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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社会转轨变形的深入发展,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过渡,社会变革的复杂多变性与人们的思想素质的局限性,将有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经济大潮的涌动和中西文化的交流碰撞,无疑给加快发展注入活力,带来机遇,但同时也使人们求利观念和“寻租”行为张扬。物质利益的趋动,加之教育监督上的滞后,致使一部分社会成员是非观念颠倒,价值观念模糊,甚至有少数人沉迷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时尚”难以自拔。从当前资金监管中反映出的问题看,主要表现和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经营部门管理失控,“灯下黑”现象严重
近年来,我们从媒体不断曝光的案例可以看到,查处的违法违纪人员中企业经营部门人员、经营部门主管占违法违纪人员一半以上。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在主要领导的眼皮底下,虽有耳闻,但监督管理软弱,形成了严重的“灯下黑”现象。其主要原因:一是这些经营部门人员,都是企业经营者身边的“红人”、“能人”,掌管着一方经济、业务大权,在经营上有一套,是骨干,怕对他们管严了会产生反感,影响经营活动,继而影响到全年利润指标的完成,虽然知道一些部门的作法不妥,也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小过无大碍。不愿管。二是企业经营部门业务骨干与企业领导接触多,关系密切,他们人际关系广,“手头”也灵活,有的还与企业领导称兄道弟,经常往来,对他们管严了,怕影响关系,拔萝卜带泥,连累自己。不敢管。三是一些企业领导工作路数不清,单位没有规章,制度不全。
二、对财务监管手段不严,“家长制”危害严重
从这两年在资金监管上发生的问题来看:有的单位盲目投资,资金流失,资不抵债;有的搞体外循环,违规放贷,鸡飞蛋打;有的欺上瞒下为个体私营企业担保,使企业陷入困境,自己也身陷囹圄;有的应收帐款长期得不到清欠,或被业务人员占用,大量资产变成死帐呆帐;有的私设“小金库”,违规违纪,私拿私分;有的财务上不规范,有多少钱不太清楚,多少货在外面没有一本帐;有的把职工住房公积金挪用为个人投资,血本无归;有的厂方返利不入帐,把大量国有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公司名下,为自己留后路。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主要领导滥用权力。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企业主要领导不能按照有关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而是喜欢个人说了算,一支笔就可以决定企业的巨额资金支出;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干部职工的进出升降;一趟“考察”就能使企业减少几十万的利润。二是企业资金运作不规范。一些公司企业在资金运作上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权力,又没有完善的运作程序和方式,规章制度很不健全,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对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有的虽然有一些制度,但从总体上看,这些监督制度不仅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而且存在着相对滞后和不配套的问题,原则性规范多,可操作性细则少;规范对象泛指多,对主要领导要求少。三是监管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强。企业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有的财务人员在企业资金运作方面,明知故犯,对违纪违规,听之任之;有的审计部门形同虚设,对主要领导的问题视而不见;有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往往对事不对人,体现在面上的象征意义多,有的针对性、实质性的事前监督少,只做事后诸葛亮。各监督职能部门还缺乏明确的协调配合规则,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有效地监督合力。
三、对法规制度执行不力,“挖墙角”问题严重
近年来,违规违纪案件呈上升趋势,有的不依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有的不顾中央和上级三令五申,违规开办自己的公司,把单位的客户和好的经营品种让给自家开的公司做,赢了是自己,亏了再给单位,甚至有的高价进低价出,损公肥私。主要原因:一些经营者不学法不懂法,甚至有的明知故犯,为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不惜违法违规经营;不顾中央和上级规定顶风违纪办违规“公司”,牟取私利,坑害国家和集体。加上管理的混乱,决策失误,使国有资产变成了唐僧肉,都想从中捞一块。即:决策失误少一块。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相当程度体现在财物管理的混乱,有的单位财务上不规范,有多少钱,多少帐不太清楚;物资管理混乱,多少东西在外面没有一本帐;“一支笔”胡乱签,报销、担保不讲法,看关系。国有资产流失不言而喻。一些经营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任人唯亲,拉帮结派,谋取私利,大肆进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恶意经营,把大量国有资产变成了“家产”,想吃就吃,想拿就拿,千方百计地吃里扒外“挖墙脚”,完全蜕变成一个极端利己主义者。
四、查处不及时到位,“老好人”思想严重
近几年来,一些单位问题长年得不到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检举不断,一些职能部门也去调查、审计、了解情况,结果年年审,年年查,就是没有结果,使问题越积越多。有的拖着不办;有的不愿真办;还有的发现问题自己了断。直到把小洞捅大,小错变成了大错,大错变成了犯罪,既损害了国家,又坑害了干部。这些单位的领导表面看上去是讲哥们义气,关心下属,但实际上是坑害朋友,养恶成患,做了一个落井下石的“好人”。
查处不力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企业单位领导干部不支持。经营部门的干部多是企业主官选中的人才,平时关系密切,怕查出问题给单位抹黑,影响评先、兑现和自己的政绩,私心在作怪;哥们义气在作怪。结果该下大力气查的问题,他不安排人去查,拖着不办;该让内行人去查的事,他安排外行人去查,看到要查出问题苗头了,他就把人抽走,中止调查,直至把问题拖“黄”。其次是职能部门原则性不强。有的职能部门看领导眼色行事,见风使舵,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不讲原则,一团和气,发生了问题,再来查处。把监督工作中的预防在先丢掉,只去事后查处,使一些党员干部变成了罪人,单位也蒙受了更大的损失。
