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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是语文教学中的一种重要手段,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目前语文教学——特别是中学并没有充分给予朗读以发挥作用和优势的机会。要么是没有朗读之声,要么是声若蚊蝇,导致文本哑然,教师学生黯然。朗读在初中语文课堂中的价值急需重塑,作为语文教师我们需要用心透视朗读教学,用心重塑朗读教学。
一.在初中语文课堂中重塑与实践朗读教学的必要性
(一)以朗读创设情境,营造心理场,让学生心驰神往。
汉语具有音乐性,富有音韵和节奏之美。汉语之所以如此注重音韵和节奏,这可能与汉语的书面语起源于诗歌有关。充分发挥汉语的这一优势,对文本进行声情并茂地朗读,先声夺人,让学生沉浸其间,从而建构积极的心理场,引起他们的参与动机,为课堂教学提供驱动力,使学生对学习内容心驰神往,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比如,朱自清的《春》是一篇经典的散文,学到这一课,我非常不舍得去剖析它,所以我就先动情地朗读了一遍。因为我希望在不得不与孩子们解剖文字之前,能带给他们一个完整的“春天”,送给他们一幅完整的春的画卷。朗读结束,孩子们满面春风,满目春光,那个平时让人头疼的女孩子情不自禁地说:“真是太喜欢了!”无庸置疑,学生们爱上了《春》,春天已在身边!朗读赐给了语文课一个明媚的春天!
(二)以朗读咀嚼文字,品味语言,让学生心旷神怡。
德国康茨坦斯大学文艺学教授尧斯(Hans Robert Jauss)认为,“一个作品,即使印成书,读者没有阅读之前,也只是半完成品。”
文学作品结构上的召唤性,常常需要读者丰富而具体的想象去填补,进行衔接和连续化。这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其实就是读者联想想象的过程。联想与想象力对学生赏析文学作品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波兰全国为孩子朗读”基金会承担了一项关于“朗读学校”和“朗读幼儿园”成效的研究,结果发现:与没有经常进行朗读的孩子相比,那些接受朗读的孩子能运用大量的词汇,更好地领会文章的意思,并在逻辑思维方面准备得较好,拥有更为丰富的想象力。在朗读中,文本由无声化为有声,由静态化为动态,学生动嘴,动脑,动情,文字之美,语言之美显于声,渗于心。
(三)以朗读深入文本,体悟情思,让学生心潮澎湃。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诗歌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就诗歌教学而言,如果只是单纯地背记,肯定是过眼云烟;如果单纯地分析意象,肯定枯燥无味。与学生一起反复朗读不失为一良策。俞平伯先生在论及诗词的阅读和欣赏时,认为“目治”,即一般的阅读,仅能达到“泛览”水平;只有“耳治”,即朗诵或吟哦,才能深入地理解作者的真意。
汉代的《毛诗序》写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说明诗歌、音乐、舞蹈都是人们心中的“情”、“志”的表现,是由“情动”而引起的。把握感情基调,反复朗读诗歌,在不知不觉中,学生的情感就会被抑扬顿挫的朗读所调动,融情于读,融情于诗,融情于境,自然心潮澎湃,与诗中所蕴含的情感产生共振,深层次地体悟诗歌之情思,生成审美体验与情感体验。
(四)以朗读评点是非,感受魅力,让学生心明眼亮。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语文课程致力于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以小说为例:小说是社会生活的缩影,读小说可以使人精神愉悦,可以使人明辨是非。一部小说在手,我们不仅要了解故事的开头、经过和结局,还要明白作者的意图,弄清小说的要素、情节、人物性格,并从中捕获人生经验。
