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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善吃苦,诸人所不能堪者,一处之恬如。为学务敦实行,不屑词章之末。尝曰:‘学者苟识得道理,埋头做去,不患不到圣贤地位。’”这是于成龙生前好友熊赐履在他的墓志铭中所书。(出自《于清端公政书》外集)
于成龙,一生经历了万历、天启、崇祯、顺治、康熙五朝。原是明朝诸生,在崇祯年间考取过副榜贡生。明朝灭亡之后,于成龙面对国破家亡之恨,深感晚明学风空疏,高谈天性,遂致天下鱼烂河决,生灵涂炭。痛定思痛,他身体力行,“力扶清廉”,以天下为己任,待人律己皆极严峻。
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清朝授予广西柳州府罗城县知县,从此踏入仕途,开始了清廉卓越的为官生涯。当时正是改朝换代、由乱到治的阶段。他从县令做起,在缉盗、税收、水利、反腐等方面均有建树。因政绩卓著和廉洁清正,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古今,留下了许多清廉秩事。于成龙以民为本、不畏强权、不惧艰难的为官之道,正是我们当今的时代所需要的。
不畏难 真为民
清朝初年在初定中原之时,摄政王多尔衮以八旗劲旅为国家根本所系,应“如恩爱养”为由,于顺治元年颁布《圈地令》。此令规定,前朝遗留公地、藩田以及京城周边荒芜之地,均可圈占。圈地之风随即在全国蔓延,大江南北无论有主无主的民田熟地,被肆意侵吞、策马圈占。老百姓如有投充者,则销籍为奴;若有抗争者,则拘捕下狱,百姓民不聊生。十余年来,尽管朝廷已经两次行文禁止《圈地令》,但此风屡禁不止。.....
山西吕梁地区川口村上千亩肥沃的河滩耕地被永宁守备喀尔齐等人跑马圈地,村民顷刻间家园尽失,沦为奴隶。.
于成龙号召大家拿着家伙奔赴下河滩保护耕地。于成龙在明知烧旗会犯杀头罪的情况下让乡亲们将拔去的圈地旗拢在一起,点火进行了焚烧。他对大家说,责任由他一个人承担,决不会连累大家。此番义举感动了大家,熊熊燃起的大火抚慰了大家恸恨的心。
喀尔齐听到部下报告旗被拔了,命人将于成龙、周瑞和绑了来。
于成龙早知喀尔齐是鳌拜的亲侄儿,他仍慷慨陈词地对来堡村的父老乡亲们说,他相信,一个新兴的王朝,绝不允许像喀尔齐这样欺凌百姓、无恶不作的官吏存在。喀尔齐这样的官吏,是国家的蛀虫、是天下百姓的死敌。于成龙相信朝廷和皇上绝不会容许这样的官吏继续祸害百姓的。
最终,在于成龙的据理力争之下,喀尔齐因悖逆朝廷、违禁圈地,而销籍去职,就地处斩!
平息圈地事件不久,赶赴省城参加科举的于成龙再次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揭穿了当年的科举腐败案。落魄回乡的于成龙做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决定,他要以前朝副榜贡生的身份前往京师掣签,出仕为官。此举惊动了七里八鄉,亲朋故友一时间都为他捏了一把汗。然而,于成龙眼里看到的不只是社会上的各种弊端,触动和吸引他的还有眼前那个新兴的王朝,正一步步走向盛世的曙光和希望。
改革盐务
康熙元年(1662),盐务成为广西地方的一项扰官害民的重大弊政。在中国封建时代,食盐属于朝廷专营,是非常重要的财政收入。朝廷向盐商出售“盐引”,即特许证,商人持“盐引”到盐场买盐,然后运输到指定地区出售。当时,朝廷为了提高财政收入,人为地提高了指定限额,要求各地多卖盐,多收税,这就造成了一系列的弊端。
清朝时,广东、广西两省,都属两广总督管辖。广东省“盐引”积压,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官府就把这部分积压,强行摊派给了广西省。广西省为了完成任务,又层层摊派给下级官府,并把食盐销售成绩和官员的政绩考核挂起钩来。完不成销售任务,官员们就算是“不称职”,会影响到今后的提拔重用。各级官员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自己组织差役运输销售,把食盐强行出售给百姓。官员们十分痛苦,但最痛苦的还是广大老百姓。
