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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县委违规操作安排30多位科级干部子女吃财政饭到县直事业单位上班,公权集体私用;安徽省某副省长把公共权力变成了家族权力,延伸到老婆、小舅子身上。夫人干政,任人唯亲唯近,把公共资源当成了唐僧肉,当成了自家的后花园——足以由微见著,窥视行政强权、职位特权所导致的权力泛化对党的威信、政府威信、社会道德、法律尊严、人民良心的伤害。它正在颠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而所谓宪法原则中的“民主管理”,基本处于休眠状态。
权力发展的“制度逻辑”
稳定与和谐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民族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而要实现稳定与和谐,进而实现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与公共权力泛化所导致的权力腐败现象做殊死的斗争。以公共精神主导公共权力的行使,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督,防止公共权力泛化是今后很长一个历史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中国王朝兴衰的历史教训表明,权力泛化所导致的权力腐败是王朝覆灭的一个最基本原因,国家权力的家族化、集团化乃至私化,最终将使普通老百姓对国家认同的理念发生颠覆,由不信任、冷漠到水火不相容,任何看似强大的政权就可能在一夜之间垮台,这就是权力发展的“制度逻辑”。任何在制度安排上没有严格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就必然导致权力的泛化和权力的腐败,都最终难逃灭亡的命运。
公共权力的使命是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最高利益,而权力的泛化所导致的权力腐败就是直接与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为敌,是社会不公正和公共不道德的根源。“治大国者先治吏”,是我国先贤圣哲对王朝兴衰的经验总结,吏治好坏是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基本标杆。
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中央反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由权力泛化所导致的公共权力腐败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泛化和使用的“无序化”,导致我们社会所提倡的基本法律法规、基本理念和价值、基本道德准则被弱化或边缘化,公民社会的大多数人不知道在“掌权者”的示范作用下,什么是善或恶、对或错,什么应该遵守或不应该遵守。于是各种“潜规则”流行,维系社会最基本的纽带“诚信”流失。
最可怕的是权力泛化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利用职务之便安排子女就业,到买官卖官、贪污受贿、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公车消费、乱批条子、乱建私房、官倒、利益交换、权黑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权学交易、递延权力、垄断权力等等,以至于一些人对腐败现象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腐败失去了免疫力,就预示着这个民族失去了凝聚力和竞争力。
不能让“制度在一把手面前软弱无力”
对于公共权力腐败的根源,从政界、学术界、新闻舆论界到普通老百姓,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基本共识是要从制度反腐败入手。不能让“制度在一把手面前软弱无力”、在行政强权和职位特权面前形同虚设的现象再继续下去了,应切实通过制度安排让老百姓对公共权力如何行使有“话语权”,建立有效的制度反腐机制。具体来说,要遏制权力泛化和权力腐败现象,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按照宪法原则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在党的领导下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真正实现“政务公开”,特别是在选人用人和公共财政方面,要实现民主公开和透明。要逐步实现县级及以下政府和人大代表的直选制和任期制,扩大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努力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和完善民主的公共生活领域。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把政府执行力的提高摆在政府改革的首位。好的政策必须通过政府执行力来完成,如果好的政策政府部门带头违犯,那么,政策本身就是一句空话。从权力泛化的种种表现来看,政策性腐败和执行过程腐败占了很大的比例,影响很坏。
三是要加强监督体制建设,特别是要强化惩处力度,形成对腐败的“零容忍”机制。我国近几年每年都查处职务犯罪20多万人,但真正严判和被开除的并不多,文明社会的通则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吞公共资源,不论数额大小一律要开除出公共岗位,因为这样的人已经在公理上不适宜在公共岗位工作。严格监督制度和严厉惩处制度,能有效地防止腐败的大面积发生。
腐败乃国之痛。要形成在制度上反腐败的机制,有效遏制权力泛化现象的蔓延,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制度建设工作。只要我们站在公共精神、民族大义和国家大局的立场,发挥制度反腐的“组合效应”,下决心把权力摊在阳光下,权力的泛化和腐败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才能实现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也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部主任、教授)
权力发展的“制度逻辑”
稳定与和谐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民族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而要实现稳定与和谐,进而实现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与公共权力泛化所导致的权力腐败现象做殊死的斗争。以公共精神主导公共权力的行使,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督,防止公共权力泛化是今后很长一个历史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中国王朝兴衰的历史教训表明,权力泛化所导致的权力腐败是王朝覆灭的一个最基本原因,国家权力的家族化、集团化乃至私化,最终将使普通老百姓对国家认同的理念发生颠覆,由不信任、冷漠到水火不相容,任何看似强大的政权就可能在一夜之间垮台,这就是权力发展的“制度逻辑”。任何在制度安排上没有严格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就必然导致权力的泛化和权力的腐败,都最终难逃灭亡的命运。
公共权力的使命是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最高利益,而权力的泛化所导致的权力腐败就是直接与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为敌,是社会不公正和公共不道德的根源。“治大国者先治吏”,是我国先贤圣哲对王朝兴衰的经验总结,吏治好坏是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基本标杆。
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中央反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由权力泛化所导致的公共权力腐败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泛化和使用的“无序化”,导致我们社会所提倡的基本法律法规、基本理念和价值、基本道德准则被弱化或边缘化,公民社会的大多数人不知道在“掌权者”的示范作用下,什么是善或恶、对或错,什么应该遵守或不应该遵守。于是各种“潜规则”流行,维系社会最基本的纽带“诚信”流失。
最可怕的是权力泛化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利用职务之便安排子女就业,到买官卖官、贪污受贿、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公车消费、乱批条子、乱建私房、官倒、利益交换、权黑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权学交易、递延权力、垄断权力等等,以至于一些人对腐败现象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腐败失去了免疫力,就预示着这个民族失去了凝聚力和竞争力。
不能让“制度在一把手面前软弱无力”
对于公共权力腐败的根源,从政界、学术界、新闻舆论界到普通老百姓,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基本共识是要从制度反腐败入手。不能让“制度在一把手面前软弱无力”、在行政强权和职位特权面前形同虚设的现象再继续下去了,应切实通过制度安排让老百姓对公共权力如何行使有“话语权”,建立有效的制度反腐机制。具体来说,要遏制权力泛化和权力腐败现象,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按照宪法原则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在党的领导下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真正实现“政务公开”,特别是在选人用人和公共财政方面,要实现民主公开和透明。要逐步实现县级及以下政府和人大代表的直选制和任期制,扩大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努力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和完善民主的公共生活领域。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把政府执行力的提高摆在政府改革的首位。好的政策必须通过政府执行力来完成,如果好的政策政府部门带头违犯,那么,政策本身就是一句空话。从权力泛化的种种表现来看,政策性腐败和执行过程腐败占了很大的比例,影响很坏。
三是要加强监督体制建设,特别是要强化惩处力度,形成对腐败的“零容忍”机制。我国近几年每年都查处职务犯罪20多万人,但真正严判和被开除的并不多,文明社会的通则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吞公共资源,不论数额大小一律要开除出公共岗位,因为这样的人已经在公理上不适宜在公共岗位工作。严格监督制度和严厉惩处制度,能有效地防止腐败的大面积发生。
腐败乃国之痛。要形成在制度上反腐败的机制,有效遏制权力泛化现象的蔓延,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制度建设工作。只要我们站在公共精神、民族大义和国家大局的立场,发挥制度反腐的“组合效应”,下决心把权力摊在阳光下,权力的泛化和腐败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才能实现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也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