加强经济监管,要着力抓好四个重点:一是要以资金为重点,继续抓好对重大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流向,基建工程财务管理,银行贷款担保等环节的监管。二是以资产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企业清产核资,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工作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以经营部门为重点,加大应收帐款和帐外收入的专项清理力度,把专项清理与查处案件,打击经济犯罪结合起来,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企业对经营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四是以落实廉政规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要针对企业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在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强化主管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责任,把对一把手的考核、任免、监督有效结合起来。为把这几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从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入手抓。首先,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经济监管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级要以宣传教育为基础,落实责任为载体,监督检查为手段,考核追究为保障,着力抓好“一把手”负总责,“领导抓、抓领导”的责任制落实。强化各级“正职统揽”意识,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都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经济监管工作负直接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次,要结合日常管理抓落实。从完善和落实制度入手,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管。要抓好责任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无论是企业的主管部门,还是企业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中,要注意分析经济监管工作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第二,从企业制度建设入手抓。加强经济监管,从根本上说,就是加强企业制度建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从过去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分析一下经济活动中哪些环节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我们的制度上有什么不足?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例如,对账外收入的管理与使用,对应收帐款、基建工程的财务管理等都应该建立切实管用的制度。在大额度资金的调用,提供贷款担保等方面,对企业经营者要有严格规定,同时对企业财务部门也应做出明确规定。其次,要狠抓制度落实。有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行为,防止腐败,但关键要落到实处。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企业党委、行政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要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只有严肃规章,才能规范运作,政令畅通,堵塞漏洞。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的不同,以及责任的大小采取不同的追究方式,对症下药,达到维护规章制度严肃性的目的。一是取消评先评优等奖励。对未按规定办事,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取消评先评优和奖金兑现的资格。二是责令检查。对明显违纪违规,给单位工作造成被动的责任人,要责令检查,限期改正。三是廉政诫免谈话。对群众反映大,有明显违纪违规的责任人,有关部门和领导要及时对其实施诫免谈话,亮“黄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四是组织处理。对违纪违规尚不够成纪律处分的,要作出调岗、免职、解聘等组织处理,决不能听之任之。五是党政纪处分。对违纪违规情节较重的责任人,要坚决予以党政纪处分,刹住不良之风,以儆效尤。第三,从严格审计监督入手抓。认真抓好对企业以至经营部门的审计是加强经济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几年,企业主管部门以及不少企业已经注意了这方面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有些企业各项费用该摊的不摊,该列支的不列支,造成了表面的数字“漂亮”;少数企业受个人利益的驱使,在经营上做假,存在着经营不实的现象;有的企业经营部门、分公司,长期管理混乱,以至出现严重的经济案件。因此,抓审计工作,必须从根本上端正指导思想,要从对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出发,认真扎实地做好工作。为此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企业经营者任期责任审计。坚持干部离任时必审;承包兑现时必审;企业有重大事项时必审;基建装璜后必审。对一些问题敏感的单位还可以聘请社会专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将企业的经营活动、资金运作纳入有效地监控之下。企业的审计部门要抓好内部审计,尤其要加大对下属经营部门、分公司等一些新组建经营实体的审计,每年要认认真真地搞一次,审计后要写出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开展,企业党委、行政要重视审计力量的配备。保证审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创造必要的条件。第四,从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入手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是惩治腐败,强化经济监管的有效手段。在查处案件工作中,要着眼于强化力度,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要认真实行办案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实行办案力量的整合,针对办案力量不足,影响案件查处的现状,在全系统建立查处大案要案的机动队伍,力争在查处大要案上取得突破。三是要加强案件的审理工作,继续实行案件提级审理,以解决查审不分,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从而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四是要把查处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与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强化管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素质的目的。
五、从开展效能监察入手抓
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是强化经济监管的有效手段,因此,要深入体制转换和生产经营的实际,研究企业面临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效能监察的工作项目。要把效能监察工作与完善企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狠抓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主动发现,揭露和解决问题,促进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要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教训,从体制、机制、法制上加以完善和提高,尤其要通过效能监察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是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二是实行财务审批,帐外收入统一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三是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坚持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制度,严格执行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四是结合组建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逐步推进会计委派工作。
