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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是高校资助的基础工作,本文针对认定标准和程序导致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应对方法。
[关键词]高校 贫困认定 存在问题 应对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0-0130-02
一般而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称高校贫困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按此标准把贫困生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个档次。本文就以教育部关于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方法和程序,结合我校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方法及程序
(一)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
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五条规定:“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该指导意见是单纯根据学生生活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即经济指标)来界定是否属于贫困生,全国高校都是按照这单一的经济指标来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我校也不例外。
(二)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和程序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下简称《调查表》)作为依据
教财【2007】8号文件第六款第二条规定: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为了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综合情况,公正评判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我校把符合要求的《调查表》作为申请贫困认定的依据之一,还规定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出具由生源所在地乡、镇、街道行政公章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当年《贫困证明》,两者相结合来共同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2.成立专门的评议小组
教财【2007】8号文件第四款第二、三条规定: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三级工作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调查表》、《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组织民主评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建档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全校贫困生信息档案。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办法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部门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
由于生源分布广,全国各地经济状况不一,东西部地区、平原和山区、城市和农村经济差距极大,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不能统一,因而没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标准进行操作。
下面是我校2013届毕业生中贫困状况分布表:
在特困学生中,农村、山区学生比例最大,而城镇学生也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城和乡镇,东部沿海和省会城市的学生仅为个别。按困难程度来排序,农村贫困生的比例呈降序。
从2010年至2013年,我校贫困建档学生的情况:
由此可见,贫困生的绝对人数呈逐年递增之势。
(二)忽视学生家庭状况的不一致
在具体认定过程中忽略了学生家庭人口数、学生家庭可劳动取得收入人数,学生家庭所处的位置情况等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这些客观因素。有部分学生家庭人口多,有必须赡养的高龄老人,甚至是病残老人;或兄弟姊妹多,又正处于求学年龄,父母虽然辛苦劳作,但由于可劳动取得收入人数少,家庭仍然贫困。还有少数学生家庭地处偏远贫困地区,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外出打工缺乏竞争能力,只能做技术含量低的粗活,劳动时间长,劳动量大,工资收入极低。甚至还有因不能用汉语进行交流而无法外出打工的。
(三)虚假内容的贫困证明和《调查表》
1.官方划定的贫困线实在太低
我国确定的扶贫标准是按照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来划定的。1986年是206元,2007年调至785元,2008年调至1067元,2009年为1196元,同期农村“低保”标准是1404元,这一扶贫标准比农村低保还低208元。2010年根据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常规调整至1274元。
我国划定的贫困线实在是太低,贫困线仅仅是活命线而已。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为了获得学校和国家资助,享受资助政策,顺利完成学业,在提供数据时不得不降低家庭的年收入,或者夸大贫困程度。
2.有少数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不讲诚信,政府经办人员工作态度不严谨
这类学生诚信缺失,占便宜心理作祟,认为只要一纸证明,每年就可以得到几千元的资助,不拿白不拿。他们随意编造很低的家庭收入,而有的是政府经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只要不是由当地政府出钱,来者不拒,根本不核对数据,不了解情况,不管真假,就出具证明,造成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和《调查表》信用度低。
3.就业门槛太高
有些用人单位规定要获得国家或省级单位的获奖证书才能报考。获取名额较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就是一条捷径。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有贫困生身份这一限定,有少数经济不贫困的学生为了被认定为贫困生,千方百计地提供虚假贫困证明。
(四)认定过程主观性强,缺乏公正、公平
在班级提交评议小组拟认定名单时,一般采用票决方式,这个环节是人为因素所占比重最大的环节。同学人缘好,关系到位,投赞成票的就多。而贫困家庭的学生由于自卑,或者不愿意过多暴露自己的隐私(贫困原因),或者不愿意在同学面前表现出拮据、囊中羞涩的生活,往往有些疏远同学,如单独吃饭、少参加聚会、不一起购物等,造成同学间关系不够和谐,投赞成票的反而少。曾有一班主任亲眼看见一个家庭非常贫困的同学在看见票决结果后,默默地拿起书包孤独地离开教室,令人感到心酸。
三、应对方法
(一)切实加强学生诚实守信教育
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的诚实守信教育,把诚信教育列入每期开学的首次主题班会,在校园内采取专题讲座、宣传展板、图片展览、征文活动、观看诚信宣传片、宣讲诚信故事、演唱诚信歌曲、开展诚信讨论等多形式、多途径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党团员的带头作用,倡导“人人诚信、处处诚信、事事诚信”, 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美德,有效地将诚实守信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和行为,提高资助育人的效果,积极营造“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有关部门出台合理的贫困线标准
《2011-2020年全国扶贫开发纲要》中提出未来十年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制定和中国发展现状相吻合的贫困标准,迫在眉睫。不然,《纲要》的目标是一句空话,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也不能完全落到实处。
(三)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首先要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材料,加强经办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教育,政府部门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其次是班级评议要公平、公正、公开。评议前,辅导员、班干部要深入调查了解,掌握申请贫困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真实状况。
[ 参 考 文 献 ]
[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wgk/2007-07/03/content_670473.htm,2007-07-03.
[2] 陈默.贫困线标准确需调整[N].21世纪报道,2007-10-30(2).
[3] 宜宾学院.宜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EB/OL].http://dep.yibinu.cn/xsc/x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
=20,2009-12-07.
