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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联系是普遍的,因此,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
【简析】联系的普遍性表现为: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第三,整个世界是-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这表明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不与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的事物是没有的。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它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既不能凭空“创造”,又不能“消灭”事物之间的联系。如果说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这就否认了事物联系的客观性和条件性。
误区二: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因此,有些联系是主观的。
【简析】事物状态的变化,是新的联系出现和联系的具体形式变化的结果,不是事物联系的客观性的变化。人们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尊重事物固有的客观联系,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并非改变事物联系的客观性。因此,“有些联系是主观的”说法是错误的。
误区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一种因果联系。
【简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宗教的因果报应观,它与哲学上讲的因果联系有着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1)哲学上讲的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既要看到它的产生是有客观原因的,又要看到它还会引起一定的结果。而宗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则是对行善作恶必将产生的结果所作的预测。为人民多做好事必定被人们所尊重,作恶的人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2)事物的因果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宗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把民间的苦难荣华归结为上天的安排,是主观臆造的虚假的“因果联系”,属于唯心主义。
误区四:凡是相继出现的现象都是因果联系。
【简析】事物之间要构成因果联系,必须同时具备先行后续、引起和被引起这两个因素,而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是构成因果联系的本质特点。因此,相继出现的现象,虽具有先行后续的关系,但并不一定能构成因果联系。例如,春夏秋冬四季,它们是先行后续的关系,但不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因此,它们之间不是因果联系。
误区五:整体由部分构成,因此,整体功能就是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简析】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整体由部分构成,没有部分就无所谓整体。所以,题中观点认为“整体由部分构成”是正确的。但认为“整体功能就是各个部分功能之和”则是错误的。因为整体与部分的功能相比有三种情形:一是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二是当各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三是当各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各部分原有的性能得不到发挥,力量削弱,甚至相互抵消,整体功能就会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
误区六:“稳如泰山”正确说明了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简析】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动中有静,静有中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变化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稳如泰山”说的是事物在运动中有空间位置或根本性质的相对稳定,是动中有静。因此,“稳如泰山”讲的是相对静止。但这一说法没有说明“稳”中有动,否认运动的绝对性、无条件性,因而是片面的。
误区七:事物的任何变化都是发展。
【简析】发展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事物的变化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前进的、向上的,也有后退的、向下的。而事物的发展是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仅仅指上升的、向前的和进步的变化。因此,不能把事物的任何变化都看成是发展。
误区八:创新就是对旧事物的全盘否定。
【简析】创新是指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面对实践中的新情况,敢于提出新观点和新方法。创新必然要求对一些落后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旧观念、旧思想进行否定,但并不是否定旧事物中的一切,对旧事物中合理的、科学的成分要予以保留、继承,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和发展。
误区九:规律有好坏之分。
【简析】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具有客观性,只要事物的性质没有变化且发生作用的条件存在,规律就必然起作用,所以,规律本身并无好坏之分。但规律自发地发生作用时,它既可能给人类带来积极的作用,也可能给人类带来破坏性的严重后果。因此,人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条件,从而创造有利于规律发挥积极作用的条件,使规律发挥积极作用,造福于人类。
误区十:规律是永恒不变的。
【简析】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永恒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因此,任何事物运动过程中的规律都随着事物存在的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即具体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当物质运动由一种存在状态转化为另一种存在状态、由一个发展阶段转化为另一个发展阶段时,其固有的规律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认识客观规律时,必须一切以事物存在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审稿:梁侠编校:王艳秋)
【简析】联系的普遍性表现为: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第三,整个世界是-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这表明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不与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的事物是没有的。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它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既不能凭空“创造”,又不能“消灭”事物之间的联系。如果说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这就否认了事物联系的客观性和条件性。
误区二: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因此,有些联系是主观的。
【简析】事物状态的变化,是新的联系出现和联系的具体形式变化的结果,不是事物联系的客观性的变化。人们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尊重事物固有的客观联系,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并非改变事物联系的客观性。因此,“有些联系是主观的”说法是错误的。
误区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一种因果联系。
【简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宗教的因果报应观,它与哲学上讲的因果联系有着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1)哲学上讲的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既要看到它的产生是有客观原因的,又要看到它还会引起一定的结果。而宗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则是对行善作恶必将产生的结果所作的预测。为人民多做好事必定被人们所尊重,作恶的人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2)事物的因果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宗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把民间的苦难荣华归结为上天的安排,是主观臆造的虚假的“因果联系”,属于唯心主义。
误区四:凡是相继出现的现象都是因果联系。
【简析】事物之间要构成因果联系,必须同时具备先行后续、引起和被引起这两个因素,而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是构成因果联系的本质特点。因此,相继出现的现象,虽具有先行后续的关系,但并不一定能构成因果联系。例如,春夏秋冬四季,它们是先行后续的关系,但不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因此,它们之间不是因果联系。
误区五:整体由部分构成,因此,整体功能就是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简析】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整体由部分构成,没有部分就无所谓整体。所以,题中观点认为“整体由部分构成”是正确的。但认为“整体功能就是各个部分功能之和”则是错误的。因为整体与部分的功能相比有三种情形:一是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二是当各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三是当各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各部分原有的性能得不到发挥,力量削弱,甚至相互抵消,整体功能就会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
误区六:“稳如泰山”正确说明了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简析】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动中有静,静有中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变化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稳如泰山”说的是事物在运动中有空间位置或根本性质的相对稳定,是动中有静。因此,“稳如泰山”讲的是相对静止。但这一说法没有说明“稳”中有动,否认运动的绝对性、无条件性,因而是片面的。
误区七:事物的任何变化都是发展。
【简析】发展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事物的变化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前进的、向上的,也有后退的、向下的。而事物的发展是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仅仅指上升的、向前的和进步的变化。因此,不能把事物的任何变化都看成是发展。
误区八:创新就是对旧事物的全盘否定。
【简析】创新是指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面对实践中的新情况,敢于提出新观点和新方法。创新必然要求对一些落后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旧观念、旧思想进行否定,但并不是否定旧事物中的一切,对旧事物中合理的、科学的成分要予以保留、继承,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和发展。
误区九:规律有好坏之分。
【简析】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具有客观性,只要事物的性质没有变化且发生作用的条件存在,规律就必然起作用,所以,规律本身并无好坏之分。但规律自发地发生作用时,它既可能给人类带来积极的作用,也可能给人类带来破坏性的严重后果。因此,人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条件,从而创造有利于规律发挥积极作用的条件,使规律发挥积极作用,造福于人类。
误区十:规律是永恒不变的。
【简析】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永恒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因此,任何事物运动过程中的规律都随着事物存在的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即具体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当物质运动由一种存在状态转化为另一种存在状态、由一个发展阶段转化为另一个发展阶段时,其固有的规律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认识客观规律时,必须一切以事物存在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审稿:梁侠编校:王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