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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让人震惊。同胞的死难、伤残、惊恐、无助撼动每个人的心灵,召唤每个人迅即加入抗震救灾的行列。国家及时的抗震救灾动员,赢得了灾区民众的心、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
赈灾:从突破陈规到回归常识
紧急的救灾时段逐渐过去了,回顾令全世界感叹的举国抗震救灾艰辛历程,我们发现,这次抗震救灾之所以从国家到社会都能够迅速、及时、全面、有效地动员起来,就是因为我们在大灾大难面前,有了三个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伟大突破:
其一,领导人率先突破体制对灾害的缓慢反应机制,身先士卒,及时赶赴灾区,有效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我们国家是一个单一制政体,每遇大灾大难,国家体制的运转启动,经常得经过从地方到中央的层层上报、审批,等待上级乃至中央高层的决断,才能采取救灾的应对措施。经历这样延宕的决策过程,灾害与救灾之间就有了难以弥合的时间差,救灾最急迫的时段常常因此而耽误。而这一次汶川地震刚刚发生,中央就决定指派政府首脑温家宝总理奔赴灾区,及时成立了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并由温家宝总理担任总指挥。这就使汶川抗震救灾的国家动员机制迅速启动起来,救灾急需的各种资源也迅速投向灾区,可怕的灾害与救灾之间没有明显的时间差。救灾的及时到位,既使汶川灾害的减灾提升到了国家高度,因此减灾程度有了重要保证;而且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对中国政府应对灾害行动迟缓的印象,树立起了中国政府的良好国际形象。
其二,灾害信息传播的方式从隐秘掩蔽突破为及时公开。在我们这个自然灾害频仍的国度,灾害发生之后,我们常常采取一种隐瞒或冲淡的方式。汶川这样的大灾大难,不能秘而不宣,但也得经过国家高层的慎重考虑,才能向公众发布。这样做的理由,就是断定如此这般最有利于社会稳定,以免公众陷入灾难恐慌。其实,有效地杜绝灾害影响范围的扩大,就是将灾难信息及时传递给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公众,所谓有备无患就是这个意思。汶川地震,没有造成灾区普遍的社会恐慌,就是因为我们突破了封闭灾难消息的传统定势,将地震信息及时传递给了灾区公众和全国人民,这不仅有利于灾区民众及时知情,也使全国了解到抗震救灾的重大、紧急。这无疑是此次灾难让中国人“吃一堑长一智”的悲壮收获。
其三,这次赈灾突破了国家包办一切的陈旧思路。一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受到国家的积极鼓励,国家领导人向志愿者、向非政府组织赈灾成员表达了崇高的敬意。这是以往匪夷所思的事情。大灾让国家与社会积极互动,围绕抗震救灾的目标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另一方面,国家主动及时地向国际社会求援,这不是向国际社会显示懦弱,而是显示了一个为民众尽责的政府担当责任的勇气。我们还记得以往大灾大难之际,中国政府咬紧牙关决不求助的国家行为。这次我们坦然接受国际社会的友好援助。国际社会的物质援助,减缓了中国应对如此大灾大难的物质压力;国际社会的救援与医疗援助,减低了灾区民众伤亡的数字;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社会对中国抗震救灾的善意理解,使我们赢得了充满友善的国际环境,有利于我们相对从容地谋划抗震救灾。
正是这三大突破,让我们在三个方面回归了现代常识。第一,我们回归了重视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常识。改革开放以前,我们习惯于以牺牲生命来彰显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这次胡锦涛总书记在灾区面对死难同胞的凝重表情,温家宝总理面对灾区孩子们的潸然泪下,国家为死难同胞创设国家哀悼日,体现出国家的人情味。第二,我们回归了一个自治的社会是有利于国家行动的常识。长期以来,国家对社会组织怀有深深的排斥感,认为社会各种组织仅仅是维护群体利益的小团体。但这次汶川赈灾,公民组织和志愿者行动不仅深深地打动了灾区人民的心,而且获得了政府的认可,从而让人看见了一个国家与社会积极互动的现代景象。第三,我们回归了友好的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具有善意的常识。由于我们过去受到发达国家的欺凌,因此对于国际社会对我们的态度极为不信任,与西方的对峙由近及远、其来有自。远的如近代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近的如某些国家对中国奥运的排斥。但这次汶川赈灾,发达国家也积极行动起来,以人类精神理解中国灾难,让中国人乐于融入国际社会,回归国家间友好相处的常识。
防灾:从灾害预测到灾难救治
汶川地震,首先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突破陈规、回归常识的意义。但我们的省思绝对不应止于感动,在严格的理性精神指引下反思这次灾难,是我们内心深处责任意识发出的沉重召唤。救灾必须走向防灾,预防灾害与减灾行动必须紧紧扣合起来。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仍的国家,因此,使全民树立灾害意识就显得非常必要。防灾,就此成为现代国家的系统工程,而不是灾害发生之后的救急事件。