金光祖担任布政使时,主管全省财政,对盐务的利弊自然十分清楚。升任巡抚之后,手中的权力稍大,他就决心改革这项弊政。第一次,他向朝廷上书申请豁免食盐销售任务,被朝廷严词拒绝。他在被迫执行朝廷命令的同时,继续研究解决办法,第二次向朝廷上书,提出“区划户口食盐法”,在他的极力调停之下,“盐引”被削减了三分之二,各级官府和老百姓头上的负担便减轻了一大部分。但是,盐务仍然弊端重重,官府和百姓仍然叫苦不迭。
金光祖无奈,便下发文件,要求基层官员研究对策。于成龙接到文件后,结合自己对盐务利弊的认识,向金光祖呈上了一份《条陈盐引利弊议》。在那篇文章中,他详细汇报了基层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自从“区划户口食盐法”实施之后,各地官府都积极行动起来,有的招商立埠、有的组织官运、有的地处深山,自己没条件招商,就委托上级代为招商。在大家的努力下,食盐销售任务普遍都能完成,有的地方还能超额完成。各级官员的“考成”应该是都没有问题了,但广大百姓受到了更严重的剥削,越来越穷苦了。问题出在哪里呢?于成龙提出“禁官运”“革埠商”两条解决办法,指出问题就出在“官运”“埠商”这两方面。
所谓“官运”,就是官方组织食盐的运销。柳州府一带,官府和百姓都很穷,官府没有足够的运销资金,百姓也不可能事先垫付,所以只能先向盐主赊借。盐主因为不是现钱交易,便趁机抬高了价格。运输时,官府的差役因为不是给自家做生意,每个环节都会产生浪费,运费很高。这样在销售时,盐价已经高了好几倍,这些费用全由买盐的百姓负担。另外,发盐之时,官买官卖,都不考虑市场的实际需求,只是一味地多发多运,贪图完成任务,表现政绩。到零售时,因为发来的食盐数量过多,又不得不强迫百姓多买。百姓们既要出高价,又必须多买,贫穷人家能有几个钱?这不仅影响了百姓向国家缴纳的“正赋”,也造成了很多百姓的破产。所以于成龙提出,“官运”应该立即禁止。
所谓“埠商”,是指本地的盐商。这些盐商,为了自己赚钱发财,在运销过程中自然斤斤计较,处处节省,不会有浪费的情况产生,其成本和“官运”盐相比,是要低很多的。但是,因为有官运的高价食盐在,这些商人不敢低价倾销,得罪官府,便把盐价提高到“官运”盐的水平。这样利润极大,埠商自然是一百个愿意。他们卖盐时和官府勾结,强行摊派,收钱时又沿门挨户,强行索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所以于成龙建议革除他们的卖盐资格。 于成龙建议支持“流商”,也就是自由贸易的外地商人。流商成本低廉,竞争也比较激烈,在市场杠杆的操纵下,他们愿意深入到各地去大量贩卖价格便宜的食盐。这样,既能完成全省的销售任务,又能方便百姓,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了方便流商,于成龙建议简化流通环节,流商从广东运盐进省,在梧州要办理一个“交引换票”的手续,等于是获得了省内销售的“许可证”,从梧州到柳州府,再“凭票换牌”,获得柳州府境内的销售权。进入府境之后,就不应该再有更多的管理环节,不要限制区域,让商人们自由买卖。于成龙还建议,广西提督手下有数万兵马,每年食盐的消费量很大。而为兵营准备的“马平盐包”,不足二百。省内多余的“盐引”,其实可以存起来,以备兵营的不时之需。而两广境内和周边地区驻扎的藩王以及八旗将军,平时倚仗特权,都会做些贩盐的勾当,于成龙建议官府不要多管这些闲事,让他们和流商一样去自由买卖,目的是加强市场竞争,平抑盐价,保障供应。
于成龙针对当时的盐务弊端所写的这篇文章不仅给广西巡抚出了个好主意,更为广西省成百上千的基层官吏解决了公务烦恼,为广西全省的广大百姓减轻了经济负担,解决了吃盐问题,让成千上万户家庭免于破产和逃亡。
推动“通海冤案”重审
据史料记载,康熙十八年(1679年)春,吴兴祚升官后空缺下来的福建按察使一职,由皇帝特简,委派在湖广立下大功的于成龙接任。他的任期十分短暂,当年十月就升任福建布政使,次年二月便被康熙皇帝“特简”,调往北方的直隶。在福建工作一年有余,虽任职时间短,但政绩同样“卓异”。
