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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会在书法家获奖作品创作体会上看到一些相同的表达——用了什么牌号的墨汁、什么地方产的宣纸、什么种类的毛笔,整个程序如何展开。毫无疑问,目的是十分明确的,所用的手法也是十分应和书法竞赛要求的,整个表现形式也是最接近时风的。这样的创作不是一时一幅,而是花了比较多的时间,反复地书写、调节,直到满意为止。没有什么人会把平日遣兴之作拿去参加竞赛,因为遣兴之作往往不合竞赛的要求。尽管遣兴之作是书法家书写最本真的表现,但是在书法竞赛中,不需要这种纯乎个人情调的作品,而需要符合—个群体认同的模式。
每一个人都有私人的遣兴方式,以此来正心、陶情、养性、修身。做为东方的闲情抒发形式,棋琴书画是从慢生活中产生、发展并各成系统。它们成为一种隐含文人雅士之情调的象征性符号,而遣兴就是阐释这种象征性的符号——兴致不期而来,不择笔墨,乘兴书之,以兴驭笔,兴尽而止。无兴也是可以书写的,因为有了指腕间的功夫,下笔成书并非难事。这样也使书法家无兴而书成为常事,当作一种任务完成。非遣兴之作反而多了。遣兴无一定之期,且难以预设,同时兴起兴尽都短暂之至,也就不能符合各种竞赛的客观要求。遣兴之作是留给自己看的,是个人情怀的一种表现,宜于个人回味,也宜于个人惊奇,往往有“如有神助”的惊喜,但是以此应书法竞赛只能是失败。竞赛作品以理性创作见长,大如一堵墙,纵横数千字,凭掌握熟练的技法,还有个人的耐性,足以完成一幅巨制,字多量足,密如蚁阵。通常会认识书法作品是精神产品——张物质的宣纸经过书法家的笔墨参与,精神就交融于这个空间了,使这张物质之纸有了新的生命、新的审美情调。这方面的体验是不能以幅式之大小来认定的。但是竞赛并不欢迎这样的作品。王羲之的《大道帖》、王献之的《鸭头丸帖》都很小,可以流传千古成为经典,但是不适应竞赛。由此可以认识到竞赛已是另一种表现系统——合目的性的、强化的、功利的,同时又是用意的。用力的,有一套相应的做作的手法的。遣兴之作可以说以上这些行为都没有,只有兴在,以兴遣之,如水出闸,作品乃成。李颀诗论张旭:“兴来洒素壁,挥毫如流星。”可见其兴之迅疾若奔轶绝尘不可遏也。鲁收诗论怀素:“有时兴酣发神机,抽毫点墨纵横挥。”这说明兴是“有时的”,非常态的,不可能时时在场的。面对书法竞赛,仅凭兴形成的作品是无法达到要求的,只有有意而为,甚至刻意造作,做出—件堂皇的作品。
不过,在比较遣兴之作和应赛之作时,我们会感受到应赛之作的气派,诸如场面之阔大,装饰之繁富。而遣兴之作会更有朴素书写的滋味。遣兴而作书是—个人内在动力自然流泄的表现,没有程式,没有准备,凭一时之兴而完成,甚至未完成,但兴已尽,就不再添加。在应赛创作中,书写完毕也就是精神活动的结束,但书法家仍然忙碌一阵,进一步装饰美化,增加一些非书写的手法进入,似乎不如此,一件作品总是处于未完成状态,结果一件作品就变得不简洁畅快,而是繁琐巧丽。遣兴就是以兴为之,戛然而止,也就提供了更多的空白,在阅读时提供了滋味。滋味是指书法作品中能够引发欣赏者品味的美感特质,由于书法家遣兴的自然、简洁,一些结合都在顷刻完成——兴致与功夫的结合,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信手与法度的结合,笔墨含兴,兴而不羁,也就贯穿始末。倘若无兴,整个过程就是一种常温过程,无激情的、无诗意的,做为任务来完成而已。六朝梁的钟嵘认为:“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书法作品不是用来进行法则、规矩说教的,更不是用来反映某一个竞赛标准的,而是认人感受作品的滋味,由此联想书法作品的流风余韵,光景常新,生生不已,使书法作品有无法穷尽的外延。