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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将会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主线而深入推进,在基础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的今天,恰逢其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利川市教育局长张自高快人快语。张自高履历的起点是普通的民办教师,15年的教育工作经历和近15年的行政经历,形成了他对教育的认识与理解。他说,做教育局长,压力大、困难大。而压力最大、困难最大的地方集中在教育无法用法律的方式来调解矛盾,在当前基础教育由规模向质量转型时期,表现尤为突出。
以法治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和能力
张自高说:“依法治教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是实施起来,容易产生误解,以为只是消极服从。这是因为过去《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虽然在法制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法制本身是静态的,人们的法律意识没有觉醒,没有形成法律文化,不在实践上重点推进,依法治教难于落实。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体制的重要特征,也是教育发展到今天的内在需求。今天,‘依法治教’更多时候只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号,以法治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和能力仍是教育者和教育的决策者需要补上的一课。”
他说,过去,教育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很强,遇到发展中的瓶颈,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少从法律角度去考虑应该怎样解决,甚至时有违背法律的现象发生。这种粗放型的管理方式造成的消极后果是严重的,一方面问题的根源难以拔除,继发的可能性大;另一方面会对教育声誉及其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随着老百姓法律和权利意识的觉醒,每一个人都意识到教育和自己息息相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形势的变化倒逼依法治教的施行。
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国家把依法治国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则对依法治教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决定了教育规划和决策必须本着法治精神,从教育内部发展的角度,实现精细化管理,以更积极的心态推进依法治教。前不久,利川市教育局专门聘请了市委党校两位专家,结合利川实际,分别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恩施州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张自高认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养教育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提升办学理念和水平。
以法治方式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
以法治方式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是张自高的工作方式。
校园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焦点、学校的难点。张自高说,教育系统出了安全事故,往往都难以解决,而结果往往以牺牲教育的利益为代价。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重要的原
因就是缺乏权威的法律依据。
面对这种情况,利川市教育局一方面规范办学行为;另一方面,努力为依法办学,维护学校、师生的权益和教育的尊严提供条件。张自高提出要积极转化校园安全管理思路,引入法律的力量,以法治方式建设校园安全防护网。
为实现学校内部治理和对外事务法治化,今年3月,利川市大力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并为每所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是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等。张自高说,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初步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促进安全事务管理规范化。以前,对于学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何进行事故处理等问题学校十分茫然,也感到畏惧,学校应有的权利都不敢争取,导致学校安全管理及其应对处于紧张无序状态,任由社会和媒体批评。现在,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之后,学校在处理各类纠纷和意外伤害事故时,心里有了底气。
幼儿园与托管中心的管理权责不明,容易发生安全隐患,如果没有规范文件,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育管理缺失的责任重大。面对这一难题,利川市教育局深入研究相关法律精神,成立“利川市幼托管理办公室”,将留守儿童、少年托管机构纳入教育局审批和监管。出台《利川市留守儿童、少年托管机构设置标准》,搭建电子工作平台,和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电子工作平台对接。在市内,则建立了两个“群”:幼托干事工作群和幼儿园园长工作群,无分公办民办,有什么意见、建议和好的做法,在群内共享,工作要求、政策咨询和释疑解惑等也在这个平台完成,方便服务,严格管理,推进工作。
以法治思维推动教育改革深入
“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化进程,最终是为了打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新局面,”张自高说,“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更需要精细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教育改革的过程就是法治思维不断完善的过程。所谓法治思维,就是在改革过程中,落实法治原则,重视法治精神,体现时代发展趋势和各方价值利益诉求。”
早在2007年,利川市政府就专门建立了教育督导室,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兼任主任。在张自高的眼中,这样做一方面促进了扁平化管理,另一方面实现了管办评分离,有效防止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发生。教育局和督导室相互协调,变命令服从式管理为协商平衡式管理,对利川市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建设是一种利好。
为了推进督导制深入改革,张自高在职责范围之内积极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策划出台提供意见和建议。为真正落实《办法》,教育局按照一人负责五所学校的标准,详细制订利川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文件,保证辖区内164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挂牌督学,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教育健康、均衡发展。
张自高认为,法治思维不仅强调治理,还强调对各方利益诉求的反映和保护,这就需要进行价值观念的更新。他说,过去,我们强调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教育法制也主要强调组织管理,对于教育中的权利主体——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发展却较少考虑。为了体现他们的诉求,现行的办学机制必须加以改变,让所有参与教育的个体受到关注,得到更好、更公平的发展。
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法》的精神,利川市在全市14个乡镇进行深入调研,针对校舍严重不足、超大班普遍存在、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对利川市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进行统一科学规划,举全市之力大力增加教育投入,以每年投入至少1个亿的速度,用8年时间逐步完成布局调整。落实市直、乡直部门对口帮扶学校的实施方案,每年落实帮扶资金超过1000万元。积极开展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建设,制订《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考评细则》,每年评选表彰优秀校(园)长10名,优秀教师70名。
不仅政府主导的投入,利川市在民办教育上也积极寻求突破,引进清江外国语学校和思源实验学校投资兴办利川清江外国语学校和利川思源实验学校,通过教育新区规划解决城区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在学校制度建设方面,利川市通过有组织的新型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实现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激发学校发展的活力,不断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适应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站在改革的关口,张自高压力与自信俱在。他坚信,在改革的深水区,在依法治教的保障下,基础教育一定会迎来又一个春天。
