致对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
3.4 农民识假辨假能力不足、维权意识较差
农民对假劣农资产品辨别能力不足,相关知识欠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他们往往只注重产品价钱而忽视其是否出自正规的购货渠道,从无证商贩手中购买“三无”产品或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而留下安全隐患,导致遭受损失和出现问题后很难找到销售方。
3.5 农资产品检测时效性差、水平较低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违法手段日趋高明,农资产品检测水平越来越无法满足要求,致使一些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现有的农药检测机构设备老化、专业人员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导致执法过程中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大大影响执法进程。而且,在实际执法中遇到农药残留、违法添加等问题时,因缺少科学实验支持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始终处于落后状态。
4 辽宁农资打假工作发展对策
4.1 加强行业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隐性成分等行为。
4.2 强化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深入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条件审查,将审查工作纳入市县级政府考核范围。强化经营准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净化农药市场,着力使农药经营单位全部达标。
4.3 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监管
落实好高毒农药进货备案制、实名购买制、流向记录制、贮存专区制、销售专柜制等,合理布局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实现高毒农药在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溯。
4.4 全面推行农资备案制度
备案合格的产品允许上市销售,对合格产品实行条形码或二维码标识管理,运用信息查询、终端扫描等手段,实现农药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和质量可追溯。
4.5 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
鼓励实力强、信誉好、有资质的农资经营企业采用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将合格农资产品送到田头,使优质品牌农资得到广泛认可并应用。
4.6 推动《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工作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等部门,尽快出台《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 李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措施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6(9):316.
[2] 韩长赋.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J].今日农药,2011(6):14-15.
[3] 董卫中.发展农资连锁经营 维护农民切身利益[J].自然科学:文摘版,2017(6):00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