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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结合东营市农村公路养护现状,指出了农村公路养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问题与对策
1.基本情况、农村公路由于种种原因,养护难度较大。为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东营市从2005年开始采取了一项新的措施,即在全市涉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乡镇设立“地方道路管理所”,并明确一名副乡镇长抓主管,负责本乡镇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交通系统负责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措施和目标并将目标和管理办法上墙公示,各乡镇负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另外陆续出台了一些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的文件,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进行了细致、具体的规范,进一步确立了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责任主体和多种筹资方式。随着乡村公路的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显现,农民主动爱路、护路的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逐渐探索出了“专业养护、协会管养、群管群养、社会帮扶养护、以树养路、自管性养护”等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有效维护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2、存在问题。虽然我们在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距离“有路必养”、“凡路必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重建轻养”思想依然存在。
2.2责任主体意识模糊,基层管理养护的积极性不高。
2.3组织机构的作用不明显。
2.4管理养护人员数量短缺,整体素质不高。
2.5养护资金短缺。
2.6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增加了养护成本。
3、解决措施
3.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所列养的公路和失养公路进行实地观摩和对比,使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广大群众从根本上认识到公路养护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建设是政绩、管理养护也是政绩”的思想,使各级领导从根本上摒弃“重建轻养”的思想。
3.2狠抓责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属于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部门。各县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有必要时请市政府出台文件,以尽快确定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县区和乡镇各自的责任,上下协同,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积极思考,尽快探索出农村公路体制改革的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构建分级养护管理体系并狠抓落实。
3.3狠抓组织机构落实各乡镇“地方道路管理所”承担本区域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乡村公路管养的好坏和“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是否负责任有着直接的关系。各乡镇“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工作,让“管理所”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将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考核目标。按照核定的养护路线、养护里程、养护内容和养护标准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维护各项制度和机制的严肃性。
3.4狠抓管理养护人员落实俗话说:不怕事情办不了,就怕事情没人办。每条乡村道路都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管养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养护工具,要按时足额兑现养护工人的工资,充分调动管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级交通部门要分期分批地对基层管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管理养护技能。
3.5狠抓制度落实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养护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管理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明确农村公路的管理内容、责任主体、责权划分、管理手段、资金渠道、养护要求、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检查评定办法等内容,并将这些规章制度切实落到实处,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动力和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工作效果,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各养护段要设立公示牌,明确养护人员和段落,以便于监督管理。
3.6狠抓管养资金落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是关键。没有稳定的资金投入,无论采取任何养护形式,都无法保证长效的养护机制,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只能是空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主要有省补资金、养路费补助资金、县乡级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农民“一事一议”集资和企业筹资、社会人士捐资等五种渠道,而省补资金和养路费补助资金明确要用于乡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不能用于日常养护和发放工人工资,农民“一事一议”集资和企业筹资、社会人士捐资又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养护的需要。因此,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还是要依靠县乡级政府财政列支。建议省政府以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支付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保证养护资金来源的稳定。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专户核算,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管理使用。
3.7大力推行养护工作市场化积极鼓励并支持各乡镇成立民营养护公司,在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各乡镇选择有实力、有设备、有技术的养护公司对本区域内的乡村公路实行承包养护,并对其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管理,是我們当前面临的新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还需大家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只要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引起重视,同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有关措施,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就一定能更好地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轨道,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发挥农村公路应有的作用。交通部门要适应新变化,继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从本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开创新阶段,丰富新内涵,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实惠,切实感受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的新变化。
关键词: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问题与对策
1.基本情况、农村公路由于种种原因,养护难度较大。为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东营市从2005年开始采取了一项新的措施,即在全市涉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乡镇设立“地方道路管理所”,并明确一名副乡镇长抓主管,负责本乡镇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交通系统负责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措施和目标并将目标和管理办法上墙公示,各乡镇负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另外陆续出台了一些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的文件,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进行了细致、具体的规范,进一步确立了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责任主体和多种筹资方式。随着乡村公路的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显现,农民主动爱路、护路的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逐渐探索出了“专业养护、协会管养、群管群养、社会帮扶养护、以树养路、自管性养护”等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有效维护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2、存在问题。虽然我们在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距离“有路必养”、“凡路必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重建轻养”思想依然存在。
2.2责任主体意识模糊,基层管理养护的积极性不高。
2.3组织机构的作用不明显。
2.4管理养护人员数量短缺,整体素质不高。
2.5养护资金短缺。
2.6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增加了养护成本。
3、解决措施
3.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所列养的公路和失养公路进行实地观摩和对比,使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广大群众从根本上认识到公路养护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建设是政绩、管理养护也是政绩”的思想,使各级领导从根本上摒弃“重建轻养”的思想。
3.2狠抓责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属于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部门。各县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有必要时请市政府出台文件,以尽快确定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县区和乡镇各自的责任,上下协同,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积极思考,尽快探索出农村公路体制改革的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构建分级养护管理体系并狠抓落实。
3.3狠抓组织机构落实各乡镇“地方道路管理所”承担本区域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乡村公路管养的好坏和“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是否负责任有着直接的关系。各乡镇“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工作,让“管理所”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将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考核目标。按照核定的养护路线、养护里程、养护内容和养护标准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维护各项制度和机制的严肃性。
3.4狠抓管理养护人员落实俗话说:不怕事情办不了,就怕事情没人办。每条乡村道路都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管养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养护工具,要按时足额兑现养护工人的工资,充分调动管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级交通部门要分期分批地对基层管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管理养护技能。
3.5狠抓制度落实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养护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管理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明确农村公路的管理内容、责任主体、责权划分、管理手段、资金渠道、养护要求、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检查评定办法等内容,并将这些规章制度切实落到实处,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动力和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工作效果,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各养护段要设立公示牌,明确养护人员和段落,以便于监督管理。
3.6狠抓管养资金落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是关键。没有稳定的资金投入,无论采取任何养护形式,都无法保证长效的养护机制,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只能是空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主要有省补资金、养路费补助资金、县乡级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农民“一事一议”集资和企业筹资、社会人士捐资等五种渠道,而省补资金和养路费补助资金明确要用于乡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不能用于日常养护和发放工人工资,农民“一事一议”集资和企业筹资、社会人士捐资又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养护的需要。因此,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还是要依靠县乡级政府财政列支。建议省政府以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支付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保证养护资金来源的稳定。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专户核算,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管理使用。
3.7大力推行养护工作市场化积极鼓励并支持各乡镇成立民营养护公司,在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各乡镇选择有实力、有设备、有技术的养护公司对本区域内的乡村公路实行承包养护,并对其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管理,是我們当前面临的新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还需大家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只要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引起重视,同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有关措施,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就一定能更好地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轨道,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发挥农村公路应有的作用。交通部门要适应新变化,继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从本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开创新阶段,丰富新内涵,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实惠,切实感受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