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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国家去产能、调结构的政策引导下,“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煤炭企业基本建设呈现出周期长、投资增大、会计核算工作内容庞杂的特点。本文从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财务的特征,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的内容,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加强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水平四个方面做以分析、思考。
【关键词】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会计核算
一、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财务的特征
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受地质条件、施工环境、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淘汰落后技术、煤炭产业升级换代的影响,基建期财务表现出投融资规模大,受国家、地方法规政策约束深,基本建设期时间跨度大等等。显著特征如下:
1.煤炭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建设期投资额大,合理的资金筹措和投资安排显得尤为关键。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新建煤炭企业产能动辄千万吨,投资额几十亿元,除自有资金外,负债资金规模庞大。因此,优化建设方案,保证投融资同步性非常关键。
2.基本建设期牵涉国家政策法规方方面面,诸如《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中都会用到,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是法律法规的掌握上有较高的要求。
3.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所形成的资产多数是建筑、安装形成的,其时间跨度大,明细子目多,容易混淆。其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资产确认计量区别于正常生产经营期,日常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资产的准确确认、计量。
二、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建设资金筹集,主要是资本金筹集和负债资金筹集。资本金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时点进行明细核算,负债资金根据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一般情况下,尽量争取到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资本金通过实收资本核算,负债资金通过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核算。
2.在建工程的核算主要依据投资概算的内容、金额,并根据合同、造价结算和其他资料进行核算。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四大项。建安投资和设备投资要按照施工准备工程、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提升系统、排水系统 、 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分系统项进行核算;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应根据投资概算中二类费用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费用限额内控制列支。
3.工程及其他价款的结算与支付。煤炭企业建设期所签订的建安、设备及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合同,往往付款周期长,金额较大,合同约定按照进度并结算后付款。会计人员要熟悉合同内容,特别是付款比例约定。根据计划造价部门的结算金额确定在建工程和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在款项支付上,要对工程技术等部门填制的付款审批单认真核对,做到相关授权审批人员签字完整,付款信息准确无误。
4.基建收入的核算,在井筒和巷道施工过程中,会有工程煤产生,对外销售时,会涉及收入冲减投资,流转税及所得税。工程煤收入核算,通过在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收入红字冲减在建工程,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计入在建工程。在核算时,应进行价税分离,正确核算增值税额。
5.资产和剩余资金的交付,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后,就需要从基本建设期转入生产经营期,需要将在建工程科目的建安、设备投资按明细项目进行结转,对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金额按比例进行分摊,最终确认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科目金额。
三、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企业建设模式的转变,行业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转变,国家财税体制特别是“营改增”试点的强力推进,都给基建期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挑战。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财务人员在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的把握上不够准确。2014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侧重于确认、计量和报告披露,由于行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已作废,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时间较早,基于传统会计人员思维模式的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方式列举已在相关教案中较少提及。大部分基建期会计人员对相关财务及会计政策的把握不准确,不到位,从而造成会计核算的结果难言准确。
2.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工作具有其特殊性。由于企业的大部分资产处于建设、安装进程中,每月末,需要工程技术部门、工程造价部门、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财务部门进行实际测量验收,确保资产计量的准确性。由于煤炭建设期大部分工程属于巷道施工,一般会计人员对工程图纸看不懂,对工程造价的编制知识缺乏,从而造成资产的确认、计量上单方面认可工程造价部门的数字,难以起到财务的监督职能。
3.基建期的开办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问题。煤炭企业基建期跨度大、时间长,对这一时期产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等费用,是计入开办费进入当期损益,还是全部计入在建工程予以资本化,这个问题,在现有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难以找到答案。
4.工程煤的核算和监督问题。煤炭企业在井筒和巷道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工程副产品——工程煤。由于和施工相伴产生,工程煤的数量和金额在投资概算中均没有体现,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工程煤的开采数量也难以准确计量。对工程煤的开采、运输、计量过程的合理监控,准确核算是基本建设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加强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水平的建议