明朝时候,为了防备倭寇,曾经长期实施海禁,严重影响了中国的海外贸易。清朝顺治十八年,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势力,清朝政府又下达“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禁者的财产赏赐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察即便不追缉,也要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于成龙到任的时候,福建省的监狱里关满了违反“迁海令”及其他禁令的百姓。
于成龙首先要解决的大案,就是数千名“通海”罪犯及耿精忠叛乱附逆人员的处决问题。这都是吴兴祚手里积攒下来的案子,于成龙只要朱笔一圈,手一挥,这几千名罪犯就人头落地了。但于成龙时时记着自己的“天理良心”,哪敢如此草菅人命?他仔细查阅案卷,發现原来的审理十分草率,绝大部分犯人都是被冤枉的。他也明白“迁海令”的实质,百姓们出海捕鱼、贸易,都是正当的生计,并不都是为了资助台湾郑经,朝廷是宁可多抓错杀,也要杜绝郑经的后勤补给,被抓百姓本来就是十分冤枉的。至于耿精忠叛乱的附逆人员,也有大量是受胁迫的或被冤屈的。
于成龙思忖再三,决定办一件“出格”的大事。他向巡抚吴兴祚、总督姚启圣分别请示,要求释放这批人。吴兴祚和姚启圣知道朝廷的严令,出了事是要追究督抚责任的,不敢答应。于成龙又找康亲王杰书申诉,他指着那些被拘押的妇女儿童说:“这些人怎么可能造反?”杰书是天潢贵胄,又是领兵统帅,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听于成龙讲得有理,就一口答应了。
重新审理旧案,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犯人们被一批一批地押到院子里等着,衙门里的公文来回穿梭着。有些案卷,反复汇报了许多次,最后的批复还是不能下来。于成龙看犯人们可怜,就下令先去掉他们的镣铐,并给他们弄点酒饭吃。根据监狱的惯例,杀头前都要去掉镣铐,赏给酒饭,犯人们以为自己要被处死了,不由得哭声震天。哭了半天又发现案件平反了,自己被无罪释放,可以回家了,又忍不住磕头如捣蒜,再次放声大哭起来。
于成龙不仅用高效率高水平的手段大量清理冤狱,释放大量无辜百姓回家,还十分关怀监狱囚犯的生活。朝廷的经费缺少,监狱犯人的口粮普遍不足,饿死事件时有发生。于成龙心里过意不去,他动员各地的官绅富户,捐助银钱,购买粮食,增加犯人们的口粮,让这些人能够活下来。另外,他也捐助医药,为犯人们看病疗伤。犯人们死里逃生,自然十分感谢青天于大人,同时对于成龙所代表的清朝政府,也增添了几分好感。此后,官府在办理军需、赋税等公务时,也就得到了福建百姓更多的支持。
天地生人,一人应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一日当尽一日之责。履职尽责、失职知愧,乃是为官从政的道德操守。
于成龙不仅是廉吏,而且是能吏。他的成长历程,与他持有正确的义利观有很大关系——做官不是要做大官,而是要做大事。因而,他每到一处,都能不避艰险、不避非议,勇于任事,坚持原则和正义,兴利除弊,甚至得罪上级、豪强也在所不惜。“公生明,廉生威。”于成龙一生勤政爱民、自甘淡泊、严于律己,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仅让下级信服,而且收获了百姓的支持与认同,故能政通人和、百姓乐业。
以人为镜、忆古思今。各地党员干部中也不乏明察秋毫之人,但为何于成龙鲜见?恐怕没有勇气在强权、强势面前为民据理力争是主要缘由。
如今在高压反腐下,一些官员,出现了言行过于谨慎以至于不敢作为的局面。人人都担心成为焦点。做的事情多了,反而增加了出事的几率。从趋利避害、明哲保身的角度看,很多人宁肯不作为,也不愿出事。
为民行道、不诿责任,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为官品格,古人可以做到,对今人而言也不应成为一种稀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98次提到“严”字,其中不乏对某些党员干部“怕严畏难”“借难抵严”之类言行的批评与告诫。他强调:“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们党把为人民服务奉为宗旨,各级党员干部应有更高境界。不唯在位谋政,更当恪尽职守;不唯胜任本职,更当奋发作为;不唯洁身自好,更当振兴一方。唯有奉此道理,才能无愧于人民赋予的公权,无愧于人民公仆的道义。