千百年来,我们国家的普通民众似乎都受着乐观精神的鼓舞。这是自然灾害频仍而又缺乏抗灾能力的民族一种必然的精神结构。但我们民族并不是完全没有防灾的历史智慧,民众中长期流行的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的习惯,就是一种防灾的思维习性。天地人的相关性思维,使中国人历来对自然现象抱有高度的警觉。常规认知与异象观察,构成中国人认识结构的两个界面。只不过这种预防灾害的民间思维习性,常常遭遇到政治障碍:一种政治障碍是有人借助这种民间习性灌注自己的政治意图,以致这种民间智慧的可信度大为下降;另一种政治障碍是政治掌权者借助怪异现象为自己的统治制造根据,这也使人们观察自然现象的敏锐感知逐渐钝化。因此,在中国并没有形成一种民间信赖的预测防治灾害的信任传统。汶川地震,人们同样陷入了这样的认知怪圈:人们摄下了地震云,但只被视为庸人自扰;人们发现了蟾蜍大迁移,但也被解释为动物正常搬迁;北川人在地震前几个月不断感受地面摇晃,但也被宽慰地解释为正常的地壳运动。一切异常的现象都被解释为正常的事情,人们也就丧失了防灾减灾的应有警觉,以致于长此以往,人们便安于享受绝对安全的环境条件,像地震这样的大灾大难一旦发生,人们陷入惊惶失措的状态,也就在情理之中。
民众将灾难摈除在记忆之外,既是因为人们觉得灾难不在眼前,也是因为将灾难预测的任务放心地交给了国家。国家就此承担着为民众预报灾害的重大责任。我们中国有着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预防地震建制,从国家地震局到省市县地震局的专项责任就是监测、预报、研究地震。为此,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期将地震灾难降低到最低限度。尤其三十二年前的唐山地震,使国家高度重视地震灾难的危害。这次汶川地震,令人遗憾的是从国家地震局到地方地震局,几乎没有提供什么有价值的地震预防信息。这当然也不是地震局的官员所愿意见到的事情,但国家投入巨资建立的地震局机构,其功用究竟是什么,民众的质疑就此具有十足的理由。不得不狠心地告知地震局官员的是,地震局的功能绝对不止于辟除地震传言,如此国家没有必要设立规模庞大的地震局机构;地震局也不能仅仅以地震预报准确率的低下来开脱自己未能预报汶川地震的责任,如此这样公民的接受程度仍然不会太高。官方与民间在地震预报上面如何更为有效地合作,恐怕是突破国家机构独断自然灾害预报权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促使人们思考的问题还有领导姿态与灾难危害之间的关系。无疑,我们得公允地承认,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国的领导阶层大多是竭力而为的。但在一个以国家推动发展的状态中,领导阶层的作为大致处于一个常态管理的情形。领导人基本上是以地理的、权力的、权利的、发展的稳态情形作为公共管理的决策依据。不发生灾害,人们对之也习以为常、见惯不惊。但这种常态化的领导局面,显然不足以应对管理复杂需要的局面。因为一套国家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应付日常管理之需,还必须应对非常状态下的国家紧急状态需要。而后者,整个中国的国家管理体系及其领导人思维的应接能力显然是不够的。一个成熟的现代领导者,不论他在国家领导位置、还是在地方领导位置,居安思危,不只是观念意识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具备应对日常管理与非常管理两种需要局面的必需。将非常状态的管理需要视为日常运转的事务烂熟于心,是领导能力的一个考评指标。
面对汶川这样的大灾大难,赈灾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综合工程。直接用于拯救因地震被困在瓦砾中的灾民,就需要各种专业人员的投入,稍有不当,需要援助的灾民就会陷入危险的境地;同时,面对汶川赈灾,需要各种后援物质的及时供应,死难灾民的后事处理、重伤人员的及时救治、轻伤人员的有效自救、灾民的居住与饮食安置、吃喝拉撒等起码条件的提供、社会秩序的有效保障,也都一时成为汇集在一起需要解决的问题;再者,各种有助于及时回复正常生活秩序的手段必须想方设法供给:灾后防疫的问题、灾民心理疏导问题、救助者的心理辅导问题、救助队伍的有序退出问题以及学校复课的问题、灾后住房的重建问题、余震的预报与防治问题、社会秩序的保护问题,也就一下子摆上了台面。无疑,这次赈灾的相关动员已经创造了奇迹。但是,国家的综合动员能力还不能适应灾后的各种需要。可以说整个国家的紧急应急演练还处于空疏的状态,纸上谈兵的紧急应急筹划与综合动员的紧急应急实际还有悬殊的差距。
赈灾需要强大的经济支持。近三十年的经济发展,给予这次汶川赈灾以有力的经济支持:国家财政数百亿专项拨款及时到位、各地价值数百亿的捐款捐物迅速聚集,有效地缓解了灾区救灾与重建的资金和物资的紧张。因此,经济发展与灾难预防的关系成为人们考虑问题的节点。我们不得不再次反思此前经济发展呈现的单兵突进现象,反思经济发展对于相关问题造成的某种忽略。这次汶川地震造成的惨重损失以及救灾需要的大量资金与物质投入,使我们醒悟,作为常态的经济发展与作为异常的救灾重建之间,应当有一个更为深入、全面和理性的认识。
国家:从举国体制到制度流程
