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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市场主体资格的确认,更离不开“经济户口”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管的基础。过去工商行政管理是静态的,以驻场管理为主,只管理小商小贩,不管市场的动态运行情况。近几年来,市场经济在不断向纵深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应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明显,要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市场监管作用,就要对市场主体资格的各个方面的情况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要达到这一目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是基础,否则市场监管工作就不能真正到位,甚至于造成数字统计失真,使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职责,建立“经济户口”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新举措。
二、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依据。青岛开发区工商分局所属工商所自建立“经济户口”制度以来,对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从建立经济户口的内容上看,它真实的反映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及自身运营情况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事监督管理的动态。这种方式反映的情况真实,统计的数字准确,使人一目了然;从建立“经济户口”形式上看,它不仅有一套主档案,同时又有辅助材料——小卡片,我们称之为“流动工作手册”,它由市场监督管理员携带,在进行市场巡查时使用。“经济户口”与档案一一对应,为市场巡查和处理有关问题进行核对提供了第一手材料,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强化市场监管的依据,有力的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也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归宿。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基础。“经济户口”来源于市场主体资格的审查与把关,一切基础材料来源于市场,反过来用这些基础材料检查市场的主体资格,监督其经营行为,其目的就是加强市场经济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快速发展。
“经济户口”中的资料来源是多渠道的,一要由登记机关提供,如主要登记事项,前置审批手续等,为此,应当确定登记机关在核准发照后向工商所转发有关手续的程序;二要由监管对象提交,如商标标识、包装、装潢、广告审批手续、总经销或总代理协议等,为此应当出台相应的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工商所提供有关文件、证件的义务;三要由工商所在监管调查中留存,如守法经营情况及违法行为处罚情况,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停、歇业情况等,为此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资料的取得和留存工作。
总之,“经济户口”建立和管理的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应尽快制定工商所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使“经济户口”的建立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之成为市场监督管理的金钥匙。
(作者单位:青岛开发区工商分局)
编辑/海岩
一、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管的基础。过去工商行政管理是静态的,以驻场管理为主,只管理小商小贩,不管市场的动态运行情况。近几年来,市场经济在不断向纵深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应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明显,要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市场监管作用,就要对市场主体资格的各个方面的情况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要达到这一目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是基础,否则市场监管工作就不能真正到位,甚至于造成数字统计失真,使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职责,建立“经济户口”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新举措。
二、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依据。青岛开发区工商分局所属工商所自建立“经济户口”制度以来,对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从建立经济户口的内容上看,它真实的反映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及自身运营情况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事监督管理的动态。这种方式反映的情况真实,统计的数字准确,使人一目了然;从建立“经济户口”形式上看,它不仅有一套主档案,同时又有辅助材料——小卡片,我们称之为“流动工作手册”,它由市场监督管理员携带,在进行市场巡查时使用。“经济户口”与档案一一对应,为市场巡查和处理有关问题进行核对提供了第一手材料,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强化市场监管的依据,有力的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也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归宿。建立“经济户口”是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基础。“经济户口”来源于市场主体资格的审查与把关,一切基础材料来源于市场,反过来用这些基础材料检查市场的主体资格,监督其经营行为,其目的就是加强市场经济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快速发展。
“经济户口”中的资料来源是多渠道的,一要由登记机关提供,如主要登记事项,前置审批手续等,为此,应当确定登记机关在核准发照后向工商所转发有关手续的程序;二要由监管对象提交,如商标标识、包装、装潢、广告审批手续、总经销或总代理协议等,为此应当出台相应的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工商所提供有关文件、证件的义务;三要由工商所在监管调查中留存,如守法经营情况及违法行为处罚情况,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停、歇业情况等,为此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资料的取得和留存工作。
总之,“经济户口”建立和管理的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应尽快制定工商所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使“经济户口”的建立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之成为市场监督管理的金钥匙。
(作者单位:青岛开发区工商分局)
编辑/海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