一、对经营部门管理失控,“灯下黑”现象严重
近年来,我们从媒体不断曝光的案例可以看到,查处的违法违纪人员中企业经营部门人员、经营部门主管占违法违纪人员一半以上。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在主要领导的眼皮底下,虽有耳闻,但监督管理软弱,形成了严重的“灯下黑”现象。其主要原因:一是这些经营部门人员,都是企业经营者身边的“红人”、“能人”,掌管着一方经济、业务大权,在经营上有一套,是骨干,怕对他们管严了会产生反感,影响经营活动,继而影响到全年利润指标的完成,虽然知道一些部门的作法不妥,也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小过无大碍。不愿管。二是企业经营部门业务骨干与企业领导接触多,关系密切,他们人际关系广,“手头”也灵活,有的还与企业领导称兄道弟,经常往来,对他们管严了,怕影响关系,拔萝卜带泥,连累自己。不敢管。三是一些企业领导工作路数不清,单位没有规章,制度不全。
二、对财务监管手段不严,“家长制”危害严重
从这两年在资金监管上发生的问题来看:有的单位盲目投资,资金流失,资不抵债;有的搞体外循环,违规放贷,鸡飞蛋打;有的欺上瞒下为个体私营企业担保,使企业陷入困境,自己也身陷囹圄;有的应收帐款长期得不到清欠,或被业务人员占用,大量资产变成死帐呆帐;有的私设“小金库”,违规违纪,私拿私分;有的财务上不规范,有多少钱不太清楚,多少货在外面没有一本帐;有的把职工住房公积金挪用为个人投资,血本无归;有的厂方返利不入帐,把大量国有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公司名下,为自己留后路。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主要领导滥用权力。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企业主要领导不能按照有关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而是喜欢个人说了算,一支笔就可以决定企业的巨额资金支出;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干部职工的进出升降;一趟“考察”就能使企业减少几十万的利润。二是企业资金运作不规范。一些公司企业在资金运作上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权力,又没有完善的运作程序和方式,规章制度很不健全,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对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有的虽然有一些制度,但从总体上看,这些监督制度不仅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而且存在着相对滞后和不配套的问题,原则性规范多,可操作性细则少;规范对象泛指多,对主要领导要求少。三是监管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强。企业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有的财务人员在企业资金运作方面,明知故犯,对违纪违规,听之任之;有的审计部门形同虚设,对主要领导的问题视而不见;有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往往对事不对人,体现在面上的象征意义多,有的针对性、实质性的事前监督少,只做事后诸葛亮。各监督职能部门还缺乏明确的协调配合规则,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有效地监督合力。
三、对法规制度执行不力,“挖墙角”问题严重
近年来,违规违纪案件呈上升趋势,有的不依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有的不顾中央和上级三令五申,违规开办自己的公司,把单位的客户和好的经营品种让给自家开的公司做,赢了是自己,亏了再给单位,甚至有的高价进低价出,损公肥私。主要原因:一些经营者不学法不懂法,甚至有的明知故犯,为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不惜违法违规经营;不顾中央和上级规定顶风违纪办违规“公司”,牟取私利,坑害国家和集体。加上管理的混乱,决策失误,使国有资产变成了唐僧肉,都想从中捞一块。即:决策失误少一块。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相当程度体现在财物管理的混乱,有的单位财务上不规范,有多少钱,多少帐不太清楚;物资管理混乱,多少东西在外面没有一本帐;“一支笔”胡乱签,报销、担保不讲法,看关系。国有资产流失不言而喻。一些经营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任人唯亲,拉帮结派,谋取私利,大肆进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恶意经营,把大量国有资产变成了“家产”,想吃就吃,想拿就拿,千方百计地吃里扒外“挖墙脚”,完全蜕变成一个极端利己主义者。
四、查处不及时到位,“老好人”思想严重
近几年来,一些单位问题长年得不到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检举不断,一些职能部门也去调查、审计、了解情况,结果年年审,年年查,就是没有结果,使问题越积越多。有的拖着不办;有的不愿真办;还有的发现问题自己了断。直到把小洞捅大,小错变成了大错,大错变成了犯罪,既损害了国家,又坑害了干部。这些单位的领导表面看上去是讲哥们义气,关心下属,但实际上是坑害朋友,养恶成患,做了一个落井下石的“好人”。
查处不力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企业单位领导干部不支持。经营部门的干部多是企业主官选中的人才,平时关系密切,怕查出问题给单位抹黑,影响评先、兑现和自己的政绩,私心在作怪;哥们义气在作怪。结果该下大力气查的问题,他不安排人去查,拖着不办;该让内行人去查的事,他安排外行人去查,看到要查出问题苗头了,他就把人抽走,中止调查,直至把问题拖“黄”。其次是职能部门原则性不强。有的职能部门看领导眼色行事,见风使舵,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不讲原则,一团和气,发生了问题,再来查处。把监督工作中的预防在先丢掉,只去事后查处,使一些党员干部变成了罪人,单位也蒙受了更大的损失。
加强经济监管,要着力抓好四个重点:一是要以资金为重点,继续抓好对重大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流向,基建工程财务管理,银行贷款担保等环节的监管。二是以资产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企业清产核资,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工作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以经营部门为重点,加大应收帐款和帐外收入的专项清理力度,把专项清理与查处案件,打击经济犯罪结合起来,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企业对经营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四是以落实廉政规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要针对企业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在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强化主管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责任,把对一把手的考核、任免、监督有效结合起来。为把这几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从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入手抓。