汶川赈灾在体制上和举措上都有重大突破。但从总体上讲,整个赈灾体系还是遵循旧有进路,那就是领袖垂范与举国体制。灾害甫一发生,中央政府总理就奔赴灾区查看,指挥救灾。但人们也看到,中央层面的动员因为国家领袖的直接参与,显然快过地方政府和地方驻军投入灾区救灾的速度。领袖的垂范为国家层面的赈灾提供了充分保障,也为整个国家即时进入紧急状态发出了信号,更为各级官员树立了崇高的道德榜样,这给灾区人民带去了政府的关怀、领袖的关心和救灾的资源。领袖垂范连带着国家发动,举国体制的运转为赈灾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供应链条。但不能不看到,领袖垂范使各级官员的感召能力处于滞后状态,各地民众对灾区各级官员的质疑不绝于耳就是明证。同时,领袖垂范推动的举国体制,虽然及时地动员了赈灾的各种资源,但资源的有效利用反而成为难题:堆积如山的救灾物资如何及时分发给灾民成了问题、天文数字的资金捐助如何有效使用引起了人们的疑问,如此等等,是领袖垂范与举国体制自身无法连带解决的问题。因此,不能不在大灾大难发生后,真正以理性的精神筹划科层制度、国家-地方运转程序,这样才足以避免类似情况出现的时候,体制力量总是被人格魅力所掩蔽。
中国作为一个自然灾害频仍的国度,依法防灾、减灾、救灾是不能不认同的大思路。但国家紧急状态法律的基本缺位,使得国家面临灾害的时候,总是处于法律动员不足、道德动员有余的状态,也总是出现科层发动不足、中央介入有余的情景。汶川赈灾唤醒我们,必须及时建立国家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在宪法层面,国家应当具有更为明确和合理的紧急状态法条,使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有基本法律的保障,以便行政力量可以及时整合社会力量、军事力量投入到赈灾过程;在专门的国家紧急状态法规制定上,必须迅速推进制定进程,而不能任由国家紧急状态专门法律建设处于事后补救及零散应对的状态,比如SARS发生后便出台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条例,而这次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便又仅仅推出地震灾害防治条例等等。国家应当有一部对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进行综合治理的国家紧急状态法。在各种与国家紧急状态有关的部门法规建设方面,也应当对相关法律进行补位——缺失的法律应当加紧制定,现行法律缺少相关匹配条文的要及时修改补充。发达国家防灾减灾的法治建设值得我们参照。
同时,在国家层面还必须调整体制安排和运转方式,在整个国家治理的过程中,让灾难记忆扎根国家治理进程。过去发生灾害总是在国家记忆的层面被抹掉,不是国家故意如此,而是人们不愿意长期直面过去的悲壮处境、伤痛事件。从来没有机构也没有专业人士致力提醒公众对历史上的大灾大难铭记在怀,并因此对大灾大难的救治经验加以普遍吸取。中国人总是乐意“报喜不报忧”的国民心态妨碍了我们在推动发展的时候形成预防不测的社会心理。仅就地震而言,三十多年前的唐山地震差不多被国人遗忘,今天的汶川地震如果不由国家设置唤醒人们灾害记忆的地震博物馆,也许人们在伤痛一阵后也就从记忆中清除。可见,一次大灾大难,需要我们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基本定位上,以便建构起社会记忆深处的灾难应对意识。
汶川的赈灾,还使我们看到了国家资源综合、理性配置的极端重要性。从政治资源的配置上讲,政党、政府、军队、市场、社会等等相关领域,应当有一个相对均衡的资源占有状态。在应对灾害的时候,政治因素应当降低到社会因素之下,而不应采取过强的政治姿态,也不能将相对均衡的政治资源配置给绝对占优的政治力量。从行政资源上讲,一个既推动发展又有效防灾减灾的资源配置模式,应当是现代的官僚科层制度。由于我们长期以来以对官僚作风的批判替代了对官僚科层制度的建构,因此,各级各类政府组织究竟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实在是一笔糊涂账。一旦遭遇大灾大难,行政资源的配置简直就陷入混乱状态——政出多门不说,究竟该听从谁的指挥也一时茫然不知。为此有必要将中央-地方政府关系加以清晰的规定,防止那种为我们熟知的任何事情都直达中央层面的举国体制成为常态体制。
这次汶川赈灾,国家武装力量的核心功能发挥得及时到位,赢得了公民对国家武装力量的敬重。但国家武装力量的调动机制、武装力量的危机救助机制与武装力量的自身力量分布成为人们理应关注的问题。在现代国家,武装力量具有多种功能。从日常功能上讲,武装力量中的常规力量,比如公安队伍和武装警察,担负着维持国家日常秩序的职责。不是对外御敌和国家发生重大危机事件,军队则不介入国家日常生活。但当国家发生像这次汶川地震一样的大事件时,公安、武警、军队则必须全力投入。这是国家供养武装力量的必须。但军队、武警与公安如何投入、谁来指挥、怎样调遣则是一个复杂的国家危机治理问题。这就需要国家紧急状态法律作出规定。同时,由于武警、公安主要是用于维持国家日常秩序建立起来的武装力量,因此它们还得在赈灾时期发挥维护日常秩序的职责,因此军队赈灾的功能更形重要。但我们在此不仅遭遇紧急状态下军队调遣的问题,而且也遭遇到军队军兵种完整设计的问题。我们为军队官兵赤手空拳前往汶川灾区救灾而深深感动,但我们也觉悟到军队建立专门救灾部队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因为救灾实在需要专业的技术配备才能有效发挥赈灾功能,赈灾确实不是满腔热情就能解决问题的事情。这也需要制度流程的精心设计,紧急时期才能发挥关键作用。