由于兴起而书,心手皆全力赴之不能暇,那么作品中的滋味,有的是欣赏者可以直接感知的,有的则是欣赏者通过创造性的审美活动反复把玩、体验的,甚至经过不懈地挖掘而获得更多、的含蕴。而许多参赛作品让人看到了装饰之功,侈求其大,滋味却薄,如同宫廷的大羹玄酒,作派之至却薄了滋味——因为在有意扩张、装饰中,内韵反而不足了,也就空洞无滋味。把一件作品写到三四米长不是常态,而是非常态。非常态使人紧张,勉力为之有极限感,把书法家平素的情调、趣味、脾性都挤走了,寡采薄情,只是功夫在焉。宋人范开曾谈到苏东坡:“闲中书石,兴来写地,亦或微吟而不录,漫录而焚稿。以故多散逸。是亦未尝有作之之意,其于坡也,是以似之。”只有兴才有多重意味多重韵致,人在兴中,发引性灵,万象在旁,充分展示,墨气淋漓。清人李渔曾经以填词谈兴:“有兴即填,否则又置。如是者数四,未有不忽撞天机者。”真正的创作不可忽略此,那么一位书法家如何创作意识建立在心灵结构上呢?通常认为一个人掌握了熟练的运用技法本领就可以产生许多作品,但是兴起而书虽然不多,却要珍贵之至。触物兴怀,情来神会的人,他们的过人之处在于感知、想像、联想、体验都比其他人敏感,能够形成一个自信自足、自我调节的循环系统。不过也有不少人服从于竞赛的规定,忽略了个人之兴的重要,对于集体式的创作状态特别倾心,使之成为个人创作的动力,乐而不疲,并以此作为构成书法家精神生活消费方式,一次次地参与,即便厌倦、被动,也顺其惯性为之,使参赛成为个人精神生活的全部。
遣兴是不择时、物的。譬如王献之兴起可在白纱祴上书,杨凝式兴起可在粉壁上书。但是这些形式,都是竞赛场拒绝的。遣兴的随意是以遣为目的,寻找抒发的切口,抒毕即罢。而参与竞赛却会在纸墨上费许多心思。这些外部条件被高度重视了,甚至倚仗这些外部条件就有取胜一半的心理。这样,也就加速了书法作品美术化的倾向——纸张多色调,拼接多工序,印章多以点缀。参与之作都是有意为之产物,对物质材料十分讲究,形成一种强化的效果,强化了外在感知的重要——如果一个人以白纸黑字来参加竞赛,十有八九是没效果的。这种强化了的效果,暗示了一种原因——无论以什么方式创作,视觉效果已成了不可忽视的要素。色调是物理现象,但在展览中成了审美现象,作用人的心理,譬如更鲜明、更丰富、更有表现力。一个书法家运用色调,就存在于一定的色彩关系之中;而许多书法家不同的色调的表现,也就形成一个巨大的色彩关系网,互相影响、扩散,很风花、艳丽,或者夸饰、冲突,使观者于展厅里不堪其色之映现。而一个人遣兴之时,不会苛求物质条件,因为兴起不择物,不会滞留在某一点客观事物上。兴作为一种能量是主体的属性,它不可阻遏,只是在享受抒发时的乐趣,未必要得其鱼、得其筌,是超乎物相之外的。类似文人间的墨戏,在书写中快意,而不在乎一笔一画是否周全。 遣兴的过程简洁明快,是一次性的。结果如何,兴尽之后并不在意。那种不满意结果而反复书写的就不是遣兴之举,而是刻意求之了。刻意之作的增多与参与竞赛心理有关,形成一幅字反复书写,反复修正,最后打磨到合乎竞赛要求。这样的作品往往没有什么缺陷,甚至达到精美。可是多次修改之后,最后的成品却减少了新鲜、生涩之趣,很熟,如果加上装饰手法,甚至就很俗。可以想像,一位书法家反复磨练一幅字,感觉易于钝化、麻木,追其机械般的惯性,是无乐趣的。遣兴在特定时间下只有一次——由于某一种原因的诱导而起挥毫之兴,不在正常的意在笔先的轨辙上,可能环境是陌生的,纸笔是陌生的,甚至书写的诗文都是未知数,然而兴带动了一切,裹挟了一切,并不会停下,一挥而就。这样,整个过程就都是主动的、积极的,又是在陌生之下完成的,有一种涂抹了再说的率真。遣兴之作可以说是书法家的底稿,并无意兴后修正、完善,它显示了书法家此时的表达,往往书法家本人无法再重复一次。因此即兴之作是纯乎个体的、私有的,不沾染丝毫时风的,所含个人艺术信息也就最丰富和不明确。它和反复调节的作品相比就是不圆满不完整——也许只是一个片断,对空间也没有规划好,过于紧或过于松。但是作者不去改动,保持这种即兴之趣。应赛作品是面对社会,是应对竞赛要求的产物,应对本心的成分反而不多,它糅入了许多时风的因素,是期待能在广庭大众面前亮相的。遣兴之作则宜于个人收藏和回味一它是最贴近个人书写的本质的。
