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侥幸心理是靠不住的,要安全还得关注主宰我们命运的制度。维护一个易于产生腐败的权力分配格局,最终对任何人都不利,包括领导干部。让制度为干部们提供安全感吧,良好的制度才是干部们的保护神。
“官老爷”也需要保护
在中国,干部一直是与“特权”相联系的概念,正因如此,人们常常将干部称为“官老爷”。“官老爷”还需要保护吗?
保护干部并不是直接针对官民关系而言的,它是一个与官员腐败相联系的话题。
从80年代开始,中国的反腐运动或斗争一次接一次,力度一次比一次增强,抓的腐败分子无论从数量、级别上都大大增加。国人视腐败分子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政府应当对腐败分子施以法律和党纪的制裁,保护干部自然不是要庇护、纵容腐败分子。
党中央动真格反腐败以维护江山社稷,的确可钦可佩;但一次又一次地反腐败,将大批具备本科、硕士以至博士水平的专业人才及具备多年管理经验的人才送进监狱——虽然这些人是贪官,严惩之大快人心——但国家因而导致的人才培养成本的浪费却是不容低估的。
山东某地,一名干部是北大毕业的经济学博士,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
湖北某财经大学某系85级学生,至今因腐败进监狱的几近一大半,连当年在校政治表现很好的班长也因贪污700万元而被判刑。
如此等等的例子不胜枚举。财务、金融、城市规划等专业的人才在80年代初可谓奇缺,这些专业从那时到现在一直是热门专业。国家花巨大的投入培养出的这些人才为何不将知识和经验献给人民,而只献给他们自己?为何他们在年富力强的时候走到了为国家服务的最后期限?有一点是肯定的:腐败现象依然在继续蔓延,锒铛入狱的干部越来越多,国家在他们身上的培养成本不只血本无归,他们还造成了国家极大数额的经济和生命损失。这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怎样保护我们的干部,使他们不至于沦为腐败分子。
谁使他们堕落?
在大学校园的毕业典礼上,我们容易听到这样的豪言壮语:将知识献给祖国和人民。他们真的做到了吗?国家教育投资的本来目的就是让每一位学子学成之后将知识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仅仅是为他们自己服务。一个国家需要熟练的管理者。一个政府公务员需要长年累月的工作经验和在职培训才能变成熟练的管理者,他们应该是国家的财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处决一个大贪官很容易,但培养出一个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干部却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么多本该成为国家栋梁的人才何以变成了国家的蛀虫和害虫?
很明显,一个人蜕化为腐败分子是自律不够,经不起金钱、美色、名利、地位的诱惑所致。但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批又一批位高权重的贪官都被揪出来绳之以法,这应该对腐败行为有遏制作用了吧?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干部飞蛾扑火般以身试法呢?难道他们不怕死吗?
当然怕死。但有两个原因使他们铤而走险。第一,旧的权力和利益分配方式并没发生变化,以权谋私者便于用钱买到更大的官做,不腐败则不容易提干。故以权谋私还是一些干部的行为模式;第二,侥幸心理。再怎么反腐败,不是有许多人安全过关了吗?只要跟各方面搞好关系就可能反不到自己头上。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可以让我们看到反腐败斗争成效的另一面。当中央动真格地盯住某个地方的腐败案时,这些地方官员有些躲的躲,藏的藏。有的干部甚至透出心声:我宁愿当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干部,那样的工作很安全,不容易腐败,有权有势的职位想不腐败也难呐!自己洁身自好会遭人排挤,又不容易晋升,同流合污则官运畅通,君不见广西徐炳松、李乘龙,海南的戚火贵等大贪官都有越腐越升官的历史?但如果中央盯得紧,不如当“闲职”省心。可怜的干部!他们陷入了一种要么腐败要么逃避的尴尬境况之中。
这种奇怪现象反映出两个问题:第一,有权有势的职位有太多的腐败机会,或者有身不由己地变得腐败的压力;第二,干部不敢腐败似乎主要与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反腐运动的期限有关,而与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关系不大。
诚然,有许多党政领导干部宁可不升官发财,宁可遭受排挤,也不改为人民服务的节操,宁可牺牲切身利益也不同流合污。但这样的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只占极少数。一个国家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官员的道德情操上。如果道德自律能够维系社会的话,人类将不需要组成国家。政府和法的存在本身是对道德自律效力的最大怀疑。道德自律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律。归根结底,要限制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任何一个权力,都必须受到另一对等权力的制约。这应该是一个常识。所以,反腐败要靠建立良好的制度,而不能指望“上头”的反腐决心。
良知值多少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他不可能不顾及自己的切身利益。一般而言,人们会屈服于控制自己生计、仕途等切身利益的人,人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损。所以,在一个社会里,当按良知办事不利于个人利益,不利于升官发财时,无视良知,热衷于作恶就会成为情理中的事。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利益分配格局受到社会制度的制约。制度决定了人们之间的权力关系和经济关系,因而决定了每个人行为的利害导向。虽然人们应该按良知行事,但如果现实中正直者吃亏,奸滑者讨好,那么制度实际上是在打击正直而鼓励奸滑。在这种制度下,坏人容易得志,好人难以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为“小人得志便猖狂”,坏人会结成关系网,打击正直人士,扩张自己和小集团的势力。在这种情况下,按良知办事需要极大勇气,甚至需要做出巨大牺牲。
我们要弘扬良知,就要使我们的制度对腐败者不利,对道德自律者有利,而不应仅仅满足于运动式地抓几个贪官收揽民心。忽视制度创新,我们会一次又一次地陷入道德的困惑之中:良心值多少钱?