遭遇大灾大难,不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区域事务,而是国家层面的紧急状态。无疑,在民族-国家体系的时代,赈灾必须主要依靠国家力量。但国家力量在大灾大难发生的时候也有短缺的可能,因此国家救灾与国际援助的问题便不能不为人们思考。由于国家间关系历来有疏密之分、敌我之别,在一个国家遭遇到大灾大难的时候,受灾国家总是乐意向友好国家求助。但遭遇到像汶川地震这样的罕见大灾时,富有勇气地打破意识形态敌对气氛、突破国家敌友界限、吸纳一切有利赈灾的国际力量,就成为超越国家界限筹划国际赈灾的必然选择。我们国家这次救助汶川地震灾民,就显示出了处理国家救灾与国际援助关系的新气象。但同时,我们需要事后进一步筹划寻求国际援助的更为合理的方案——在国家遭遇灾害需要国际援助的时候,国家机密如何有效保护?国家利益怎样不受侵害?国家权威性怎么受到维护?当国家需要在拒绝外国进入的区域不得不引进国际救助时如何处置引入与拒绝的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国家在平时进行研究、设计,制定合情、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以免不得不及时引进国际援助时手忙脚乱、手足无措。
社会:从道德激情到组织动员
这次汶川赈灾,一个特别引人关注的现象是社会力量与国家力量积极互动,形成了一个志愿者组织与社会组织(新闻机构、医疗组织、企业家群体)积极投入赈灾的感人景象。中国社会力量以富有道德感、牺牲精神和忘我工作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毕竟中国“社会”还属于新生力量,还需要在赞赏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进行认真的检讨,方才能够期望它们在将来发挥更为巨大的作用。
让我们惊叹的是遭遇大灾大难的中华民族在灾害面前的空前凝聚、团结、友爱和互助,这是一个社会具有压不倒、摧不垮的精神脊梁的鲜明体现。同时,灾区民众自发行动的抗灾救灾,以及灾区民众表现出的面对灾难的惊人勇气和坚韧意志也使人感佩不已。汶川地震使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重新锻铸,使民族精神得到了升华。但我们不能不看到,经受这样的大灾大难,其他地区的民众对于灾难中的民众处境的认识还显得不足,人们大多敬重灾区民众的勇敢和互助,因为媒体充满着战胜死亡和拯救伤病的成功故事,而且对于勇敢地逃出灾区的事迹的描述甚为翔实。这绝对是正确的抉择。但灾难痛苦与精神升华的两重精神结构,是我们准确认知受灾民众精神处境与实际状况的两个视角。两者不能偏废。刘汉希望小学的几位老师带领几十位同学翻山越岭逃出灾区,实在让人认识到生命的奇迹、老师的伟大、学生的顽强、人类的能量。但我们也要了解几十位师生在翻山越岭遭遇黑云压顶的时候,他们内心充满了害怕、惊恐、担忧和茫然。并不能因为几十位师生的恐惧,我们就对他们求生的伟大行动产生一丝丝的轻蔑。相反,我们内心对他们的尊重增加了许多。我们人类总是在充满畏惧心理的同时充实自己坚强的信心。没有畏惧的坚强是虚假的坚强。汶川地震受灾师生给我们上了全面认识人性特征的极富教益的一课。这使我们对灾害处境不仅仅生发一种悲壮情怀,而且还携带着一种悲惨记忆。与此同时,地震就被我们理性地记忆为人类灾难而不是救灾凯歌,赈灾的道德激情也就净化为深沉的反思。
汶川抗震救灾召唤着中国人的公民精神。全国民众踊跃无比的捐款捐物,体现了“大爱无疆”、“民胞物与”的崇高精神。但少许的杂音也让我们沉潜反省中国公民责任的普遍有效建构问题,辽宁出现了一个女性辱骂灾区人民而被逮捕的个案、广东出现了网民对死难灾民表示轻忽的帖子,这些事例与全国民众积极赈灾慷慨捐助的主流相比,实在是极个别的事件。但就是这些极个别的事件,推动我们认真思考“何谓公民”这个问题的正解。一般我们总习惯于在公民与国家的角度来理解何谓公民这个问题,因此如何保护公民利益成为主导性的选择。公民也就在权利神圣的角度获得了基本内涵。但公民还有另一个理解视角,那就是作为同一个社会政治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具有相互关爱、互相协助、患难与共的公民精神规定性。后者甚至是界定一个人足不足够成为公民的先设性准则。可见,那些自认为自己仅仅是自由地发表了对灾区民众的看法、因此应当得到法律与社会保护的人士,已经超越了公民行动的道德底线,不能得到人们的些微认同。一个对他人生命价值缺乏关怀、对他们伤痛完全冷漠的人,不足以成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平等成员,对他们进行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乃是维护人类基本价值的必须。
这次汶川赈灾体现诸多的中国进步。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进步就是国家对于灾区民众的心理救助和干预。汶川赈灾的心理救助,使灾民心理、救助者心理、社会心理共同受到关注。这也是关注心理健康的另一个进步标志。因为不只是灾民心理救助是救灾的重要环节,救助者也需要心理干预。因为大灾大难中的救灾者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见过如此惨烈的场景,生命的脆弱、伤者的苦痛、救助行动的艰辛、体力的巨大支出与心理的空前挑战,也使救助者容易陷入心理危机,而一个受伤的社会,也是一个需要心理抚慰的对象。这次汶川赈灾启动了心理治疗,是一个重大进步。
汶川,你以自然悲剧书写了民族精神悲歌,你也永远因为这次书写,成为国人理性思考问题的强大动力!