(责任编辑 张华英)
以法治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和能力
张自高说:“依法治教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是实施起来,容易产生误解,以为只是消极服从。这是因为过去《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虽然在法制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法制本身是静态的,人们的法律意识没有觉醒,没有形成法律文化,不在实践上重点推进,依法治教难于落实。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体制的重要特征,也是教育发展到今天的内在需求。今天,‘依法治教’更多时候只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号,以法治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和能力仍是教育者和教育的决策者需要补上的一课。”
他说,过去,教育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很强,遇到发展中的瓶颈,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少从法律角度去考虑应该怎样解决,甚至时有违背法律的现象发生。这种粗放型的管理方式造成的消极后果是严重的,一方面问题的根源难以拔除,继发的可能性大;另一方面会对教育声誉及其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随着老百姓法律和权利意识的觉醒,每一个人都意识到教育和自己息息相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形势的变化倒逼依法治教的施行。
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国家把依法治国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则对依法治教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决定了教育规划和决策必须本着法治精神,从教育内部发展的角度,实现精细化管理,以更积极的心态推进依法治教。前不久,利川市教育局专门聘请了市委党校两位专家,结合利川实际,分别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恩施州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张自高认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养教育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提升办学理念和水平。
以法治方式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
以法治方式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是张自高的工作方式。
校园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焦点、学校的难点。张自高说,教育系统出了安全事故,往往都难以解决,而结果往往以牺牲教育的利益为代价。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重要的原
因就是缺乏权威的法律依据。
面对这种情况,利川市教育局一方面规范办学行为;另一方面,努力为依法办学,维护学校、师生的权益和教育的尊严提供条件。张自高提出要积极转化校园安全管理思路,引入法律的力量,以法治方式建设校园安全防护网。
为实现学校内部治理和对外事务法治化,今年3月,利川市大力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并为每所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是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等。张自高说,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初步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促进安全事务管理规范化。以前,对于学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何进行事故处理等问题学校十分茫然,也感到畏惧,学校应有的权利都不敢争取,导致学校安全管理及其应对处于紧张无序状态,任由社会和媒体批评。现在,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之后,学校在处理各类纠纷和意外伤害事故时,心里有了底气。
幼儿园与托管中心的管理权责不明,容易发生安全隐患,如果没有规范文件,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育管理缺失的责任重大。面对这一难题,利川市教育局深入研究相关法律精神,成立“利川市幼托管理办公室”,将留守儿童、少年托管机构纳入教育局审批和监管。出台《利川市留守儿童、少年托管机构设置标准》,搭建电子工作平台,和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电子工作平台对接。在市内,则建立了两个“群”:幼托干事工作群和幼儿园园长工作群,无分公办民办,有什么意见、建议和好的做法,在群内共享,工作要求、政策咨询和释疑解惑等也在这个平台完成,方便服务,严格管理,推进工作。
以法治思维推动教育改革深入
“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化进程,最终是为了打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新局面,”张自高说,“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更需要精细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教育改革的过程就是法治思维不断完善的过程。所谓法治思维,就是在改革过程中,落实法治原则,重视法治精神,体现时代发展趋势和各方价值利益诉求。”
早在2007年,利川市政府就专门建立了教育督导室,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兼任主任。在张自高的眼中,这样做一方面促进了扁平化管理,另一方面实现了管办评分离,有效防止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发生。教育局和督导室相互协调,变命令服从式管理为协商平衡式管理,对利川市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建设是一种利好。
为了推进督导制深入改革,张自高在职责范围之内积极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策划出台提供意见和建议。为真正落实《办法》,教育局按照一人负责五所学校的标准,详细制订利川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文件,保证辖区内164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挂牌督学,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教育健康、均衡发展。
张自高认为,法治思维不仅强调治理,还强调对各方利益诉求的反映和保护,这就需要进行价值观念的更新。他说,过去,我们强调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教育法制也主要强调组织管理,对于教育中的权利主体——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发展却较少考虑。为了体现他们的诉求,现行的办学机制必须加以改变,让所有参与教育的个体受到关注,得到更好、更公平的发展。
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法》的精神,利川市在全市14个乡镇进行深入调研,针对校舍严重不足、超大班普遍存在、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对利川市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进行统一科学规划,举全市之力大力增加教育投入,以每年投入至少1个亿的速度,用8年时间逐步完成布局调整。落实市直、乡直部门对口帮扶学校的实施方案,每年落实帮扶资金超过1000万元。积极开展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建设,制订《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考评细则》,每年评选表彰优秀校(园)长10名,优秀教师70名。
不仅政府主导的投入,利川市在民办教育上也积极寻求突破,引进清江外国语学校和思源实验学校投资兴办利川清江外国语学校和利川思源实验学校,通过教育新区规划解决城区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在学校制度建设方面,利川市通过有组织的新型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实现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激发学校发展的活力,不断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适应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站在改革的关口,张自高压力与自信俱在。他坚信,在改革的深水区,在依法治教的保障下,基础教育一定会迎来又一个春天。
(责任编辑 张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