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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1996年第2期刊登著名作家舒芜所写《“五四”时期的周作人》一文,责任编辑在处理此稿时曾作较多删节,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又未征询作者意见,以至出现了某些事实上的和文理上的错误,特别是删去了表示作者对周作人研究的态度的结尾,舒芜同志对此很有意见。本刊接到舒芜来信后,两位社领导曾登门拜访向舒芜同志诚恳致歉。现遵照舒芜同志意见,将他给本刊的来信全文发表。今后,我们将更加严肃地处理来稿,努力避免不应出现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