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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对犯罪本质、犯罪原因等的本体论追求 ,是犯罪客体化的产物。这种追求是社会犯罪文化观的一种知识层面的表述 ,并不是犯罪学科学化的基础。从刑罚实践的历史进程看 ,犯罪作为刑罚实践的一个环节 ,构成了刑罚实践的手段 ,而不是脱离刑罚实践并与刑罚实践相对峙的外在的自在事实。因此 ,犯罪体现了刑罚实践的结构性特征 ,也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结构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