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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期以来,我省法院申诉信访形势相当严峻,当事人、申诉再审案件增多,蕈复上访数量居高不下。按照原来的申诉处理程序,必须经过立案庭重新阅卷审查,组织重新听证,重新立案,再移送到审判监督庭,审判监督庭重新阅卷,重新组织开庭、合议、报审判委员会研究等许多环节。这套程序在实践中存在“四个难以”的问题:立案庭由于工作繁重,义不熟悉案情,难以及时做好大量当事人息诉工作;审判监督庭重新组织的合议庭对案情了解不深入,难以及时发现问题;环节过多,易导致相关庭相互推诿,难以使申诉案件得到较快审查;案件改判后责任不明确,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