赈灾:从突破陈规到回归常识
紧急的救灾时段逐渐过去了,回顾令全世界感叹的举国抗震救灾艰辛历程,我们发现,这次抗震救灾之所以从国家到社会都能够迅速、及时、全面、有效地动员起来,就是因为我们在大灾大难面前,有了三个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伟大突破:
其一,领导人率先突破体制对灾害的缓慢反应机制,身先士卒,及时赶赴灾区,有效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我们国家是一个单一制政体,每遇大灾大难,国家体制的运转启动,经常得经过从地方到中央的层层上报、审批,等待上级乃至中央高层的决断,才能采取救灾的应对措施。经历这样延宕的决策过程,灾害与救灾之间就有了难以弥合的时间差,救灾最急迫的时段常常因此而耽误。而这一次汶川地震刚刚发生,中央就决定指派政府首脑温家宝总理奔赴灾区,及时成立了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并由温家宝总理担任总指挥。这就使汶川抗震救灾的国家动员机制迅速启动起来,救灾急需的各种资源也迅速投向灾区,可怕的灾害与救灾之间没有明显的时间差。救灾的及时到位,既使汶川灾害的减灾提升到了国家高度,因此减灾程度有了重要保证;而且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对中国政府应对灾害行动迟缓的印象,树立起了中国政府的良好国际形象。
其二,灾害信息传播的方式从隐秘掩蔽突破为及时公开。在我们这个自然灾害频仍的国度,灾害发生之后,我们常常采取一种隐瞒或冲淡的方式。汶川这样的大灾大难,不能秘而不宣,但也得经过国家高层的慎重考虑,才能向公众发布。这样做的理由,就是断定如此这般最有利于社会稳定,以免公众陷入灾难恐慌。其实,有效地杜绝灾害影响范围的扩大,就是将灾难信息及时传递给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公众,所谓有备无患就是这个意思。汶川地震,没有造成灾区普遍的社会恐慌,就是因为我们突破了封闭灾难消息的传统定势,将地震信息及时传递给了灾区公众和全国人民,这不仅有利于灾区民众及时知情,也使全国了解到抗震救灾的重大、紧急。这无疑是此次灾难让中国人“吃一堑长一智”的悲壮收获。
其三,这次赈灾突破了国家包办一切的陈旧思路。一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受到国家的积极鼓励,国家领导人向志愿者、向非政府组织赈灾成员表达了崇高的敬意。这是以往匪夷所思的事情。大灾让国家与社会积极互动,围绕抗震救灾的目标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另一方面,国家主动及时地向国际社会求援,这不是向国际社会显示懦弱,而是显示了一个为民众尽责的政府担当责任的勇气。我们还记得以往大灾大难之际,中国政府咬紧牙关决不求助的国家行为。这次我们坦然接受国际社会的友好援助。国际社会的物质援助,减缓了中国应对如此大灾大难的物质压力;国际社会的救援与医疗援助,减低了灾区民众伤亡的数字;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社会对中国抗震救灾的善意理解,使我们赢得了充满友善的国际环境,有利于我们相对从容地谋划抗震救灾。
正是这三大突破,让我们在三个方面回归了现代常识。第一,我们回归了重视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常识。改革开放以前,我们习惯于以牺牲生命来彰显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这次胡锦涛总书记在灾区面对死难同胞的凝重表情,温家宝总理面对灾区孩子们的潸然泪下,国家为死难同胞创设国家哀悼日,体现出国家的人情味。第二,我们回归了一个自治的社会是有利于国家行动的常识。长期以来,国家对社会组织怀有深深的排斥感,认为社会各种组织仅仅是维护群体利益的小团体。但这次汶川赈灾,公民组织和志愿者行动不仅深深地打动了灾区人民的心,而且获得了政府的认可,从而让人看见了一个国家与社会积极互动的现代景象。第三,我们回归了友好的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具有善意的常识。由于我们过去受到发达国家的欺凌,因此对于国际社会对我们的态度极为不信任,与西方的对峙由近及远、其来有自。远的如近代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近的如某些国家对中国奥运的排斥。但这次汶川赈灾,发达国家也积极行动起来,以人类精神理解中国灾难,让中国人乐于融入国际社会,回归国家间友好相处的常识。
防灾:从灾害预测到灾难救治
汶川地震,首先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突破陈规、回归常识的意义。但我们的省思绝对不应止于感动,在严格的理性精神指引下反思这次灾难,是我们内心深处责任意识发出的沉重召唤。救灾必须走向防灾,预防灾害与减灾行动必须紧紧扣合起来。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仍的国家,因此,使全民树立灾害意识就显得非常必要。防灾,就此成为现代国家的系统工程,而不是灾害发生之后的救急事件。
