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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外汇储备不断增长的大背景下,外汇监管模式也由原来的“宽进严出”转变为“严进宽出”。这样,一些外贸企业往往会钻外汇管理的空子,将一些资金通过支付佣金等非贸易方式转移境外.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甚至发生洗钱等违法行为。为此,加强对佣金等非贸易支出的管理刻不容缓。笔者建议:一是提高对以合法形式进行非法资金流动的防范意识,提高警觉,堵塞漏洞,尽力消除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二是外汇管理部门应从源头抓起.佣金比例应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登记额计算,大额佣金的支付应由外汇管理部门签注出口收汇核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