首先,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经济监管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级要以宣传教育为基础,落实责任为载体,监督检查为手段,考核追究为保障,着力抓好“一把手”负总责,“领导抓、抓领导”的责任制落实。强化各级“正职统揽”意识,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都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经济监管工作负直接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次,要结合日常管理抓落实。从完善和落实制度入手,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管。要抓好责任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无论是企业的主管部门,还是企业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中,要注意分析经济监管工作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第二,从企业制度建设入手抓。加强经济监管,从根本上说,就是加强企业制度建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从过去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分析一下经济活动中哪些环节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我们的制度上有什么不足?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例如,对账外收入的管理与使用,对应收帐款、基建工程的财务管理等都应该建立切实管用的制度。在大额度资金的调用,提供贷款担保等方面,对企业经营者要有严格规定,同时对企业财务部门也应做出明确规定。其次,要狠抓制度落实。有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行为,防止腐败,但关键要落到实处。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企业党委、行政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要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只有严肃规章,才能规范运作,政令畅通,堵塞漏洞。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的不同,以及责任的大小采取不同的追究方式,对症下药,达到维护规章制度严肃性的目的。一是取消评先评优等奖励。对未按规定办事,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取消评先评优和奖金兑现的资格。二是责令检查。对明显违纪违规,给单位工作造成被动的责任人,要责令检查,限期改正。三是廉政诫免谈话。对群众反映大,有明显违纪违规的责任人,有关部门和领导要及时对其实施诫免谈话,亮“黄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四是组织处理。对违纪违规尚不够成纪律处分的,要作出调岗、免职、解聘等组织处理,决不能听之任之。五是党政纪处分。对违纪违规情节较重的责任人,要坚决予以党政纪处分,刹住不良之风,以儆效尤。第三,从严格审计监督入手抓。认真抓好对企业以至经营部门的审计是加强经济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几年,企业主管部门以及不少企业已经注意了这方面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有些企业各项费用该摊的不摊,该列支的不列支,造成了表面的数字“漂亮”;少数企业受个人利益的驱使,在经营上做假,存在着经营不实的现象;有的企业经营部门、分公司,长期管理混乱,以至出现严重的经济案件。因此,抓审计工作,必须从根本上端正指导思想,要从对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出发,认真扎实地做好工作。为此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企业经营者任期责任审计。坚持干部离任时必审;承包兑现时必审;企业有重大事项时必审;基建装璜后必审。对一些问题敏感的单位还可以聘请社会专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将企业的经营活动、资金运作纳入有效地监控之下。企业的审计部门要抓好内部审计,尤其要加大对下属经营部门、分公司等一些新组建经营实体的审计,每年要认认真真地搞一次,审计后要写出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开展,企业党委、行政要重视审计力量的配备。保证审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创造必要的条件。第四,从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入手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是惩治腐败,强化经济监管的有效手段。在查处案件工作中,要着眼于强化力度,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要认真实行办案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实行办案力量的整合,针对办案力量不足,影响案件查处的现状,在全系统建立查处大案要案的机动队伍,力争在查处大要案上取得突破。三是要加强案件的审理工作,继续实行案件提级审理,以解决查审不分,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从而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四是要把查处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与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强化管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素质的目的。
五、从开展效能监察入手抓
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是强化经济监管的有效手段,因此,要深入体制转换和生产经营的实际,研究企业面临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效能监察的工作项目。要把效能监察工作与完善企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狠抓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主动发现,揭露和解决问题,促进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要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教训,从体制、机制、法制上加以完善和提高,尤其要通过效能监察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是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二是实行财务审批,帐外收入统一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三是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坚持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制度,严格执行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四是结合组建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逐步推进会计委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