小说需要朗读吗?回答是:要!当然,由于小说的篇幅比较长,并不适合通篇朗读,要朗读的是重点、精彩段落。例如鲁迅的小说《孔乙己》,在酒客揭短并取笑孔乙己偷东西这一片段中,语言描写颇有特色。“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人物的个性通过其语言反映出来了。与学生一起分析人物的性格,人物语言中的语气、语调、停顿及节奏,然后以各种身份去朗读这些对话,那么酒客的尖刻,孔乙己的难堪,荒谬,可笑的形象便不言自明了。对于那个社会的人,那个社会,学生自有评价;对于自己读书的最终目的,学生定会思考。
二.在初中语文课堂中重塑与实践朗读教学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如何让朗读在语文课堂上大施拳脚,充分发挥其优势与作用,是一个课题,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我有三条建议:
(一)教师作榜样,让学生心慕口追
听一篇文章或一部文学作品的朗读,如果内容好,又朗读得好,常常比我们自己默读感受得更深。文章在手,不是每个学生都想要大声地读出来,至于读出味来,也不是每个学生都能信手拈来的。列宁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对学生的榜样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教师的情感和阅历比较丰富,朗读技巧掌握和运用得比较熟练,因此读起来容易抓住作品的情调,把握作品的内涵,读出美来。教师真情范读,准确而有力地传达着课文的思想内容,拉近了学生与老师和文本的距离,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唤起学生的思想共鸣,激起学生的朗读欲望,产生尝试的愿望。遗憾的是,无论在公开课上还是随堂课上,我们很少听到教师敢于或乐于为学生作榜样的范读了。
(二)朗读成习惯,让学生心照神交。
对于朗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只有一句: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但是这一要求却在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和第四学段(7~9年级)中反复出现。因此可以明确:简单的要求中饱含着对朗读能力的重视,我们要把朗读作为一种习惯来养成。教育的本质就是要培养良好习惯,“听听激动,没有行动”的朗读只是摆设,习惯的培养不容忽视,具体工作靠教师。目前,关于培养学生朗读习惯的具体方法的研究寥寥,我认为可按四步走:第一,以教师和对朗读有爱好的学生为主力进行范读。教师的范读可以引起学生的朗读兴趣,而学生范读会以同龄人的特殊身份激起他人的表现欲望。第二,跟读。教师大声读,学生小声读,这样学生的语言就会得到发展,感情会逐渐丰富起来。第三,对文章中容易动情的段落进行齐读。让那些不敢发言,不敢出声的学生可以“滥竽充数”,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自己在读,知道自己能读。齐读的魅力在余映潮老师的课堂上得到了完美演绎。第四,全面进攻。选择文章中的某些语句给中等朗读水平的学生尝试的机会,并给予点评和鼓励,让更多的学生意识到朗读不是个别人的专利。习惯养成非一日之功,所谓习惯在习惯中养成,关键是要反复训练,鼓励学生们“走一步,再走一步”,步步为营,步步高升,与朗读心照神交。
(三)音乐来渲染,让学生心领神会。
音乐的美不容置疑,音乐与朗读交汇的美亦不容置疑。例如,在教学《繁星》一课时,我选择钢琴曲《星空》作背景音乐。当音乐与朗诵携手,便似有两股魔力赋予了孩子们以无穷的想象力和无穷的空间感,拉着他们飞向文字所创造的星的世界。孩子们发光的眼神,让我知道:他们看到了繁星!教学课文《十三岁的际遇》时,经过反复地选择与朗读,我惊喜地发现,以《秋日的私语》这首曲子做课文第三部分的配乐,简直可称得上是绝配。因为无论是节奏还是语调的抑扬顿挫变化都配合得天衣无缝。所以在范读之后,当我一声不响地为孩子们奏响音乐,他们是那样积极地投入了朗读,那一刻,我感到:作者的文字正有力地撞击着教室的每一个空气粒子,作者那份深沉复杂与波澜起伏的情在每一个人心间流淌!这样的朗读深深打动了我,也打动了学生们自己。音乐成了最好的朗读指挥,最好的阅读老师,我没有言语,因为一切言语都是画蛇添足。
朗读在语文课堂中的价值众所周知,但是如何在初中语文课堂中体现朗读的价值需要努力地探索,朗读在初中语文课堂中的价值需要重塑。
参考文献:
[1]贾玉新.跨文化交际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270页.