易于形成专横权力,易于提供腐败机会的制度会不断地陷干部们于不义,一旦反腐运动降临,就会使一部分贪官落网,在劫难逃。侥幸心理是靠不住的,要安全还得关注主宰我们命运的制度。维护一个易于产生腐败的权力分配格局,最终对任何人都不利,包括领导干部。让制度为干部们提供安全感吧。良好的制度才是干部们的保护神。
供给制度是政府的专有职能,人民希望政府能提供良好的制度服务,政府又能指望谁呢?它只能指望自己。政府有责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它不应当回避供给制度这一责任。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往往只满足于要求干部们廉洁自律,而忘记了提供制度服务。干部们是否廉洁自律取决于他们个人而不是政府,但制度设计却是政府可以把握的。要求干部自律有一定的防范腐败的作用,但政府首要的是提供制度服务。舍弃制度供给而他务,政府就在舍本逐末。
净化水源比污水处理更重要
在笔者家乡某镇,镇委镇政府针对农民对贪官的抗议抵制活动曾多次召集会议,商讨如何保护干部。他们的对策是打击敢于带头“作对”的人,甚至不惜对这些无辜、正直、善良的百姓“绳之以法”。这种保护干部的办法只会滋生专横权力,“培养”更多的、更肆无忌惮的贪官,使干群关系更加紧张。
这使我想到中国古代政治的历史。从秦代到清代,封建王朝为了“强干弱枝”,强化君主专制,每个王朝都供给新的制度,使君主专制的程度越来越深,清代的君主专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当今这个强调法律至上的民主法治时代,我们不应求助于制造维护特权的制度来保护某类人。我们要将每个人的利益要求看成是等价的,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干部不应是特权人物,他们手中的权力要受到对等权力的有效制约。不受制约,人会变成野兽,天使会变成恶魔,才干会变成制造罪恶的工具。我们不能因事先假定他们是为人民服务的,而疏于防范他们以权谋私。本着这样的思路进行制度设计,我们就能指望,有那么一天,好人能理直气壮地做好事,恶人不敢作恶。这样的制度才能挽救大批干部,使他们不易走上腐败的死亡之旅。培养人才绝不是为了把他们送进监狱或坟墓,如果我们需要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干部为人民服务,我们就要关注我们的制度,让良好的制度来保护他们。
当权力只能服务,不能滥用来“卡”人时,好官就能理直气壮地做好事,而不容易变成贪官或奸官。当权力过分集中,其它权力对其无可奈何时,这种权力就会肆无忌惮地腐败,成为专横权力;如果权力可以专横行使,那么谋求更高的权位、掌握更大的专横权力就会成为社会的普遍追求。许多人会为了当官、升官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同时道德良知会被束之高阁。因为专横权力志不在提供服务,而在于掠夺。所以防止专横权力的产生是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
我们要走出这样的误区:头脑简单地将反腐败等同为抓贪官;将保护干部等同于庇护腐败分子。如果腐败的制度根源没有消除,腐败分子就会成批成批地产生,反不胜反,防不胜防。这正如净化水资源一样,如果不净化被污染的水源,而只搞源头之外的污水处理,结果是,未待污水处理干净,从源头来的污水又源源不断流过来。好的制度是防止干部腐败的屏障,因而设计、供给好的制度是保护干部的最佳方法。□
“官老爷”也需要保护
在中国,干部一直是与“特权”相联系的概念,正因如此,人们常常将干部称为“官老爷”。“官老爷”还需要保护吗?