于成龙,一生经历了万历、天启、崇祯、顺治、康熙五朝。原是明朝诸生,在崇祯年间考取过副榜贡生。明朝灭亡之后,于成龙面对国破家亡之恨,深感晚明学风空疏,高谈天性,遂致天下鱼烂河决,生灵涂炭。痛定思痛,他身体力行,“力扶清廉”,以天下为己任,待人律己皆极严峻。
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清朝授予广西柳州府罗城县知县,从此踏入仕途,开始了清廉卓越的为官生涯。当时正是改朝换代、由乱到治的阶段。他从县令做起,在缉盗、税收、水利、反腐等方面均有建树。因政绩卓著和廉洁清正,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古今,留下了许多清廉秩事。于成龙以民为本、不畏强权、不惧艰难的为官之道,正是我们当今的时代所需要的。
不畏难 真为民
清朝初年在初定中原之时,摄政王多尔衮以八旗劲旅为国家根本所系,应“如恩爱养”为由,于顺治元年颁布《圈地令》。此令规定,前朝遗留公地、藩田以及京城周边荒芜之地,均可圈占。圈地之风随即在全国蔓延,大江南北无论有主无主的民田熟地,被肆意侵吞、策马圈占。老百姓如有投充者,则销籍为奴;若有抗争者,则拘捕下狱,百姓民不聊生。十余年来,尽管朝廷已经两次行文禁止《圈地令》,但此风屡禁不止。.....
山西吕梁地区川口村上千亩肥沃的河滩耕地被永宁守备喀尔齐等人跑马圈地,村民顷刻间家园尽失,沦为奴隶。.
于成龙号召大家拿着家伙奔赴下河滩保护耕地。于成龙在明知烧旗会犯杀头罪的情况下让乡亲们将拔去的圈地旗拢在一起,点火进行了焚烧。他对大家说,责任由他一个人承担,决不会连累大家。此番义举感动了大家,熊熊燃起的大火抚慰了大家恸恨的心。
喀尔齐听到部下报告旗被拔了,命人将于成龙、周瑞和绑了来。
于成龙早知喀尔齐是鳌拜的亲侄儿,他仍慷慨陈词地对来堡村的父老乡亲们说,他相信,一个新兴的王朝,绝不允许像喀尔齐这样欺凌百姓、无恶不作的官吏存在。喀尔齐这样的官吏,是国家的蛀虫、是天下百姓的死敌。于成龙相信朝廷和皇上绝不会容许这样的官吏继续祸害百姓的。
最终,在于成龙的据理力争之下,喀尔齐因悖逆朝廷、违禁圈地,而销籍去职,就地处斩!
平息圈地事件不久,赶赴省城参加科举的于成龙再次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揭穿了当年的科举腐败案。落魄回乡的于成龙做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决定,他要以前朝副榜贡生的身份前往京师掣签,出仕为官。此举惊动了七里八鄉,亲朋故友一时间都为他捏了一把汗。然而,于成龙眼里看到的不只是社会上的各种弊端,触动和吸引他的还有眼前那个新兴的王朝,正一步步走向盛世的曙光和希望。
改革盐务
康熙元年(1662),盐务成为广西地方的一项扰官害民的重大弊政。在中国封建时代,食盐属于朝廷专营,是非常重要的财政收入。朝廷向盐商出售“盐引”,即特许证,商人持“盐引”到盐场买盐,然后运输到指定地区出售。当时,朝廷为了提高财政收入,人为地提高了指定限额,要求各地多卖盐,多收税,这就造成了一系列的弊端。
清朝时,广东、广西两省,都属两广总督管辖。广东省“盐引”积压,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官府就把这部分积压,强行摊派给了广西省。广西省为了完成任务,又层层摊派给下级官府,并把食盐销售成绩和官员的政绩考核挂起钩来。完不成销售任务,官员们就算是“不称职”,会影响到今后的提拔重用。各级官员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自己组织差役运输销售,把食盐强行出售给百姓。官员们十分痛苦,但最痛苦的还是广大老百姓。
金光祖担任布政使时,主管全省财政,对盐务的利弊自然十分清楚。升任巡抚之后,手中的权力稍大,他就决心改革这项弊政。第一次,他向朝廷上书申请豁免食盐销售任务,被朝廷严词拒绝。他在被迫执行朝廷命令的同时,继续研究解决办法,第二次向朝廷上书,提出“区划户口食盐法”,在他的极力调停之下,“盐引”被削减了三分之二,各级官府和老百姓头上的负担便减轻了一大部分。但是,盐务仍然弊端重重,官府和百姓仍然叫苦不迭。