兴之所至就可以挥洒笔墨,这是一个敏感书法家的能力。此时自由驰骋,纵笔无碍,并不为外界所限。如果一位书法家关注自己的内心,忽略集体式的活动,也就使关注个人的内心活动上升为主要。并不是每一位善书者都可以成为个性的书法家的,即便是在竞赛上获奖,由于他太倾向外界的要求,那些公共性的规矩约束了他,也就对个性的成长有所抵销——作品很合潮流,获奖很多,离个人性未必就很近,甚至是相反,展览模式的出现就是一个人向外驰骛的表现。譬如兴会抒情,并不需要如此巨大的幅式。大幅式是展览的产物,而不是作用人的内心。对于个人来说,必须要有个人的审美意向、角度和方法,它不是直接与社会性的书法竞赛活动对接,因为书法家的主观审美意图不是竞赛式的。往往是热衷于竞赛,使自己的创作方向发生了改变,高度地集团化。相反,有人却持守一己的创作方向,少关注甚至不关注外在世界,只是体察、抒发自我,在众人为竞赛狂热时,静静守住个人的书写,追求个体书写之真。遣兴虽然不可能成为一种创作模式,但是个人可以感受遣兴,悟到一些妙处。清人宋大樽认为:“不伫兴而就,皆迹也。”他认为无兴而作,人工痕迹就明显了。兴之所以无模式、套路,也就有无限的可能性,其中就是精神的凌空蹈虚超越实在。宋人邵雍认为:“意去乍乘千里马,兴来初上九重天。观时更改三两字,醉后吟哦五七篇。”可见有莫测之妙。应赛则多喜忧,尤其忧思多,落选总是多于入选,数月期待终成空,不免郁郁不欢。那么再磨再砺,应赛不已,也就渐渐改变了书法艺术的闲情功能,削弱了书法家的文人本质,执着于技,毕竟无根之花叶,朝荣夕悴,小技只是取悦一时。清人吴淇认为:“君子生当其世,欲争之而不得,欲不争又不获己,不能直达其性,则虑不得不深,心不得不危,故人必与世相关也。”一位书法家生于竞争之世,也就不能免于竞争。如果以一种期待的视界注视书法家的创作,还是需要更珍视书法艺术的抒情功能,弱化它的竞赛功能,不蔽书法艺术之本来。这样,我们的审美实践才会更与其本质和谐、统一,淡化其比高下的竞赛带来的坚硬、突兀、对峙、攀比、炫耀等习气,还原其柔软,文雅、质朴、自然、雍容等元素,毕竟。我们的创作实践要超越,首先是审美认识上要获得提升。
每一个人都有私人的遣兴方式,以此来正心、陶情、养性、修身。做为东方的闲情抒发形式,棋琴书画是从慢生活中产生、发展并各成系统。它们成为一种隐含文人雅士之情调的象征性符号,而遣兴就是阐释这种象征性的符号——兴致不期而来,不择笔墨,乘兴书之,以兴驭笔,兴尽而止。无兴也是可以书写的,因为有了指腕间的功夫,下笔成书并非难事。这样也使书法家无兴而书成为常事,当作一种任务完成。非遣兴之作反而多了。遣兴无一定之期,且难以预设,同时兴起兴尽都短暂之至,也就不能符合各种竞赛的客观要求。遣兴之作是留给自己看的,是个人情怀的一种表现,宜于个人回味,也宜于个人惊奇,往往有“如有神助”的惊喜,但是以此应书法竞赛只能是失败。竞赛作品以理性创作见长,大如一堵墙,纵横数千字,凭掌握熟练的技法,还有个人的耐性,足以完成一幅巨制,字多量足,密如蚁阵。通常会认识书法作品是精神产品——张物质的宣纸经过书法家的笔墨参与,精神就交融于这个空间了,使这张物质之纸有了新的生命、新的审美情调。这方面的体验是不能以幅式之大小来认定的。但是竞赛并不欢迎这样的作品。王羲之的《大道帖》、王献之的《鸭头丸帖》都很小,可以流传千古成为经典,但是不适应竞赛。由此可以认识到竞赛已是另一种表现系统——合目的性的、强化的、功利的,同时又是用意的。用力的,有一套相应的做作的手法的。遣兴之作可以说以上这些行为都没有,只有兴在,以兴遣之,如水出闸,作品乃成。李颀诗论张旭:“兴来洒素壁,挥毫如流星。”可见其兴之迅疾若奔轶绝尘不可遏也。鲁收诗论怀素:“有时兴酣发神机,抽毫点墨纵横挥。”这说明兴是“有时的”,非常态的,不可能时时在场的。面对书法竞赛,仅凭兴形成的作品是无法达到要求的,只有有意而为,甚至刻意造作,做出—件堂皇的作品。