保护干部并不是直接针对官民关系而言的,它是一个与官员腐败相联系的话题。
从80年代开始,中国的反腐运动或斗争一次接一次,力度一次比一次增强,抓的腐败分子无论从数量、级别上都大大增加。国人视腐败分子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政府应当对腐败分子施以法律和党纪的制裁,保护干部自然不是要庇护、纵容腐败分子。
党中央动真格反腐败以维护江山社稷,的确可钦可佩;但一次又一次地反腐败,将大批具备本科、硕士以至博士水平的专业人才及具备多年管理经验的人才送进监狱——虽然这些人是贪官,严惩之大快人心——但国家因而导致的人才培养成本的浪费却是不容低估的。
山东某地,一名干部是北大毕业的经济学博士,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
湖北某财经大学某系85级学生,至今因腐败进监狱的几近一大半,连当年在校政治表现很好的班长也因贪污700万元而被判刑。
如此等等的例子不胜枚举。财务、金融、城市规划等专业的人才在80年代初可谓奇缺,这些专业从那时到现在一直是热门专业。国家花巨大的投入培养出的这些人才为何不将知识和经验献给人民,而只献给他们自己?为何他们在年富力强的时候走到了为国家服务的最后期限?有一点是肯定的:腐败现象依然在继续蔓延,锒铛入狱的干部越来越多,国家在他们身上的培养成本不只血本无归,他们还造成了国家极大数额的经济和生命损失。这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怎样保护我们的干部,使他们不至于沦为腐败分子。
谁使他们堕落?
在大学校园的毕业典礼上,我们容易听到这样的豪言壮语:将知识献给祖国和人民。他们真的做到了吗?国家教育投资的本来目的就是让每一位学子学成之后将知识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仅仅是为他们自己服务。一个国家需要熟练的管理者。一个政府公务员需要长年累月的工作经验和在职培训才能变成熟练的管理者,他们应该是国家的财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处决一个大贪官很容易,但培养出一个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干部却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么多本该成为国家栋梁的人才何以变成了国家的蛀虫和害虫?
很明显,一个人蜕化为腐败分子是自律不够,经不起金钱、美色、名利、地位的诱惑所致。但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批又一批位高权重的贪官都被揪出来绳之以法,这应该对腐败行为有遏制作用了吧?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干部飞蛾扑火般以身试法呢?难道他们不怕死吗?
当然怕死。但有两个原因使他们铤而走险。第一,旧的权力和利益分配方式并没发生变化,以权谋私者便于用钱买到更大的官做,不腐败则不容易提干。故以权谋私还是一些干部的行为模式;第二,侥幸心理。再怎么反腐败,不是有许多人安全过关了吗?只要跟各方面搞好关系就可能反不到自己头上。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可以让我们看到反腐败斗争成效的另一面。当中央动真格地盯住某个地方的腐败案时,这些地方官员有些躲的躲,藏的藏。有的干部甚至透出心声:我宁愿当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干部,那样的工作很安全,不容易腐败,有权有势的职位想不腐败也难呐!自己洁身自好会遭人排挤,又不容易晋升,同流合污则官运畅通,君不见广西徐炳松、李乘龙,海南的戚火贵等大贪官都有越腐越升官的历史?但如果中央盯得紧,不如当“闲职”省心。可怜的干部!他们陷入了一种要么腐败要么逃避的尴尬境况之中。
这种奇怪现象反映出两个问题:第一,有权有势的职位有太多的腐败机会,或者有身不由己地变得腐败的压力;第二,干部不敢腐败似乎主要与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反腐运动的期限有关,而与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关系不大。
诚然,有许多党政领导干部宁可不升官发财,宁可遭受排挤,也不改为人民服务的节操,宁可牺牲切身利益也不同流合污。但这样的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只占极少数。一个国家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官员的道德情操上。如果道德自律能够维系社会的话,人类将不需要组成国家。政府和法的存在本身是对道德自律效力的最大怀疑。道德自律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律。归根结底,要限制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任何一个权力,都必须受到另一对等权力的制约。这应该是一个常识。所以,反腐败要靠建立良好的制度,而不能指望“上头”的反腐决心。
良知值多少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他不可能不顾及自己的切身利益。一般而言,人们会屈服于控制自己生计、仕途等切身利益的人,人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损。所以,在一个社会里,当按良知办事不利于个人利益,不利于升官发财时,无视良知,热衷于作恶就会成为情理中的事。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利益分配格局受到社会制度的制约。制度决定了人们之间的权力关系和经济关系,因而决定了每个人行为的利害导向。虽然人们应该按良知行事,但如果现实中正直者吃亏,奸滑者讨好,那么制度实际上是在打击正直而鼓励奸滑。在这种制度下,坏人容易得志,好人难以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为“小人得志便猖狂”,坏人会结成关系网,打击正直人士,扩张自己和小集团的势力。在这种情况下,按良知办事需要极大勇气,甚至需要做出巨大牺牲。
我们要弘扬良知,就要使我们的制度对腐败者不利,对道德自律者有利,而不应仅仅满足于运动式地抓几个贪官收揽民心。忽视制度创新,我们会一次又一次地陷入道德的困惑之中:良心值多少钱?