基建期会计核算质量的高低,关系到竣工决算工作能否顺利完结,关系到生产经营是否能顺利展开,为此,加强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水平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行业知识进行学习,对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对国家出台的相关财经、会计法规进行学习梳理,对过时、已经作废的制度要进行排查,对新出台的解释、公告,要吃透精神、充分理解、准确把握。就我梳理的情况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应作为煤炭行业基本建设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参考。其次,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營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应作为税务处理的依据。 2.在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除设备和待摊投资入账金额相对简单外,建安投资的核算工作量很大。为了准确对建安投资进行核算:(1)要依据概算列表,准确设置明细科目,防止混淆。(2)要参与合同的审定,对合同内容做到心中有数。(3)要学习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对定额、清单计价方式有所了解,对月度工程结算要从严监督。(4)要参与月度及竣工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对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过程进行监督。(5)在营改增之后,有进项税额留底的情况下,在建工程科目金额和相对应的施工单位应付账款数是不一致的,这在竣工决算时要注意的,以免发生差错。
3.基本建设期发生的管理费用,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分别计入管理费用的开办费和待摊投资下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但在实际业务中,准确划分没有严格的依据。而在建设单位管理费占投资的比例却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就难免有人为操纵的可能。为此,对两者的划分,要按照人员职能的划分,定岗定员,对工程技术、安全监督、造价编制及审核等与工程建设相关度高的人员、办公费用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对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销售部门等与工程建设相关度不高的人员、办公费用列入开办费核算。建议能在相关制度中加以明确,增加财务人员的可操作性、规范性。
4.工程煤在整个建设期的核算不是主要内容,但对工程煤的开采直至销售的全过程监控却具有重要意义。(1)虽然是工程煤销售,但在销售过程涉及的各种税费和正常收入是一致的,因此对销售过程中的涉税风险一定要进行把控。(2)从财务监督的角度,要求工程技术部门对出煤量进行测算,并对整个提升、运输过程进行合理安排,尽量避免煤、矸及礦渣混合,提高出煤率,增加收入。(3)按照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工程煤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后,交纳企业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额增加公司的盈余公积,而不是冲减在建工程投资。
5.会计人员要学习工程施工相关知识,能够简单识别工程图纸,学习工程造价相关知识,能够将报价清单和月度、决算工程计价进行审核,要深入工程一线,了解工程项目进度,设施功能。做到工程形象和财务数字相互对应,资产确认、计量准确无误。
参考文献:
[1]叶建林.关于煤炭企业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思考.《江苏商论》2012.34.
[2]张峻.煤炭企业基建期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当代经济2013.14.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4.
[4]文淮.煤炭企业基建财务和会计核算解析.《中外企业家》2015.8.
【关键词】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会计核算
一、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财务的特征
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受地质条件、施工环境、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淘汰落后技术、煤炭产业升级换代的影响,基建期财务表现出投融资规模大,受国家、地方法规政策约束深,基本建设期时间跨度大等等。显著特征如下:
1.煤炭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建设期投资额大,合理的资金筹措和投资安排显得尤为关键。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新建煤炭企业产能动辄千万吨,投资额几十亿元,除自有资金外,负债资金规模庞大。因此,优化建设方案,保证投融资同步性非常关键。
2.基本建设期牵涉国家政策法规方方面面,诸如《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中都会用到,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是法律法规的掌握上有较高的要求。
3.煤炭企业基本建设期所形成的资产多数是建筑、安装形成的,其时间跨度大,明细子目多,容易混淆。其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资产确认计量区别于正常生产经营期,日常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资产的准确确认、计量。
二、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建设资金筹集,主要是资本金筹集和负债资金筹集。资本金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时点进行明细核算,负债资金根据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一般情况下,尽量争取到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资本金通过实收资本核算,负债资金通过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核算。
2.在建工程的核算主要依据投资概算的内容、金额,并根据合同、造价结算和其他资料进行核算。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四大项。建安投资和设备投资要按照施工准备工程、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提升系统、排水系统 、 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分系统项进行核算;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应根据投资概算中二类费用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费用限额内控制列支。
3.工程及其他价款的结算与支付。煤炭企业建设期所签订的建安、设备及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合同,往往付款周期长,金额较大,合同约定按照进度并结算后付款。会计人员要熟悉合同内容,特别是付款比例约定。根据计划造价部门的结算金额确定在建工程和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在款项支付上,要对工程技术等部门填制的付款审批单认真核对,做到相关授权审批人员签字完整,付款信息准确无误。
