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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发〔2019〕139号各市(自治州)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妇女联合会,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工委: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现将《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