不过,在比较遣兴之作和应赛之作时,我们会感受到应赛之作的气派,诸如场面之阔大,装饰之繁富。而遣兴之作会更有朴素书写的滋味。遣兴而作书是—个人内在动力自然流泄的表现,没有程式,没有准备,凭一时之兴而完成,甚至未完成,但兴已尽,就不再添加。在应赛创作中,书写完毕也就是精神活动的结束,但书法家仍然忙碌一阵,进一步装饰美化,增加一些非书写的手法进入,似乎不如此,一件作品总是处于未完成状态,结果一件作品就变得不简洁畅快,而是繁琐巧丽。遣兴就是以兴为之,戛然而止,也就提供了更多的空白,在阅读时提供了滋味。滋味是指书法作品中能够引发欣赏者品味的美感特质,由于书法家遣兴的自然、简洁,一些结合都在顷刻完成——兴致与功夫的结合,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信手与法度的结合,笔墨含兴,兴而不羁,也就贯穿始末。倘若无兴,整个过程就是一种常温过程,无激情的、无诗意的,做为任务来完成而已。六朝梁的钟嵘认为:“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书法作品不是用来进行法则、规矩说教的,更不是用来反映某一个竞赛标准的,而是认人感受作品的滋味,由此联想书法作品的流风余韵,光景常新,生生不已,使书法作品有无法穷尽的外延。由于兴起而书,心手皆全力赴之不能暇,那么作品中的滋味,有的是欣赏者可以直接感知的,有的则是欣赏者通过创造性的审美活动反复把玩、体验的,甚至经过不懈地挖掘而获得更多、的含蕴。而许多参赛作品让人看到了装饰之功,侈求其大,滋味却薄,如同宫廷的大羹玄酒,作派之至却薄了滋味——因为在有意扩张、装饰中,内韵反而不足了,也就空洞无滋味。把一件作品写到三四米长不是常态,而是非常态。非常态使人紧张,勉力为之有极限感,把书法家平素的情调、趣味、脾性都挤走了,寡采薄情,只是功夫在焉。宋人范开曾谈到苏东坡:“闲中书石,兴来写地,亦或微吟而不录,漫录而焚稿。以故多散逸。是亦未尝有作之之意,其于坡也,是以似之。”只有兴才有多重意味多重韵致,人在兴中,发引性灵,万象在旁,充分展示,墨气淋漓。清人李渔曾经以填词谈兴:“有兴即填,否则又置。如是者数四,未有不忽撞天机者。”真正的创作不可忽略此,那么一位书法家如何创作意识建立在心灵结构上呢?通常认为一个人掌握了熟练的运用技法本领就可以产生许多作品,但是兴起而书虽然不多,却要珍贵之至。触物兴怀,情来神会的人,他们的过人之处在于感知、想像、联想、体验都比其他人敏感,能够形成一个自信自足、自我调节的循环系统。不过也有不少人服从于竞赛的规定,忽略了个人之兴的重要,对于集体式的创作状态特别倾心,使之成为个人创作的动力,乐而不疲,并以此作为构成书法家精神生活消费方式,一次次地参与,即便厌倦、被动,也顺其惯性为之,使参赛成为个人精神生活的全部。
遣兴是不择时、物的。譬如王献之兴起可在白纱祴上书,杨凝式兴起可在粉壁上书。但是这些形式,都是竞赛场拒绝的。遣兴的随意是以遣为目的,寻找抒发的切口,抒毕即罢。而参与竞赛却会在纸墨上费许多心思。这些外部条件被高度重视了,甚至倚仗这些外部条件就有取胜一半的心理。这样,也就加速了书法作品美术化的倾向——纸张多色调,拼接多工序,印章多以点缀。参与之作都是有意为之产物,对物质材料十分讲究,形成一种强化的效果,强化了外在感知的重要——如果一个人以白纸黑字来参加竞赛,十有八九是没效果的。这种强化了的效果,暗示了一种原因——无论以什么方式创作,视觉效果已成了不可忽视的要素。色调是物理现象,但在展览中成了审美现象,作用人的心理,譬如更鲜明、更丰富、更有表现力。一个书法家运用色调,就存在于一定的色彩关系之中;而许多书法家不同的色调的表现,也就形成一个巨大的色彩关系网,互相影响、扩散,很风花、艳丽,或者夸饰、冲突,使观者于展厅里不堪其色之映现。