金光祖无奈,便下发文件,要求基层官员研究对策。于成龙接到文件后,结合自己对盐务利弊的认识,向金光祖呈上了一份《条陈盐引利弊议》。在那篇文章中,他详细汇报了基层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自从“区划户口食盐法”实施之后,各地官府都积极行动起来,有的招商立埠、有的组织官运、有的地处深山,自己没条件招商,就委托上级代为招商。在大家的努力下,食盐销售任务普遍都能完成,有的地方还能超额完成。各级官员的“考成”应该是都没有问题了,但广大百姓受到了更严重的剥削,越来越穷苦了。问题出在哪里呢?于成龙提出“禁官运”“革埠商”两条解决办法,指出问题就出在“官运”“埠商”这两方面。
所谓“官运”,就是官方组织食盐的运销。柳州府一带,官府和百姓都很穷,官府没有足够的运销资金,百姓也不可能事先垫付,所以只能先向盐主赊借。盐主因为不是现钱交易,便趁机抬高了价格。运输时,官府的差役因为不是给自家做生意,每个环节都会产生浪费,运费很高。这样在销售时,盐价已经高了好几倍,这些费用全由买盐的百姓负担。另外,发盐之时,官买官卖,都不考虑市场的实际需求,只是一味地多发多运,贪图完成任务,表现政绩。到零售时,因为发来的食盐数量过多,又不得不强迫百姓多买。百姓们既要出高价,又必须多买,贫穷人家能有几个钱?这不仅影响了百姓向国家缴纳的“正赋”,也造成了很多百姓的破产。所以于成龙提出,“官运”应该立即禁止。
所谓“埠商”,是指本地的盐商。这些盐商,为了自己赚钱发财,在运销过程中自然斤斤计较,处处节省,不会有浪费的情况产生,其成本和“官运”盐相比,是要低很多的。但是,因为有官运的高价食盐在,这些商人不敢低价倾销,得罪官府,便把盐价提高到“官运”盐的水平。这样利润极大,埠商自然是一百个愿意。他们卖盐时和官府勾结,强行摊派,收钱时又沿门挨户,强行索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所以于成龙建议革除他们的卖盐资格。 于成龙建议支持“流商”,也就是自由贸易的外地商人。流商成本低廉,竞争也比较激烈,在市场杠杆的操纵下,他们愿意深入到各地去大量贩卖价格便宜的食盐。这样,既能完成全省的销售任务,又能方便百姓,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了方便流商,于成龙建议简化流通环节,流商从广东运盐进省,在梧州要办理一个“交引换票”的手续,等于是获得了省内销售的“许可证”,从梧州到柳州府,再“凭票换牌”,获得柳州府境内的销售权。进入府境之后,就不应该再有更多的管理环节,不要限制区域,让商人们自由买卖。于成龙还建议,广西提督手下有数万兵马,每年食盐的消费量很大。而为兵营准备的“马平盐包”,不足二百。省内多余的“盐引”,其实可以存起来,以备兵营的不时之需。而两广境内和周边地区驻扎的藩王以及八旗将军,平时倚仗特权,都会做些贩盐的勾当,于成龙建议官府不要多管这些闲事,让他们和流商一样去自由买卖,目的是加强市场竞争,平抑盐价,保障供应。
于成龙针对当时的盐务弊端所写的这篇文章不仅给广西巡抚出了个好主意,更为广西省成百上千的基层官吏解决了公务烦恼,为广西全省的广大百姓减轻了经济负担,解决了吃盐问题,让成千上万户家庭免于破产和逃亡。
推动“通海冤案”重审
据史料记载,康熙十八年(1679年)春,吴兴祚升官后空缺下来的福建按察使一职,由皇帝特简,委派在湖广立下大功的于成龙接任。他的任期十分短暂,当年十月就升任福建布政使,次年二月便被康熙皇帝“特简”,调往北方的直隶。在福建工作一年有余,虽任职时间短,但政绩同样“卓异”。
明朝时候,为了防备倭寇,曾经长期实施海禁,严重影响了中国的海外贸易。清朝顺治十八年,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势力,清朝政府又下达“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禁者的财产赏赐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察即便不追缉,也要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于成龙到任的时候,福建省的监狱里关满了违反“迁海令”及其他禁令的百姓。
