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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电力建设工程竣工移交时,在性能试验责任主体、时间、试验项目等多方面存在较多差异,进而导致了工程投入商业运行、颁发移交生产交接书、缺陷责任期起始和结束等诸多时间的不一致,这些差异和不一致可能引起业主与EPC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纠纷。本文对上述差异和可能引起的纠纷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