而一个人遣兴之时,不会苛求物质条件,因为兴起不择物,不会滞留在某一点客观事物上。兴作为一种能量是主体的属性,它不可阻遏,只是在享受抒发时的乐趣,未必要得其鱼、得其筌,是超乎物相之外的。类似文人间的墨戏,在书写中快意,而不在乎一笔一画是否周全。 遣兴的过程简洁明快,是一次性的。结果如何,兴尽之后并不在意。那种不满意结果而反复书写的就不是遣兴之举,而是刻意求之了。刻意之作的增多与参与竞赛心理有关,形成一幅字反复书写,反复修正,最后打磨到合乎竞赛要求。这样的作品往往没有什么缺陷,甚至达到精美。可是多次修改之后,最后的成品却减少了新鲜、生涩之趣,很熟,如果加上装饰手法,甚至就很俗。可以想像,一位书法家反复磨练一幅字,感觉易于钝化、麻木,追其机械般的惯性,是无乐趣的。遣兴在特定时间下只有一次——由于某一种原因的诱导而起挥毫之兴,不在正常的意在笔先的轨辙上,可能环境是陌生的,纸笔是陌生的,甚至书写的诗文都是未知数,然而兴带动了一切,裹挟了一切,并不会停下,一挥而就。这样,整个过程就都是主动的、积极的,又是在陌生之下完成的,有一种涂抹了再说的率真。遣兴之作可以说是书法家的底稿,并无意兴后修正、完善,它显示了书法家此时的表达,往往书法家本人无法再重复一次。因此即兴之作是纯乎个体的、私有的,不沾染丝毫时风的,所含个人艺术信息也就最丰富和不明确。它和反复调节的作品相比就是不圆满不完整——也许只是一个片断,对空间也没有规划好,过于紧或过于松。但是作者不去改动,保持这种即兴之趣。应赛作品是面对社会,是应对竞赛要求的产物,应对本心的成分反而不多,它糅入了许多时风的因素,是期待能在广庭大众面前亮相的。遣兴之作则宜于个人收藏和回味一它是最贴近个人书写的本质的。
兴之所至就可以挥洒笔墨,这是一个敏感书法家的能力。此时自由驰骋,纵笔无碍,并不为外界所限。如果一位书法家关注自己的内心,忽略集体式的活动,也就使关注个人的内心活动上升为主要。并不是每一位善书者都可以成为个性的书法家的,即便是在竞赛上获奖,由于他太倾向外界的要求,那些公共性的规矩约束了他,也就对个性的成长有所抵销——作品很合潮流,获奖很多,离个人性未必就很近,甚至是相反,展览模式的出现就是一个人向外驰骛的表现。譬如兴会抒情,并不需要如此巨大的幅式。大幅式是展览的产物,而不是作用人的内心。对于个人来说,必须要有个人的审美意向、角度和方法,它不是直接与社会性的书法竞赛活动对接,因为书法家的主观审美意图不是竞赛式的。往往是热衷于竞赛,使自己的创作方向发生了改变,高度地集团化。相反,有人却持守一己的创作方向,少关注甚至不关注外在世界,只是体察、抒发自我,在众人为竞赛狂热时,静静守住个人的书写,追求个体书写之真。遣兴虽然不可能成为一种创作模式,但是个人可以感受遣兴,悟到一些妙处。清人宋大樽认为:“不伫兴而就,皆迹也。”他认为无兴而作,人工痕迹就明显了。兴之所以无模式、套路,也就有无限的可能性,其中就是精神的凌空蹈虚超越实在。宋人邵雍认为:“意去乍乘千里马,兴来初上九重天。观时更改三两字,醉后吟哦五七篇。”可见有莫测之妙。应赛则多喜忧,尤其忧思多,落选总是多于入选,数月期待终成空,不免郁郁不欢。那么再磨再砺,应赛不已,也就渐渐改变了书法艺术的闲情功能,削弱了书法家的文人本质,执着于技,毕竟无根之花叶,朝荣夕悴,小技只是取悦一时。清人吴淇认为:“君子生当其世,欲争之而不得,欲不争又不获己,不能直达其性,则虑不得不深,心不得不危,故人必与世相关也。”一位书法家生于竞争之世,也就不能免于竞争。如果以一种期待的视界注视书法家的创作,还是需要更珍视书法艺术的抒情功能,弱化它的竞赛功能,不蔽书法艺术之本来。这样,我们的审美实践才会更与其本质和谐、统一,淡化其比高下的竞赛带来的坚硬、突兀、对峙、攀比、炫耀等习气,还原其柔软,文雅、质朴、自然、雍容等元素,毕竟。我们的创作实践要超越,首先是审美认识上要获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