[2]王睿君.浅谈语文教学中朗读技巧的运用.现代语文.2008年第9期.第41页.
仲维娟,教师,现居江苏张家港。
一.在初中语文课堂中重塑与实践朗读教学的必要性
(一)以朗读创设情境,营造心理场,让学生心驰神往。
汉语具有音乐性,富有音韵和节奏之美。汉语之所以如此注重音韵和节奏,这可能与汉语的书面语起源于诗歌有关。充分发挥汉语的这一优势,对文本进行声情并茂地朗读,先声夺人,让学生沉浸其间,从而建构积极的心理场,引起他们的参与动机,为课堂教学提供驱动力,使学生对学习内容心驰神往,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比如,朱自清的《春》是一篇经典的散文,学到这一课,我非常不舍得去剖析它,所以我就先动情地朗读了一遍。因为我希望在不得不与孩子们解剖文字之前,能带给他们一个完整的“春天”,送给他们一幅完整的春的画卷。朗读结束,孩子们满面春风,满目春光,那个平时让人头疼的女孩子情不自禁地说:“真是太喜欢了!”无庸置疑,学生们爱上了《春》,春天已在身边!朗读赐给了语文课一个明媚的春天!
(二)以朗读咀嚼文字,品味语言,让学生心旷神怡。
德国康茨坦斯大学文艺学教授尧斯(Hans Robert Jauss)认为,“一个作品,即使印成书,读者没有阅读之前,也只是半完成品。”
文学作品结构上的召唤性,常常需要读者丰富而具体的想象去填补,进行衔接和连续化。这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其实就是读者联想想象的过程。联想与想象力对学生赏析文学作品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波兰全国为孩子朗读”基金会承担了一项关于“朗读学校”和“朗读幼儿园”成效的研究,结果发现:与没有经常进行朗读的孩子相比,那些接受朗读的孩子能运用大量的词汇,更好地领会文章的意思,并在逻辑思维方面准备得较好,拥有更为丰富的想象力。在朗读中,文本由无声化为有声,由静态化为动态,学生动嘴,动脑,动情,文字之美,语言之美显于声,渗于心。
(三)以朗读深入文本,体悟情思,让学生心潮澎湃。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诗歌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就诗歌教学而言,如果只是单纯地背记,肯定是过眼云烟;如果单纯地分析意象,肯定枯燥无味。与学生一起反复朗读不失为一良策。俞平伯先生在论及诗词的阅读和欣赏时,认为“目治”,即一般的阅读,仅能达到“泛览”水平;只有“耳治”,即朗诵或吟哦,才能深入地理解作者的真意。
汉代的《毛诗序》写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说明诗歌、音乐、舞蹈都是人们心中的“情”、“志”的表现,是由“情动”而引起的。把握感情基调,反复朗读诗歌,在不知不觉中,学生的情感就会被抑扬顿挫的朗读所调动,融情于读,融情于诗,融情于境,自然心潮澎湃,与诗中所蕴含的情感产生共振,深层次地体悟诗歌之情思,生成审美体验与情感体验。
(四)以朗读评点是非,感受魅力,让学生心明眼亮。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语文课程致力于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以小说为例:小说是社会生活的缩影,读小说可以使人精神愉悦,可以使人明辨是非。一部小说在手,我们不仅要了解故事的开头、经过和结局,还要明白作者的意图,弄清小说的要素、情节、人物性格,并从中捕获人生经验。
小说需要朗读吗?回答是:要!当然,由于小说的篇幅比较长,并不适合通篇朗读,要朗读的是重点、精彩段落。例如鲁迅的小说《孔乙己》,在酒客揭短并取笑孔乙己偷东西这一片段中,语言描写颇有特色。“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人物的个性通过其语言反映出来了。与学生一起分析人物的性格,人物语言中的语气、语调、停顿及节奏,然后以各种身份去朗读这些对话,那么酒客的尖刻,孔乙己的难堪,荒谬,可笑的形象便不言自明了。对于那个社会的人,那个社会,学生自有评价;对于自己读书的最终目的,学生定会思考。