千百年来,我们国家的普通民众似乎都受着乐观精神的鼓舞。这是自然灾害频仍而又缺乏抗灾能力的民族一种必然的精神结构。但我们民族并不是完全没有防灾的历史智慧,民众中长期流行的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的习惯,就是一种防灾的思维习性。天地人的相关性思维,使中国人历来对自然现象抱有高度的警觉。常规认知与异象观察,构成中国人认识结构的两个界面。只不过这种预防灾害的民间思维习性,常常遭遇到政治障碍:一种政治障碍是有人借助这种民间习性灌注自己的政治意图,以致这种民间智慧的可信度大为下降;另一种政治障碍是政治掌权者借助怪异现象为自己的统治制造根据,这也使人们观察自然现象的敏锐感知逐渐钝化。因此,在中国并没有形成一种民间信赖的预测防治灾害的信任传统。汶川地震,人们同样陷入了这样的认知怪圈:人们摄下了地震云,但只被视为庸人自扰;人们发现了蟾蜍大迁移,但也被解释为动物正常搬迁;北川人在地震前几个月不断感受地面摇晃,但也被宽慰地解释为正常的地壳运动。一切异常的现象都被解释为正常的事情,人们也就丧失了防灾减灾的应有警觉,以致于长此以往,人们便安于享受绝对安全的环境条件,像地震这样的大灾大难一旦发生,人们陷入惊惶失措的状态,也就在情理之中。
民众将灾难摈除在记忆之外,既是因为人们觉得灾难不在眼前,也是因为将灾难预测的任务放心地交给了国家。国家就此承担着为民众预报灾害的重大责任。我们中国有着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预防地震建制,从国家地震局到省市县地震局的专项责任就是监测、预报、研究地震。为此,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期将地震灾难降低到最低限度。尤其三十二年前的唐山地震,使国家高度重视地震灾难的危害。这次汶川地震,令人遗憾的是从国家地震局到地方地震局,几乎没有提供什么有价值的地震预防信息。这当然也不是地震局的官员所愿意见到的事情,但国家投入巨资建立的地震局机构,其功用究竟是什么,民众的质疑就此具有十足的理由。不得不狠心地告知地震局官员的是,地震局的功能绝对不止于辟除地震传言,如此国家没有必要设立规模庞大的地震局机构;地震局也不能仅仅以地震预报准确率的低下来开脱自己未能预报汶川地震的责任,如此这样公民的接受程度仍然不会太高。官方与民间在地震预报上面如何更为有效地合作,恐怕是突破国家机构独断自然灾害预报权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促使人们思考的问题还有领导姿态与灾难危害之间的关系。无疑,我们得公允地承认,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国的领导阶层大多是竭力而为的。但在一个以国家推动发展的状态中,领导阶层的作为大致处于一个常态管理的情形。领导人基本上是以地理的、权力的、权利的、发展的稳态情形作为公共管理的决策依据。不发生灾害,人们对之也习以为常、见惯不惊。但这种常态化的领导局面,显然不足以应对管理复杂需要的局面。因为一套国家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应付日常管理之需,还必须应对非常状态下的国家紧急状态需要。而后者,整个中国的国家管理体系及其领导人思维的应接能力显然是不够的。一个成熟的现代领导者,不论他在国家领导位置、还是在地方领导位置,居安思危,不只是观念意识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具备应对日常管理与非常管理两种需要局面的必需。将非常状态的管理需要视为日常运转的事务烂熟于心,是领导能力的一个考评指标。
面对汶川这样的大灾大难,赈灾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综合工程。直接用于拯救因地震被困在瓦砾中的灾民,就需要各种专业人员的投入,稍有不当,需要援助的灾民就会陷入危险的境地;同时,面对汶川赈灾,需要各种后援物质的及时供应,死难灾民的后事处理、重伤人员的及时救治、轻伤人员的有效自救、灾民的居住与饮食安置、吃喝拉撒等起码条件的提供、社会秩序的有效保障,也都一时成为汇集在一起需要解决的问题;再者,各种有助于及时回复正常生活秩序的手段必须想方设法供给:灾后防疫的问题、灾民心理疏导问题、救助者的心理辅导问题、救助队伍的有序退出问题以及学校复课的问题、灾后住房的重建问题、余震的预报与防治问题、社会秩序的保护问题,也就一下子摆上了台面。无疑,这次赈灾的相关动员已经创造了奇迹。但是,国家的综合动员能力还不能适应灾后的各种需要。可以说整个国家的紧急应急演练还处于空疏的状态,纸上谈兵的紧急应急筹划与综合动员的紧急应急实际还有悬殊的差距。
赈灾需要强大的经济支持。近三十年的经济发展,给予这次汶川赈灾以有力的经济支持:国家财政数百亿专项拨款及时到位、各地价值数百亿的捐款捐物迅速聚集,有效地缓解了灾区救灾与重建的资金和物资的紧张。因此,经济发展与灾难预防的关系成为人们考虑问题的节点。我们不得不再次反思此前经济发展呈现的单兵突进现象,反思经济发展对于相关问题造成的某种忽略。这次汶川地震造成的惨重损失以及救灾需要的大量资金与物质投入,使我们醒悟,作为常态的经济发展与作为异常的救灾重建之间,应当有一个更为深入、全面和理性的认识。
国家:从举国体制到制度流程
