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监察权属性的定位与发展规律的提炼是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基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察权监督的基本属性和职权的显性特质渐进突显,积极回应时代变迁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构建中国特色国家监督体系,应坚持党领导监察权这一根本政治宗旨,同时坚持监察权是宪法制度安排下的法定职权,遵循监察权发展中对"人"监督为主、对"事"监督为辅的发展逻辑,通过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下"先行先试"监察法治实践逐步拓展监察权的外延,创新监察权的运行体制机制,实现监察权行权方式法治化、规范化,并在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变革中作出适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