二.在初中语文课堂中重塑与实践朗读教学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如何让朗读在语文课堂上大施拳脚,充分发挥其优势与作用,是一个课题,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我有三条建议:
(一)教师作榜样,让学生心慕口追
听一篇文章或一部文学作品的朗读,如果内容好,又朗读得好,常常比我们自己默读感受得更深。文章在手,不是每个学生都想要大声地读出来,至于读出味来,也不是每个学生都能信手拈来的。列宁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对学生的榜样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教师的情感和阅历比较丰富,朗读技巧掌握和运用得比较熟练,因此读起来容易抓住作品的情调,把握作品的内涵,读出美来。教师真情范读,准确而有力地传达着课文的思想内容,拉近了学生与老师和文本的距离,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唤起学生的思想共鸣,激起学生的朗读欲望,产生尝试的愿望。遗憾的是,无论在公开课上还是随堂课上,我们很少听到教师敢于或乐于为学生作榜样的范读了。
(二)朗读成习惯,让学生心照神交。
对于朗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只有一句: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但是这一要求却在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和第四学段(7~9年级)中反复出现。因此可以明确:简单的要求中饱含着对朗读能力的重视,我们要把朗读作为一种习惯来养成。教育的本质就是要培养良好习惯,“听听激动,没有行动”的朗读只是摆设,习惯的培养不容忽视,具体工作靠教师。目前,关于培养学生朗读习惯的具体方法的研究寥寥,我认为可按四步走:第一,以教师和对朗读有爱好的学生为主力进行范读。教师的范读可以引起学生的朗读兴趣,而学生范读会以同龄人的特殊身份激起他人的表现欲望。第二,跟读。教师大声读,学生小声读,这样学生的语言就会得到发展,感情会逐渐丰富起来。第三,对文章中容易动情的段落进行齐读。让那些不敢发言,不敢出声的学生可以“滥竽充数”,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自己在读,知道自己能读。齐读的魅力在余映潮老师的课堂上得到了完美演绎。第四,全面进攻。选择文章中的某些语句给中等朗读水平的学生尝试的机会,并给予点评和鼓励,让更多的学生意识到朗读不是个别人的专利。习惯养成非一日之功,所谓习惯在习惯中养成,关键是要反复训练,鼓励学生们“走一步,再走一步”,步步为营,步步高升,与朗读心照神交。
(三)音乐来渲染,让学生心领神会。
音乐的美不容置疑,音乐与朗读交汇的美亦不容置疑。例如,在教学《繁星》一课时,我选择钢琴曲《星空》作背景音乐。当音乐与朗诵携手,便似有两股魔力赋予了孩子们以无穷的想象力和无穷的空间感,拉着他们飞向文字所创造的星的世界。孩子们发光的眼神,让我知道:他们看到了繁星!教学课文《十三岁的际遇》时,经过反复地选择与朗读,我惊喜地发现,以《秋日的私语》这首曲子做课文第三部分的配乐,简直可称得上是绝配。因为无论是节奏还是语调的抑扬顿挫变化都配合得天衣无缝。所以在范读之后,当我一声不响地为孩子们奏响音乐,他们是那样积极地投入了朗读,那一刻,我感到:作者的文字正有力地撞击着教室的每一个空气粒子,作者那份深沉复杂与波澜起伏的情在每一个人心间流淌!这样的朗读深深打动了我,也打动了学生们自己。音乐成了最好的朗读指挥,最好的阅读老师,我没有言语,因为一切言语都是画蛇添足。
朗读在语文课堂中的价值众所周知,但是如何在初中语文课堂中体现朗读的价值需要努力地探索,朗读在初中语文课堂中的价值需要重塑。
参考文献:
[1]贾玉新.跨文化交际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270页.
[2]王睿君.浅谈语文教学中朗读技巧的运用.现代语文.2008年第9期.第41页.
仲维娟,教师,现居江苏张家港。