[责任编辑:雷 艳]
[关键词]高校 贫困认定 存在问题 应对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0-0130-02
一般而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称高校贫困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按此标准把贫困生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个档次。本文就以教育部关于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方法和程序,结合我校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方法及程序
(一)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
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五条规定:“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该指导意见是单纯根据学生生活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即经济指标)来界定是否属于贫困生,全国高校都是按照这单一的经济指标来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我校也不例外。
(二)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和程序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下简称《调查表》)作为依据
教财【2007】8号文件第六款第二条规定: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为了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综合情况,公正评判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我校把符合要求的《调查表》作为申请贫困认定的依据之一,还规定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出具由生源所在地乡、镇、街道行政公章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当年《贫困证明》,两者相结合来共同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2.成立专门的评议小组
教财【2007】8号文件第四款第二、三条规定: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三级工作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调查表》、《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组织民主评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建档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全校贫困生信息档案。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办法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部门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
由于生源分布广,全国各地经济状况不一,东西部地区、平原和山区、城市和农村经济差距极大,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不能统一,因而没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标准进行操作。
下面是我校2013届毕业生中贫困状况分布表:
在特困学生中,农村、山区学生比例最大,而城镇学生也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城和乡镇,东部沿海和省会城市的学生仅为个别。按困难程度来排序,农村贫困生的比例呈降序。
从2010年至2013年,我校贫困建档学生的情况:
由此可见,贫困生的绝对人数呈逐年递增之势。
(二)忽视学生家庭状况的不一致
在具体认定过程中忽略了学生家庭人口数、学生家庭可劳动取得收入人数,学生家庭所处的位置情况等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这些客观因素。有部分学生家庭人口多,有必须赡养的高龄老人,甚至是病残老人;或兄弟姊妹多,又正处于求学年龄,父母虽然辛苦劳作,但由于可劳动取得收入人数少,家庭仍然贫困。还有少数学生家庭地处偏远贫困地区,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外出打工缺乏竞争能力,只能做技术含量低的粗活,劳动时间长,劳动量大,工资收入极低。甚至还有因不能用汉语进行交流而无法外出打工的。
(三)虚假内容的贫困证明和《调查表》
1.官方划定的贫困线实在太低
我国确定的扶贫标准是按照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来划定的。1986年是206元,2007年调至785元,2008年调至1067元,2009年为1196元,同期农村“低保”标准是1404元,这一扶贫标准比农村低保还低208元。2010年根据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常规调整至1274元。
我国划定的贫困线实在是太低,贫困线仅仅是活命线而已。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为了获得学校和国家资助,享受资助政策,顺利完成学业,在提供数据时不得不降低家庭的年收入,或者夸大贫困程度。
2.有少数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不讲诚信,政府经办人员工作态度不严谨
这类学生诚信缺失,占便宜心理作祟,认为只要一纸证明,每年就可以得到几千元的资助,不拿白不拿。他们随意编造很低的家庭收入,而有的是政府经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只要不是由当地政府出钱,来者不拒,根本不核对数据,不了解情况,不管真假,就出具证明,造成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和《调查表》信用度低。
3.就业门槛太高
有些用人单位规定要获得国家或省级单位的获奖证书才能报考。获取名额较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就是一条捷径。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有贫困生身份这一限定,有少数经济不贫困的学生为了被认定为贫困生,千方百计地提供虚假贫困证明。
(四)认定过程主观性强,缺乏公正、公平
在班级提交评议小组拟认定名单时,一般采用票决方式,这个环节是人为因素所占比重最大的环节。同学人缘好,关系到位,投赞成票的就多。而贫困家庭的学生由于自卑,或者不愿意过多暴露自己的隐私(贫困原因),或者不愿意在同学面前表现出拮据、囊中羞涩的生活,往往有些疏远同学,如单独吃饭、少参加聚会、不一起购物等,造成同学间关系不够和谐,投赞成票的反而少。曾有一班主任亲眼看见一个家庭非常贫困的同学在看见票决结果后,默默地拿起书包孤独地离开教室,令人感到心酸。
三、应对方法
(一)切实加强学生诚实守信教育
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的诚实守信教育,把诚信教育列入每期开学的首次主题班会,在校园内采取专题讲座、宣传展板、图片展览、征文活动、观看诚信宣传片、宣讲诚信故事、演唱诚信歌曲、开展诚信讨论等多形式、多途径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党团员的带头作用,倡导“人人诚信、处处诚信、事事诚信”, 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美德,有效地将诚实守信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和行为,提高资助育人的效果,积极营造“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有关部门出台合理的贫困线标准
《2011-2020年全国扶贫开发纲要》中提出未来十年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制定和中国发展现状相吻合的贫困标准,迫在眉睫。不然,《纲要》的目标是一句空话,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也不能完全落到实处。
(三)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首先要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材料,加强经办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教育,政府部门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其次是班级评议要公平、公正、公开。评议前,辅导员、班干部要深入调查了解,掌握申请贫困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真实状况。
[ 参 考 文 献 ]
[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wgk/2007-07/03/content_670473.htm,2007-07-03.
[2] 陈默.贫困线标准确需调整[N].21世纪报道,2007-10-30(2).
[3] 宜宾学院.宜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EB/OL].http://dep.yibinu.cn/xsc/x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
=20,2009-12-07.
[责任编辑:雷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