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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被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有很多是党政“一把手”。另外一些违纪违法者虽然不是在“一把手”位置上查处的,但违纪违法问题也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
作为关键岗位的关键人,“一把手”对一个地区或单位的影响不言而喻,可谓成也“一把手”,败也“一把手”。因此,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我们既要培养敢作敢为的“一把手”,又要谨防其蜕化成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的“一霸手”。
“一把手”变成了为所欲为的“一霸手”
今天,我们从两县“一把手”的落马开始说起。
去年12月,贵州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开庭。此前,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据中纪委网站,贵州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分别于2019年7月、2018年5月被给予“双开”处分。“罔顾民生、恣意妄为、我行我素”,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两人的案情通报措辞极为严厉。短短两年时间,两名在任县委书记纷纷落马,究竟为何?
据悉,潘志立平时工作作风霸道,重大事项决策基本上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很多项目只要他拍板就开工建设,全然不顾设计、预算、审计环节缺失,盲目举债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独山县违法违规占地达2.8万亩,国有资产损失10亿余元。
梁嘉庚则常以“三都王”自居,认为自己定的就是规矩、自己的话就是圣旨。他不顾三都县是黔南州唯一深度贫困县的实际,主导实施在建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27个,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其中不乏“千神广场”“云上书院”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实际上,刚任县委书记时,两人也曾以当一个“好官”为目标。然而,随着工作上逐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渐渐初心失守,心中无戒,行为超越了民主与法治的原则,背离了组织和人民期盼。理应造福一方百姓的“一把手”变成了为所欲为的“一霸手”。
如何培养“敢作敢为”的“一把手”
近年来,随着反腐敗斗争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老虎”“苍蝇”被斩落马下,官场风气为之一变,权力腐败大为收敛。但与此同时,高压反腐也给官场带来了另一个变化:即一些官员权力腐败行为有所收敛,但该办的事也不办了,该作为的也不作为了。这种不作为的现象在部分地区和单位还比较普遍。虽然不作为现象不及权力腐败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直接的严重危害,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群关系造成相当负面的影响,任其发展下去,最终也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党的执政地位。
新时代被党和人民委以重任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本应顺应时代的呼唤,成为敢作敢为的“一把手”,而不是面对困难与挑战,畏首畏尾,无所作为。无所作为的“一把手”既不符合新时代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也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期待。
要破解“一把手”无所作为的问题,除了“一把手”要努力使自己具备忠诚、干净和担当素质外,从组织层面来说,要为“一把手”营造一个想作为、敢作为和能作为的制度机制与环境:
一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一些腐败分子彻底清除出干部队伍,为干净做事、清白做人的领导干部腾出位置。
二是制定一个科学的领导干部评价标准,其中之一就是要允许、包容和鼓励“一把手”试错,让敢作敢为的试错成为新时代“一把手”的鲜明特征之一。
三是要建立健全选拔、使用和激励敢作敢为的“一把手”制度机制。总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通过这些举措的推行,在广大干部队伍中形成一个以敢作敢为为荣和以无所作为为耻的良好氛围,以激励新时代的领导干部积极争当敢作敢为的“一把手”。
如何预防胡作非为的“一霸手”现象
从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其中不少人的做派都如独断专行的“大家长”。他们当上“一把手”后,内心逐渐膨胀,逐渐把一地一域当成自己的“专属领地”,搞大权独揽、说一不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当“班长”变成了无人能管、不可一世的“家长”,有些危险也就随之而来。
毋庸讳言,近年来出现过不少敢作敢为的“一把手”,最后演变成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的“一霸手”。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被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有很多是党政“一把手”,另外一些违纪违法者虽然不是在“一把手”位置上查处的,但违纪违法问题也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
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非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莫属。仇和大学毕业后,从一个研究机构的普通工作人员做起。从政后,因为“大胆创新,勇于改革”,名噪一时,在仕途上一路顺风顺水,很快被提拔到省委副书记。但其“敢作敢为”的言行超出了民主与法治的原则和边界,逐步走上了独断专行和为所欲为的邪路,被当地群众贴上了“酷吏”“铁血”“一意孤行”的标签。2015年7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仇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随后他被双开。2016年12月1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
这个案例留下的深刻警示,值得广大党员干部长久反思。在今天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怎样预防“一把手”变成“一霸手”,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和理论工作者深入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干部的培养、使用、提拔和管理上应做到四点:一是既要重使用、也要重培养;二是既要重政绩、也要重品德;三是既重大胆提拔,又重严格管理;四是既重党纪国法严惩,又重制度机制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重拳治贪、高压反腐的势头下,一大批曾经是“一把手”的“老虎”“苍蝇”被拉下马,这对从严治党无疑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同时我们也应该重视制度机制上的改革创新,通过及时有效的纠错机制、激励机制和预防机制,为敢作敢为的“一把手”撑腰鼓劲的同时,更好地预防和遏制敢作敢为的“一把手”变成为所欲为的“一霸手”。
(《人民论坛》《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为关键岗位的关键人,“一把手”对一个地区或单位的影响不言而喻,可谓成也“一把手”,败也“一把手”。因此,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我们既要培养敢作敢为的“一把手”,又要谨防其蜕化成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的“一霸手”。
“一把手”变成了为所欲为的“一霸手”
今天,我们从两县“一把手”的落马开始说起。
去年12月,贵州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开庭。此前,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据中纪委网站,贵州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分别于2019年7月、2018年5月被给予“双开”处分。“罔顾民生、恣意妄为、我行我素”,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两人的案情通报措辞极为严厉。短短两年时间,两名在任县委书记纷纷落马,究竟为何?