于成龙首先要解决的大案,就是数千名“通海”罪犯及耿精忠叛乱附逆人员的处决问题。这都是吴兴祚手里积攒下来的案子,于成龙只要朱笔一圈,手一挥,这几千名罪犯就人头落地了。但于成龙时时记着自己的“天理良心”,哪敢如此草菅人命?他仔细查阅案卷,發现原来的审理十分草率,绝大部分犯人都是被冤枉的。他也明白“迁海令”的实质,百姓们出海捕鱼、贸易,都是正当的生计,并不都是为了资助台湾郑经,朝廷是宁可多抓错杀,也要杜绝郑经的后勤补给,被抓百姓本来就是十分冤枉的。至于耿精忠叛乱的附逆人员,也有大量是受胁迫的或被冤屈的。
于成龙思忖再三,决定办一件“出格”的大事。他向巡抚吴兴祚、总督姚启圣分别请示,要求释放这批人。吴兴祚和姚启圣知道朝廷的严令,出了事是要追究督抚责任的,不敢答应。于成龙又找康亲王杰书申诉,他指着那些被拘押的妇女儿童说:“这些人怎么可能造反?”杰书是天潢贵胄,又是领兵统帅,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听于成龙讲得有理,就一口答应了。
重新审理旧案,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犯人们被一批一批地押到院子里等着,衙门里的公文来回穿梭着。有些案卷,反复汇报了许多次,最后的批复还是不能下来。于成龙看犯人们可怜,就下令先去掉他们的镣铐,并给他们弄点酒饭吃。根据监狱的惯例,杀头前都要去掉镣铐,赏给酒饭,犯人们以为自己要被处死了,不由得哭声震天。哭了半天又发现案件平反了,自己被无罪释放,可以回家了,又忍不住磕头如捣蒜,再次放声大哭起来。
于成龙不仅用高效率高水平的手段大量清理冤狱,释放大量无辜百姓回家,还十分关怀监狱囚犯的生活。朝廷的经费缺少,监狱犯人的口粮普遍不足,饿死事件时有发生。于成龙心里过意不去,他动员各地的官绅富户,捐助银钱,购买粮食,增加犯人们的口粮,让这些人能够活下来。另外,他也捐助医药,为犯人们看病疗伤。犯人们死里逃生,自然十分感谢青天于大人,同时对于成龙所代表的清朝政府,也增添了几分好感。此后,官府在办理军需、赋税等公务时,也就得到了福建百姓更多的支持。
天地生人,一人应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一日当尽一日之责。履职尽责、失职知愧,乃是为官从政的道德操守。
于成龙不仅是廉吏,而且是能吏。他的成长历程,与他持有正确的义利观有很大关系——做官不是要做大官,而是要做大事。因而,他每到一处,都能不避艰险、不避非议,勇于任事,坚持原则和正义,兴利除弊,甚至得罪上级、豪强也在所不惜。“公生明,廉生威。”于成龙一生勤政爱民、自甘淡泊、严于律己,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仅让下级信服,而且收获了百姓的支持与认同,故能政通人和、百姓乐业。
以人为镜、忆古思今。各地党员干部中也不乏明察秋毫之人,但为何于成龙鲜见?恐怕没有勇气在强权、强势面前为民据理力争是主要缘由。
如今在高压反腐下,一些官员,出现了言行过于谨慎以至于不敢作为的局面。人人都担心成为焦点。做的事情多了,反而增加了出事的几率。从趋利避害、明哲保身的角度看,很多人宁肯不作为,也不愿出事。
为民行道、不诿责任,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为官品格,古人可以做到,对今人而言也不应成为一种稀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98次提到“严”字,其中不乏对某些党员干部“怕严畏难”“借难抵严”之类言行的批评与告诫。他强调:“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们党把为人民服务奉为宗旨,各级党员干部应有更高境界。不唯在位谋政,更当恪尽职守;不唯胜任本职,更当奋发作为;不唯洁身自好,更当振兴一方。唯有奉此道理,才能无愧于人民赋予的公权,无愧于人民公仆的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