汶川赈灾在体制上和举措上都有重大突破。但从总体上讲,整个赈灾体系还是遵循旧有进路,那就是领袖垂范与举国体制。灾害甫一发生,中央政府总理就奔赴灾区查看,指挥救灾。但人们也看到,中央层面的动员因为国家领袖的直接参与,显然快过地方政府和地方驻军投入灾区救灾的速度。领袖的垂范为国家层面的赈灾提供了充分保障,也为整个国家即时进入紧急状态发出了信号,更为各级官员树立了崇高的道德榜样,这给灾区人民带去了政府的关怀、领袖的关心和救灾的资源。领袖垂范连带着国家发动,举国体制的运转为赈灾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供应链条。但不能不看到,领袖垂范使各级官员的感召能力处于滞后状态,各地民众对灾区各级官员的质疑不绝于耳就是明证。同时,领袖垂范推动的举国体制,虽然及时地动员了赈灾的各种资源,但资源的有效利用反而成为难题:堆积如山的救灾物资如何及时分发给灾民成了问题、天文数字的资金捐助如何有效使用引起了人们的疑问,如此等等,是领袖垂范与举国体制自身无法连带解决的问题。因此,不能不在大灾大难发生后,真正以理性的精神筹划科层制度、国家-地方运转程序,这样才足以避免类似情况出现的时候,体制力量总是被人格魅力所掩蔽。
中国作为一个自然灾害频仍的国度,依法防灾、减灾、救灾是不能不认同的大思路。但国家紧急状态法律的基本缺位,使得国家面临灾害的时候,总是处于法律动员不足、道德动员有余的状态,也总是出现科层发动不足、中央介入有余的情景。汶川赈灾唤醒我们,必须及时建立国家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在宪法层面,国家应当具有更为明确和合理的紧急状态法条,使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有基本法律的保障,以便行政力量可以及时整合社会力量、军事力量投入到赈灾过程;在专门的国家紧急状态法规制定上,必须迅速推进制定进程,而不能任由国家紧急状态专门法律建设处于事后补救及零散应对的状态,比如SARS发生后便出台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条例,而这次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便又仅仅推出地震灾害防治条例等等。国家应当有一部对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进行综合治理的国家紧急状态法。在各种与国家紧急状态有关的部门法规建设方面,也应当对相关法律进行补位——缺失的法律应当加紧制定,现行法律缺少相关匹配条文的要及时修改补充。发达国家防灾减灾的法治建设值得我们参照。
同时,在国家层面还必须调整体制安排和运转方式,在整个国家治理的过程中,让灾难记忆扎根国家治理进程。过去发生灾害总是在国家记忆的层面被抹掉,不是国家故意如此,而是人们不愿意长期直面过去的悲壮处境、伤痛事件。从来没有机构也没有专业人士致力提醒公众对历史上的大灾大难铭记在怀,并因此对大灾大难的救治经验加以普遍吸取。中国人总是乐意“报喜不报忧”的国民心态妨碍了我们在推动发展的时候形成预防不测的社会心理。仅就地震而言,三十多年前的唐山地震差不多被国人遗忘,今天的汶川地震如果不由国家设置唤醒人们灾害记忆的地震博物馆,也许人们在伤痛一阵后也就从记忆中清除。可见,一次大灾大难,需要我们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基本定位上,以便建构起社会记忆深处的灾难应对意识。
汶川的赈灾,还使我们看到了国家资源综合、理性配置的极端重要性。从政治资源的配置上讲,政党、政府、军队、市场、社会等等相关领域,应当有一个相对均衡的资源占有状态。在应对灾害的时候,政治因素应当降低到社会因素之下,而不应采取过强的政治姿态,也不能将相对均衡的政治资源配置给绝对占优的政治力量。从行政资源上讲,一个既推动发展又有效防灾减灾的资源配置模式,应当是现代的官僚科层制度。由于我们长期以来以对官僚作风的批判替代了对官僚科层制度的建构,因此,各级各类政府组织究竟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实在是一笔糊涂账。一旦遭遇大灾大难,行政资源的配置简直就陷入混乱状态——政出多门不说,究竟该听从谁的指挥也一时茫然不知。为此有必要将中央-地方政府关系加以清晰的规定,防止那种为我们熟知的任何事情都直达中央层面的举国体制成为常态体制。
这次汶川赈灾,国家武装力量的核心功能发挥得及时到位,赢得了公民对国家武装力量的敬重。但国家武装力量的调动机制、武装力量的危机救助机制与武装力量的自身力量分布成为人们理应关注的问题。在现代国家,武装力量具有多种功能。从日常功能上讲,武装力量中的常规力量,比如公安队伍和武装警察,担负着维持国家日常秩序的职责。不是对外御敌和国家发生重大危机事件,军队则不介入国家日常生活。但当国家发生像这次汶川地震一样的大事件时,公安、武警、军队则必须全力投入。这是国家供养武装力量的必须。但军队、武警与公安如何投入、谁来指挥、怎样调遣则是一个复杂的国家危机治理问题。这就需要国家紧急状态法律作出规定。同时,由于武警、公安主要是用于维持国家日常秩序建立起来的武装力量,因此它们还得在赈灾时期发挥维护日常秩序的职责,因此军队赈灾的功能更形重要。但我们在此不仅遭遇紧急状态下军队调遣的问题,而且也遭遇到军队军兵种完整设计的问题。我们为军队官兵赤手空拳前往汶川灾区救灾而深深感动,但我们也觉悟到军队建立专门救灾部队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因为救灾实在需要专业的技术配备才能有效发挥赈灾功能,赈灾确实不是满腔热情就能解决问题的事情。这也需要制度流程的精心设计,紧急时期才能发挥关键作用。