据悉,潘志立平时工作作风霸道,重大事项决策基本上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很多项目只要他拍板就开工建设,全然不顾设计、预算、审计环节缺失,盲目举债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独山县违法违规占地达2.8万亩,国有资产损失10亿余元。
梁嘉庚则常以“三都王”自居,认为自己定的就是规矩、自己的话就是圣旨。他不顾三都县是黔南州唯一深度贫困县的实际,主导实施在建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27个,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其中不乏“千神广场”“云上书院”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实际上,刚任县委书记时,两人也曾以当一个“好官”为目标。然而,随着工作上逐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渐渐初心失守,心中无戒,行为超越了民主与法治的原则,背离了组织和人民期盼。理应造福一方百姓的“一把手”变成了为所欲为的“一霸手”。
如何培养“敢作敢为”的“一把手”
近年来,随着反腐敗斗争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老虎”“苍蝇”被斩落马下,官场风气为之一变,权力腐败大为收敛。但与此同时,高压反腐也给官场带来了另一个变化:即一些官员权力腐败行为有所收敛,但该办的事也不办了,该作为的也不作为了。这种不作为的现象在部分地区和单位还比较普遍。虽然不作为现象不及权力腐败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直接的严重危害,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群关系造成相当负面的影响,任其发展下去,最终也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党的执政地位。
新时代被党和人民委以重任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本应顺应时代的呼唤,成为敢作敢为的“一把手”,而不是面对困难与挑战,畏首畏尾,无所作为。无所作为的“一把手”既不符合新时代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也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期待。
要破解“一把手”无所作为的问题,除了“一把手”要努力使自己具备忠诚、干净和担当素质外,从组织层面来说,要为“一把手”营造一个想作为、敢作为和能作为的制度机制与环境:
一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一些腐败分子彻底清除出干部队伍,为干净做事、清白做人的领导干部腾出位置。
二是制定一个科学的领导干部评价标准,其中之一就是要允许、包容和鼓励“一把手”试错,让敢作敢为的试错成为新时代“一把手”的鲜明特征之一。
三是要建立健全选拔、使用和激励敢作敢为的“一把手”制度机制。总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通过这些举措的推行,在广大干部队伍中形成一个以敢作敢为为荣和以无所作为为耻的良好氛围,以激励新时代的领导干部积极争当敢作敢为的“一把手”。
如何预防胡作非为的“一霸手”现象
从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其中不少人的做派都如独断专行的“大家长”。他们当上“一把手”后,内心逐渐膨胀,逐渐把一地一域当成自己的“专属领地”,搞大权独揽、说一不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当“班长”变成了无人能管、不可一世的“家长”,有些危险也就随之而来。
毋庸讳言,近年来出现过不少敢作敢为的“一把手”,最后演变成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的“一霸手”。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被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有很多是党政“一把手”,另外一些违纪违法者虽然不是在“一把手”位置上查处的,但违纪违法问题也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
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非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莫属。仇和大学毕业后,从一个研究机构的普通工作人员做起。从政后,因为“大胆创新,勇于改革”,名噪一时,在仕途上一路顺风顺水,很快被提拔到省委副书记。但其“敢作敢为”的言行超出了民主与法治的原则和边界,逐步走上了独断专行和为所欲为的邪路,被当地群众贴上了“酷吏”“铁血”“一意孤行”的标签。2015年7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仇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随后他被双开。2016年12月1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零6个月。
这个案例留下的深刻警示,值得广大党员干部长久反思。在今天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怎样预防“一把手”变成“一霸手”,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和理论工作者深入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干部的培养、使用、提拔和管理上应做到四点:一是既要重使用、也要重培养;二是既要重政绩、也要重品德;三是既重大胆提拔,又重严格管理;四是既重党纪国法严惩,又重制度机制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重拳治贪、高压反腐的势头下,一大批曾经是“一把手”的“老虎”“苍蝇”被拉下马,这对从严治党无疑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同时我们也应该重视制度机制上的改革创新,通过及时有效的纠错机制、激励机制和预防机制,为敢作敢为的“一把手”撑腰鼓劲的同时,更好地预防和遏制敢作敢为的“一把手”变成为所欲为的“一霸手”。
(《人民论坛》《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