4.基建收入的核算,在井筒和巷道施工过程中,会有工程煤产生,对外销售时,会涉及收入冲减投资,流转税及所得税。工程煤收入核算,通过在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收入红字冲减在建工程,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计入在建工程。在核算时,应进行价税分离,正确核算增值税额。
5.资产和剩余资金的交付,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后,就需要从基本建设期转入生产经营期,需要将在建工程科目的建安、设备投资按明细项目进行结转,对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金额按比例进行分摊,最终确认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科目金额。
三、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企业建设模式的转变,行业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转变,国家财税体制特别是“营改增”试点的强力推进,都给基建期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挑战。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财务人员在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的把握上不够准确。2014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侧重于确认、计量和报告披露,由于行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已作废,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时间较早,基于传统会计人员思维模式的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方式列举已在相关教案中较少提及。大部分基建期会计人员对相关财务及会计政策的把握不准确,不到位,从而造成会计核算的结果难言准确。
2.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工作具有其特殊性。由于企业的大部分资产处于建设、安装进程中,每月末,需要工程技术部门、工程造价部门、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财务部门进行实际测量验收,确保资产计量的准确性。由于煤炭建设期大部分工程属于巷道施工,一般会计人员对工程图纸看不懂,对工程造价的编制知识缺乏,从而造成资产的确认、计量上单方面认可工程造价部门的数字,难以起到财务的监督职能。
3.基建期的开办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问题。煤炭企业基建期跨度大、时间长,对这一时期产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等费用,是计入开办费进入当期损益,还是全部计入在建工程予以资本化,这个问题,在现有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难以找到答案。
4.工程煤的核算和监督问题。煤炭企业在井筒和巷道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工程副产品——工程煤。由于和施工相伴产生,工程煤的数量和金额在投资概算中均没有体现,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工程煤的开采数量也难以准确计量。对工程煤的开采、运输、计量过程的合理监控,准确核算是基本建设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加强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水平的建议
基建期会计核算质量的高低,关系到竣工决算工作能否顺利完结,关系到生产经营是否能顺利展开,为此,加强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水平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行业知识进行学习,对煤炭企业基建期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对国家出台的相关财经、会计法规进行学习梳理,对过时、已经作废的制度要进行排查,对新出台的解释、公告,要吃透精神、充分理解、准确把握。就我梳理的情况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应作为煤炭行业基本建设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参考。其次,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營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应作为税务处理的依据。 2.在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除设备和待摊投资入账金额相对简单外,建安投资的核算工作量很大。为了准确对建安投资进行核算:(1)要依据概算列表,准确设置明细科目,防止混淆。(2)要参与合同的审定,对合同内容做到心中有数。(3)要学习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对定额、清单计价方式有所了解,对月度工程结算要从严监督。(4)要参与月度及竣工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对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过程进行监督。(5)在营改增之后,有进项税额留底的情况下,在建工程科目金额和相对应的施工单位应付账款数是不一致的,这在竣工决算时要注意的,以免发生差错。
3.基本建设期发生的管理费用,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分别计入管理费用的开办费和待摊投资下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但在实际业务中,准确划分没有严格的依据。而在建设单位管理费占投资的比例却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就难免有人为操纵的可能。为此,对两者的划分,要按照人员职能的划分,定岗定员,对工程技术、安全监督、造价编制及审核等与工程建设相关度高的人员、办公费用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对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销售部门等与工程建设相关度不高的人员、办公费用列入开办费核算。建议能在相关制度中加以明确,增加财务人员的可操作性、规范性。
4.工程煤在整个建设期的核算不是主要内容,但对工程煤的开采直至销售的全过程监控却具有重要意义。(1)虽然是工程煤销售,但在销售过程涉及的各种税费和正常收入是一致的,因此对销售过程中的涉税风险一定要进行把控。(2)从财务监督的角度,要求工程技术部门对出煤量进行测算,并对整个提升、运输过程进行合理安排,尽量避免煤、矸及礦渣混合,提高出煤率,增加收入。(3)按照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工程煤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后,交纳企业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额增加公司的盈余公积,而不是冲减在建工程投资。
5.会计人员要学习工程施工相关知识,能够简单识别工程图纸,学习工程造价相关知识,能够将报价清单和月度、决算工程计价进行审核,要深入工程一线,了解工程项目进度,设施功能。做到工程形象和财务数字相互对应,资产确认、计量准确无误。
参考文献:
[1]叶建林.关于煤炭企业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思考.《江苏商论》2012.34.
[2]张峻.煤炭企业基建期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当代经济2013.14.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4.
[4]文淮.煤炭企业基建财务和会计核算解析.《中外企业家》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