易于形成专横权力,易于提供腐败机会的制度会不断地陷干部们于不义,一旦反腐运动降临,就会使一部分贪官落网,在劫难逃。侥幸心理是靠不住的,要安全还得关注主宰我们命运的制度。维护一个易于产生腐败的权力分配格局,最终对任何人都不利,包括领导干部。让制度为干部们提供安全感吧。良好的制度才是干部们的保护神。
供给制度是政府的专有职能,人民希望政府能提供良好的制度服务,政府又能指望谁呢?它只能指望自己。政府有责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它不应当回避供给制度这一责任。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往往只满足于要求干部们廉洁自律,而忘记了提供制度服务。干部们是否廉洁自律取决于他们个人而不是政府,但制度设计却是政府可以把握的。要求干部自律有一定的防范腐败的作用,但政府首要的是提供制度服务。舍弃制度供给而他务,政府就在舍本逐末。
净化水源比污水处理更重要
在笔者家乡某镇,镇委镇政府针对农民对贪官的抗议抵制活动曾多次召集会议,商讨如何保护干部。他们的对策是打击敢于带头“作对”的人,甚至不惜对这些无辜、正直、善良的百姓“绳之以法”。这种保护干部的办法只会滋生专横权力,“培养”更多的、更肆无忌惮的贪官,使干群关系更加紧张。
这使我想到中国古代政治的历史。从秦代到清代,封建王朝为了“强干弱枝”,强化君主专制,每个王朝都供给新的制度,使君主专制的程度越来越深,清代的君主专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当今这个强调法律至上的民主法治时代,我们不应求助于制造维护特权的制度来保护某类人。我们要将每个人的利益要求看成是等价的,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干部不应是特权人物,他们手中的权力要受到对等权力的有效制约。不受制约,人会变成野兽,天使会变成恶魔,才干会变成制造罪恶的工具。我们不能因事先假定他们是为人民服务的,而疏于防范他们以权谋私。本着这样的思路进行制度设计,我们就能指望,有那么一天,好人能理直气壮地做好事,恶人不敢作恶。这样的制度才能挽救大批干部,使他们不易走上腐败的死亡之旅。培养人才绝不是为了把他们送进监狱或坟墓,如果我们需要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干部为人民服务,我们就要关注我们的制度,让良好的制度来保护他们。
当权力只能服务,不能滥用来“卡”人时,好官就能理直气壮地做好事,而不容易变成贪官或奸官。当权力过分集中,其它权力对其无可奈何时,这种权力就会肆无忌惮地腐败,成为专横权力;如果权力可以专横行使,那么谋求更高的权位、掌握更大的专横权力就会成为社会的普遍追求。许多人会为了当官、升官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同时道德良知会被束之高阁。因为专横权力志不在提供服务,而在于掠夺。所以防止专横权力的产生是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
我们要走出这样的误区:头脑简单地将反腐败等同为抓贪官;将保护干部等同于庇护腐败分子。如果腐败的制度根源没有消除,腐败分子就会成批成批地产生,反不胜反,防不胜防。这正如净化水资源一样,如果不净化被污染的水源,而只搞源头之外的污水处理,结果是,未待污水处理干净,从源头来的污水又源源不断流过来。好的制度是防止干部腐败的屏障,因而设计、供给好的制度是保护干部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