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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代替了人民公社制度,开始了农村土地制度在转轨时期的变迁.从理论上看,制度变迁的原因在于制度变迁主体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组织成本与人民公社制度的组织成本相比确实降低了许多.实践证明,这种改革路径、模式和策略的选择都是特定制度环境下成本最低、推进最稳、效率最高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