遭遇大灾大难,不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区域事务,而是国家层面的紧急状态。无疑,在民族-国家体系的时代,赈灾必须主要依靠国家力量。但国家力量在大灾大难发生的时候也有短缺的可能,因此国家救灾与国际援助的问题便不能不为人们思考。由于国家间关系历来有疏密之分、敌我之别,在一个国家遭遇到大灾大难的时候,受灾国家总是乐意向友好国家求助。但遭遇到像汶川地震这样的罕见大灾时,富有勇气地打破意识形态敌对气氛、突破国家敌友界限、吸纳一切有利赈灾的国际力量,就成为超越国家界限筹划国际赈灾的必然选择。我们国家这次救助汶川地震灾民,就显示出了处理国家救灾与国际援助关系的新气象。但同时,我们需要事后进一步筹划寻求国际援助的更为合理的方案——在国家遭遇灾害需要国际援助的时候,国家机密如何有效保护?国家利益怎样不受侵害?国家权威性怎么受到维护?当国家需要在拒绝外国进入的区域不得不引进国际救助时如何处置引入与拒绝的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国家在平时进行研究、设计,制定合情、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以免不得不及时引进国际援助时手忙脚乱、手足无措。
社会:从道德激情到组织动员
这次汶川赈灾,一个特别引人关注的现象是社会力量与国家力量积极互动,形成了一个志愿者组织与社会组织(新闻机构、医疗组织、企业家群体)积极投入赈灾的感人景象。中国社会力量以富有道德感、牺牲精神和忘我工作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毕竟中国“社会”还属于新生力量,还需要在赞赏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进行认真的检讨,方才能够期望它们在将来发挥更为巨大的作用。
让我们惊叹的是遭遇大灾大难的中华民族在灾害面前的空前凝聚、团结、友爱和互助,这是一个社会具有压不倒、摧不垮的精神脊梁的鲜明体现。同时,灾区民众自发行动的抗灾救灾,以及灾区民众表现出的面对灾难的惊人勇气和坚韧意志也使人感佩不已。汶川地震使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重新锻铸,使民族精神得到了升华。但我们不能不看到,经受这样的大灾大难,其他地区的民众对于灾难中的民众处境的认识还显得不足,人们大多敬重灾区民众的勇敢和互助,因为媒体充满着战胜死亡和拯救伤病的成功故事,而且对于勇敢地逃出灾区的事迹的描述甚为翔实。这绝对是正确的抉择。但灾难痛苦与精神升华的两重精神结构,是我们准确认知受灾民众精神处境与实际状况的两个视角。两者不能偏废。刘汉希望小学的几位老师带领几十位同学翻山越岭逃出灾区,实在让人认识到生命的奇迹、老师的伟大、学生的顽强、人类的能量。但我们也要了解几十位师生在翻山越岭遭遇黑云压顶的时候,他们内心充满了害怕、惊恐、担忧和茫然。并不能因为几十位师生的恐惧,我们就对他们求生的伟大行动产生一丝丝的轻蔑。相反,我们内心对他们的尊重增加了许多。我们人类总是在充满畏惧心理的同时充实自己坚强的信心。没有畏惧的坚强是虚假的坚强。汶川地震受灾师生给我们上了全面认识人性特征的极富教益的一课。这使我们对灾害处境不仅仅生发一种悲壮情怀,而且还携带着一种悲惨记忆。与此同时,地震就被我们理性地记忆为人类灾难而不是救灾凯歌,赈灾的道德激情也就净化为深沉的反思。
汶川抗震救灾召唤着中国人的公民精神。全国民众踊跃无比的捐款捐物,体现了“大爱无疆”、“民胞物与”的崇高精神。但少许的杂音也让我们沉潜反省中国公民责任的普遍有效建构问题,辽宁出现了一个女性辱骂灾区人民而被逮捕的个案、广东出现了网民对死难灾民表示轻忽的帖子,这些事例与全国民众积极赈灾慷慨捐助的主流相比,实在是极个别的事件。但就是这些极个别的事件,推动我们认真思考“何谓公民”这个问题的正解。一般我们总习惯于在公民与国家的角度来理解何谓公民这个问题,因此如何保护公民利益成为主导性的选择。公民也就在权利神圣的角度获得了基本内涵。但公民还有另一个理解视角,那就是作为同一个社会政治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具有相互关爱、互相协助、患难与共的公民精神规定性。后者甚至是界定一个人足不足够成为公民的先设性准则。可见,那些自认为自己仅仅是自由地发表了对灾区民众的看法、因此应当得到法律与社会保护的人士,已经超越了公民行动的道德底线,不能得到人们的些微认同。一个对他人生命价值缺乏关怀、对他们伤痛完全冷漠的人,不足以成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平等成员,对他们进行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乃是维护人类基本价值的必须。
这次汶川赈灾体现诸多的中国进步。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进步就是国家对于灾区民众的心理救助和干预。汶川赈灾的心理救助,使灾民心理、救助者心理、社会心理共同受到关注。这也是关注心理健康的另一个进步标志。因为不只是灾民心理救助是救灾的重要环节,救助者也需要心理干预。因为大灾大难中的救灾者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见过如此惨烈的场景,生命的脆弱、伤者的苦痛、救助行动的艰辛、体力的巨大支出与心理的空前挑战,也使救助者容易陷入心理危机,而一个受伤的社会,也是一个需要心理抚慰的对象。这次汶川赈灾启动了心理治疗,是一个重大进步。
汶川,你以自然悲剧书写了民族精神悲歌,你也永远因为这次书写,成为国人理性思考问题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